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费

国内的一家公司付给香港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咨询服务费开什么发票

咨询服务费应当开具技术服务发票。技术服务发票,指的是企业提供相应技术服务而开具的收款凭证。企业可以申领技术服务发票并通过发票开具系统进行开具以及打印。技术服务费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等。

居间服务费和咨询服务费

法律分析:咨询费、居间费和劳务费现在都可以核定开了,只需要0.5%的个税咨询费:公司(委托人)就相关事宜向咨询人员或者咨询公司获取所需要的意见获取建议,从而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报酬。但是这类的票一般很难开出来,原因就在于这类业务没有实质性的东西来证明价值,容易产生虚开。而很多的公司却又实实在在的产生了这种业务。居间费:在某一笔当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从而对方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最常见的居间费用发生在建筑行业、房地产中介行业当中。居间费的定义也很广泛,佣金的性质与其也差不多。这种票不好开的原因也是这样,无法明确的证实业务的发生,而且居间费用没有市场价,支付多少,很难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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