董事会

股份公司必须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么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19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一、监事会组成1、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2、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4、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副主席可以在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董事会组成1、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2、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公司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3、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扩展资料:一、监事会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二、董事会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事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事会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如何产生?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2、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扩展资料:监事会成员通常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一些国家允许法人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的积极和消极任职资格与董事相同,但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事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事会

公司监事是董事会选举还是董事长聘任

监事是由股东提名,监事会选举,股东会最终聘任,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中须有1/3以上的监事是职工监事,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其余的监事可以是外部的。监事会主席由监事选举。扩展资料:股份公司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公司根据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19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一、监事会组成1、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2、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4、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副主席可以在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董事会组成1、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2、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公司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3、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职能的区别

法律分析: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的区别如下: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监事会是什么

董事会监事会是什么董事监事是公司中的职位,董事会成员叫董事,监事会成员叫监事,董事和监事可以不是公司的员工,也可以是.1、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的新规定,监事应当和公司而不是和出资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具有人格权的法人机构,而出资人只不过是出资设立公司的股东,出资人本身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公司的行为,公司应以自身独立的人格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2、监事的职权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等.3、同时法律还规定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监事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对公司董事经理财务的监督职能.监事会与董事会是什么关系?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察机构.股东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制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董事会贯彻实施股东会的决议,聘免公司经理和由经理提名的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和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求纠正.董事会监事会是什么?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和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因其隶属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所形成的接受其领导并向其报告的组织关系。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保持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良好关系,实现董事会、最高管理层与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第五条 对内部审计机构有管理权限的董事会或者类似的机构包括:   (一)董事会;   (二)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   (三)非盈利组织的理事会。   第六条 对内部审计机构有管理权限的最高管理层包括:   (一)总经理;   (二)与总经理级别相当的"人员。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主要包括:   (一)接受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   (二)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告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积极寻求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第九条 在设立监事会的组织中,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配合监事会的工作。   第三章 接受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领导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报请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批准审计工作事项;   (二)接受并完成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业务委派。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请批准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内部审计章程;   (二)年度审计计划;   (三)人力资源计划;   (四)财务预算;   (五)内部审计政策的制定及变动。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除实施常规审计业务外,还可以接受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委派的下列事项:   (一)进行舞弊检查;   (二)实施专项审计;   (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四)评价社会审计组织的工作质量;   (五)其他。   第四章 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告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保持有效的沟通,除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提交审计报告之外,还应当定期提交工作报告,一般每年至少一次。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应当概括、清晰地说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以及内部审计资源的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审计项目涉及范围及审计意见的总括说明;   (三)对组织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总体评价;   (四)审计中发现的差异和缺陷的汇总及其原因分析;   (五)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和建议;   (六)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七)人力资源计划的执行情况;   (八)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九)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要求或关注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提交工作报告时,还应当对年度审计计划、财务预算和人力资源计划执行中出现的重大偏差及原因做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清晰反映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日常工作中,内部审计机构还应当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就下列事项进行交流:   (一)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关注的领域;   (二)内部审计活动满足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信息需求的程度;   (三)内部审计的新趋势和最佳实务;   (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董事会怎么开除董事长

法律分析: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具有该权限的,则董事会可以开除董事长。因为董事长的选举办法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所以其开除的权利属于章程规定的机构,其开除的程序也要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主席与董事长有什么区别?

董事会主席和董事长没有区别。董事会主席是对董事长的英文翻译名称,是同一职务的不同说法。董事会主席就等同于董事长,是公司或集团最高负责人的职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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