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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一、“合法、有效凭证”涉及的相关财税法规  主要有以下法规对“合法、有效凭证”进行了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1996)19号)第四十九条规定“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第五十一条(五)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5、《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部门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二、合法有效的凭证分类  合法、有效的凭证可以分为: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企业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还是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检查的重要依据。大致可分为:  (1)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制度改革的产物,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或税务部门代开使用。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封闭链条。  (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分为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增值税应税劳务普通发票、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票等。不同的票种供不同的纳税人领购使用。  (3)专业发票。专业发票主要是指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铁路、民航企业和交通部门、公路等部门使用的发票等。专业发票具有专业性、特殊性,一般是垄断行业使用的,有的虽经有关部门监制但并没有加盖监制章。  2、表,如《工资发放表》。《企业所得税法》强调工资必须是实际发放的。因此对《工资发放表》的真实性应着重在收款人签字或银行支付款项证明及劳动合同的确认上。《差旅费报销表》也是较为常见的以表作为报销凭证的。其中,除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费用及住宿费需附发票外,出差补助、误餐补助、里程补助等是按照一定的定额标准由出差人员计算填报,只要是真实发生的、合规的就是合法的,可以作为费用支出凭证。另外,符合会计核算规定制作的《折旧摊销计算》和《成本结转计算表》等也是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凭证。  3、证,如售付汇凭证、税收证明等。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非购货款,可以按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开具的售付汇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部门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法定鉴证机构的确认证明,经审核确认,可作为合法的记账凭证。企业发生的财产非常损失或评估损失,可以税务部门确认后出具的税收证明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4、单,如行程单、签收单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行程单纳入税务部门发票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但行程单暂不套印发票监制章。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一般是以支付购货款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为合法有效凭证。  5、书,如各种缴款书。主要有税收缴款书、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都是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支出的重要凭据。  6、据,如财政收据。财政收据是发票以外使用量较大的一种合法凭证,由财政部门监制,供行政事业单位及代收费单位收取各项规费时使用。如教育部门收取的教育劳务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等均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作为合法凭证。其他如一些地方地税局监制的房地产开发预收款凭据,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取开发产品预售收入(包括定金)开具正式发票前使用,其管理与房地产开发销售发票一样,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三、合法、有效凭证的特点只有完全具备以下“三性”的凭证才是合法有效的凭证:(1)合法性。凭证的确立是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它是由法定的管理部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依法印制、使用的发票是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接受,它的流通、传递受法律保护。如:私印、私购、盗窃、抢夺、代开、借用的发票,是发票来源非法;弄虚作假开具发票,是开具发票非法;用其他票据代替发票、擅自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是发票载体非法;取得“白条”等非法凭证付款入账,是受理非法凭证。这些都是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只有依法印制、依法领购、依法开具、依法取得的发票,才具备发票的合法性。(2)真实性。指开具制作凭证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客观事实出发,对经济业务进行如实、客观地记录;对接受的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去伪存真,以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变造、虚开的凭证是违反真实性的这一特性,是不能反映经济业务活动实质的。(3)时效性。开具制作凭证必须按照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限进行,如发票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开具,不得擅自提前、滞后开具发票,人为调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四、合法、有效凭证的条件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的凭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二)章印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用途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手续完备。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原据。   (六)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五、“合法、有效凭证”具体形式  1、支付给我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且所述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发生在一般生产经营领域中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税收征税范围的,开具的发票为唯一合法有效凭证。如,对于经过法院拍卖而取得的房产,也应该由出卖人依法开具发票作为税收的合法凭证。  2、对不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领域而支付给我国境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且所述单位收取的属于国家或省级财税部门列入不征税名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以其所开具的财政收据为合法有效凭证。如,路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养路费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据则为合法凭证。  3、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以所述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非购货款,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开具的售付汇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部门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法定鉴证机构的确认证明,经税务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合法的记账核算凭证。  4、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如,根据企业发生的财产非常损失或评估损失时,应由相应的税务部门确认后出具的税收证明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5、其他符合相关税收政策的会计凭证。如企业支付给职工发生的支出时,根据职工的工资发放表(收款人签字确认或银行支付证明)结合劳动合同进行确认。另外,对于实在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客观条件下,结合实际情况,以相关收据、收款证明作为企业入账凭证,如:支付给个人的青苗补偿费,结合相关证明材料,收款人的收款收据即可确认为合法凭证。六、使用非“合法、有效凭证”法律责任  1、对于非法凭证,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2、企业如果使用非法凭证,就会要求补税和加收滞纳金,将增加企业的负担。企业如果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3、被认定为偷税的,就会被处偷税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什么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销售未取得发票的抵债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金融企业销售未取得发票的抵债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4]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四条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号文件规定该文件废止,其原因如下:1、由于“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确认的是法律事实,一般作为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使用,而纳税义务事项都是行政法律关系,将以上文书直接作为税收的“合法有效凭证”不符合法理原则,应当只能作为参考依据,由税务管理部门依据税收法规来进行认定和甄别。2、国家税务总局单方面解释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文件,属于越位违规的行为,因此应当无效且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查发票真伪吗?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查发票真伪。发票真伪查询流程如下:1、登陆当地税务局网站;2、点击“发票查询”;3、进入查询界面后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点“查询”;4、查看企业名称、发票名称及号码与发票上盖的“发票专用章”上企业是否一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均可查验,具体如下: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和卷票;3、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发票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是: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是专票还是普票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专票和普票都有,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是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企业的发票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发票数据化、透明化趋势所研发的进行发票真伪以及信息查询的平台。该平台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线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点击获取验证码获取不了怎么办?

出现该情况的原因是浏览器没有开启兼容性导致验证码未能显示,可以在该界面中点击地址栏的后面点击将模式切换为兼容性就可以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2、进入增值税查验平台以后输入对应的被查询条件以后可以看到当前无法显示验证码。3、此时点击该浏览器地址栏后面的如下图标志,在出现的选项中选择兼容模式。4、此时再次输入对应的被查询条件以后就可以看到其对应的验证码了,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5、页面跳转以后就可以看到本次查验该增值税发票的结果了。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有什么用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指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是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企业的发票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发票数据化、透明化趋势所研发的进行发票真伪以及信息查询的平台。企业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输入对应信息进行发票真伪的查询。目前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五个票种1、全电发票,目前主要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是全面数字化的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电子发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2、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3、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通过开票软件开具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票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查发票真伪。发票真伪查询流程如下:1、登陆当地税务局网站;2、点击“发票查询”;3、进入查询界面后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点“查询”;4、查看企业名称、发票名称及号码与发票上盖的“发票专用章”上企业是否一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均可查验,具体如下: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和卷票;3、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发票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是: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指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是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企业的发票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发票数据化、透明化趋势所研发的进行发票真伪以及信息查询的平台。企业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输入对应信息进行发票真伪的查询,可查询的发票包括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等。

工商总局规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什么?

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由《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六条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中的类别,登记一般经营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怎么查

发票查验的操作步骤如下:1、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2、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发票电子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信息: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1)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4)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3、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1)增值税专用发票(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增值税普通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4、查验结果说明:(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7)验证码请求失败:输入的发票代码有误、查询了系统尚未开通地区的发票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系统存在故障导致。(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如下:(1)不一致:(2)查无此票:二、增值税发票真伪鉴别方法如需了解增值税发票真伪鉴别的方法,可点击“发票真伪识别方法”进行了解。三、发票常识本查验平台提供增值税发票相关的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发票种类、发票版式、防伪措施以及最新电子发票概念等介绍和说明。1、发票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票种:u2022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u2022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u2022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u2022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和卷式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2、发票版式根据目前增值税的票种,分别展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六种发票票样。(1)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 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二联票和五联票,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发票联,购货方扣税凭证;第三联至第五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4)电子发票(5)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为定长发票。发票宽度有76mm、57mm两种,长度固定为177.8mm。发票基本联次为一联,即“发票联”。 发票印制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黑标定位符和二维码等。发票印制二维码中包含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信息,用于发票查验时的快速扫描录入。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3、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1)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2)税款是否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还可以用作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因此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而且具备完税凭证的作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进项税。四、常见问题本查验平台提供增值税发票查验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及解答,包括操作问题、业务范围等。发票查验说明:1、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2、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3、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4、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怎么查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的步骤如下:打开电脑桌面,找到浏览器并进入,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搜索,如下图;3.在搜索到的页面中,找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链接点击进入,如下图;4.点击进入后,可看到发票查验平台的界面,如下图;5.根据增值税发票上的信息,对应输入增值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验证码等带红色“*”的为必填项目,如下图;6.输入完毕后都变成绿色“√”后,点击查验就可以查询了,如下图;7.点击查验后,就可以查询发票的有效性了,如下图。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怎么查?

发票查验的操作步骤如下:1、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2、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发票电子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信息: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1)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4)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3、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1)增值税专用发票(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增值税普通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4、查验结果说明:(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7)验证码请求失败:输入的发票代码有误、查询了系统尚未开通地区的发票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系统存在故障导致。(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如下:(1)不一致:(2)查无此票:二、增值税发票真伪鉴别方法如需了解增值税发票真伪鉴别的方法,可点击“发票真伪识别方法”进行了解。三、发票常识本查验平台提供增值税发票相关的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发票种类、发票版式、防伪措施以及最新电子发票概念等介绍和说明。1、发票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票种:u2022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u2022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u2022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u2022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和卷式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2、发票版式根据目前增值税的票种,分别展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六种发票票样。(1)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 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二联票和五联票,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发票联,购货方扣税凭证;第三联至第五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4)电子发票(5)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为定长发票。发票宽度有76mm、57mm两种,长度固定为177.8mm。发票基本联次为一联,即“发票联”。 发票印制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黑标定位符和二维码等。发票印制二维码中包含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信息,用于发票查验时的快速扫描录入。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3、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1)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2)税款是否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还可以用作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因此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而且具备完税凭证的作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进项税。四、常见问题本查验平台提供增值税发票查验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及解答,包括操作问题、业务范围等。发票查验说明:1、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2、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3、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4、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电子发票平台每天每张发票能查几次?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电子发票平台每日查询的次数为五次。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查发票真伪吗?

您好,可以的。在国税局的官网上即可自行查验发票真伪。网址如下:http://www.chinatax.gov.cn/ 进入“纳税服务”主页,点击“发票查验”即可,具体如下图所示。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入口: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以及时查询收到的增值税发票的基本信息,可以查询的范围为:(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发票查验的操作步骤如下:1、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2、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发票电子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信息: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1)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4)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3、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1)增值税专用发票(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增值税普通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4、查验结果说明:(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7)验证码请求失败:输入的发票代码有误、查询了系统尚未开通地区的发票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系统存在故障导致。(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指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是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企业的发票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发票数据化、透明化趋势所研发的进行发票真伪以及信息查询的平台。企业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输入对应信息进行发票真伪的查询。目前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五个票种1、全电发票,目前主要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是全面数字化的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电子发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2、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3、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通过开票软件开具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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