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

一般准备金与专项准备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总结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成立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作为主要领导成员,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项活动小组,负责部署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各个阶段(了解文件精神、自查、制订整改计划、公众评议、接受监管机构现场检查、总体实施并完成整改)的时间进度及相关工作内容,专项技术工作报告。   (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公司利用董事会会议召开期间及发送邮件方式,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应部门负责人了解文件精神和通知内容,充分认识到在现阶段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   (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完成自查报告和制订整改计划对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监局公司字号文《关于做好2009 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自查,制定了整改计划,总结形成了《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和《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该报告经2017年12月26日举行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自2017年1月开始,根据整改计划进行逐步落实整改。   (四)接受公众评议2017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了上述报告,同时公布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联系人、电话等信息,接受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的分析评议。在公众评议阶段,公司对外公告的邮箱中收到一位投资者建议公司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邮件。   (五)接受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2017年3月31日,深圳证监局检查组对公司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三会”运作、相关制度制定和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情况。2017年7月5日,深圳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以下简称“监管意见”)。   针对监管意见,公司迅速召集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学习监管要求,针对具体问题,实施整改。    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前期公告的整改计划,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施整改,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应进一步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期间,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及时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年度报告编制培训、董事会秘书培训、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培训。以后也会根据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培训通知,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文件,将部分规则辅以案例制作成PPT,及时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政策环境的及时了解和深入贯彻,工作报告《专项技术工作报告》。公司每周结合证券市场环境及公司证券事务、经营工作现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送1—2篇学习文件,以达到预警作用。   2、内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17年3月,新增《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防东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17年5月,修订了《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7年5月,新增《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法定范围人员买卖股票申报办法》。   在整改阶段,公司审计部发挥了内部审计工作职能,针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实施了监督核查,并出具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17年度审计计划》;针对募集资金、货币资金、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审计部已完成2017年第一季度的专项审计工作;就工作总结与计划,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审计部在内控建设方面,确定了内控实施项目小组成员,搭建了内控工作组织架构;确定了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向公司管理层提交2017年度内控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组织内控实施启动大会的召开;按计划给各内控专员下发收集内控制度和自评可能存在风险领域的指令,并收集整理初步自评风险点;确定内控实施的范围;完成风险控制标准矩阵(销售、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资金活动、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信息与传递、合同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采购)的编制。   3、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按规定召开了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发挥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提高了董事会运作有效性和独立性,强化了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保证了内控制度的完整、有效执行。   公司将继续组织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监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公司“三会”职能,切实履行法定程序,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将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决策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进一步重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工作,对涉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专业领域的事项,积极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发挥其专长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公司也会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体系,确保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常态化、规范化,更好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服务。整改以来,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内审部工作,审议了内审部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与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并陆续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相关工作进行审议或发表意见,相关内容有: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对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指导公司制定内控实施的范围及其依据、2017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提名,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战略委员会充挥发挥其在公司发展战略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调研、分析、讨论等工作,并提出自己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5、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内容与流程进行信息披露事宜,对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再予披露,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为确保所披露信息的及时性,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组织各信息报告义务人学习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使其知晓报告内容与报告程序;持续进行违规案例警示,使其知晓重大信息报告的重要性;制作了重要信息内部报告表、信息报告反馈表、重要事项进展情况表,使其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沟通畅顺。   为确保所披露信息的公平性,公司接受特定对象调研前,要求其出具访问提纲,调研时签署《承诺书》,调研后在公司给出的调研记录上签字;公司重大事项自进入决策之日起,要求相关人员签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或向其出具《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的提醒函》,并随着事项的进程陆续增加相关人员签署该承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尽量不向外部单位报送依法律法规的要求需报送的资料,如果时间协商不成,则会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事业单位专项绩效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Meritpay)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Appraisalrelatedpay),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绩效工资制度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但也有不足之处。关于绩效 工资如何发放 ,用工双方应该有明确的规则,包括什么样的绩效获得什么样的绩效工资,绩效如何计算,离职该如何计算绩效等。如果公司的做法符合双方的约定或制度规定,公司就是合法的,如果不符合,公司就不合法。劳动报酬形式多样,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三是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因此,国家并不规定劳动报酬的具体细节,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当然,自由约定也有底线,那就是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地政府确定的一条工资线,任何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这条底线。如果违反了这条底线,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照各地规定大致为员工的平均月收入。员工入职的第一年,一般以首个全月收入为依据缴纳。此时你还没有绩效工资,因此不将其计算入内是合法的。但是次年调整基数起,应该以上年度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此时绩效应当据实计算入内。如果公司这时还没有将绩效工资计算入内,就违法了。当然这里阿克提醒,各省社保缴纳原则差异大,部分省份按月调整基数,就不能按上述原则来判断。

审计和专项审计的区别?

审计和专项审计的区别是:专项审计包含在审计之中,审计的范围广内容多,而专项审计只针对某个具体项目的审计。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审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审计加以考察,从而作出不同的分类。对审计进行合理分类,有利于加深对审计的认识,从而有效地组织各类审计活动,充分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1、按审计执行主体分类:按审计活动执行主体的性质分类,审计可分为政府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2、按财务审计分类: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信息科技审计:评估企业或机构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3、按审计基本内容分类:按审计内容分类,我国一般将审计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4、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按审计实施时间相对于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前后分类,审计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5、按审计技术模式分类:按采用的技术模式,审计可以分为账项基础审计、系统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三种。这三种审计代表着审计技术的不同发展阶段,但即使在审计技术十分先进的国家也往往同时采用。而且,无论采用何种审计技术模式,在会计报表审计中最终都要用到许多共同的方法来检查报表项目金额的真实、公允性。6、按照执行地点分类:按执行的地点可以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专项审计是对某个具体项目的审计,其他的不涉及;而年度审计是对企业全面的审计,当然具体项目也包括在内。有专项的企业,不仅要做专项审计 ,而且要做全面审计 ;没有专项的企业,只做年度审计即可。专项审计调查具有以下特点:1、目标的宏观性。由于专项审计调查是对经济领域中带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特定事项进行系统调查了解,通过综合分析,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揭露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因此专项审计调查的目标具有宏观性。2、范围的广泛性。专项审计调查范围的广泛性主要体现在调查对象的广泛性和资料来源的广泛性两个方面。从对象上看,凡是与被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专项审计调查的范围。从资料来源上看,专项审计调查的证实材料既可以是从被调查单位的账册、报表中所收集的会计、统计数据,也可以是用调查走访有关人员等方式所收集的与被调查事项有关的其他资料。3、方式的多样性。从严格意义上讲,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和调查的有机结合,因此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开展审计调查。专项审计调查既可以是单项调查,也可以是多项调查;既可以是单独的审计调查,也可以结合项目审计开展审计调查;既可以通过审核被调查单位的会计、统计资料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有关单位、个人,以及向有关单位、个人发放审计调查表等方式来进行调查。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怎么申报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流程如下:1、打开个税APP,并登录成功;2、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3、点击专项扣除申报;4、选择年度和扣除项;5、填写本人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扣除年度,选择类型,填写好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6、选择申报方式,申报方式有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专项扣除房贷和房租选哪一个

1、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更加划算的情况纳税人本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租房,扣除标准不是每月1500就是每月1000,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要多。2、选择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更加划算的情况纳税人本人在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租房,扣除标准每月只有800,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会更多一些。注意:如果纳税人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有申请贷款购买个人名下首套住房,婚后在经夫妻双方约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那每月就只扣除500。此种情况自然是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更划算一些。提示: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个税专项扣除房租和房贷哪个更划算无法单一确定,要考虑城市地域、市辖区人口数、纳税人与配偶选择的房贷抵扣个税的扣除比例等因素。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三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是什么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租金合同到期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住房租金扣除个税要有租房合同。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是指什么?

个人所得税中减除费用是指每个月5000起征点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扣除以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下:1、子女教育,有子女并且在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每年可以有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2、继续教育,纳税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那么每一年会有4800元的专项扣除额度;3、大病医疗,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若有支出大病医疗费用的,可有1.5-8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贷款购买了房屋的,可以有每年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5、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额度各地区不同,北京、上海的专项扣除额度为每年1.8万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的,每年可以有2.4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由于现在的房价非常的高,因此还是有很多人需要靠租房来生活,然而国家减轻这些租房人员的负担,施行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个税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详解吧! 一、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住租房的详细地址以及出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出租人的单位名称及纳税人的识别号、租赁时间等信息。若纳税人有配偶的,还需填写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二、个税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详解 1、政策适用条件 ⑴缴纳个税者与配偶都应在生活的城市无住房。 ⑵缴纳个税者与配偶的个税未扣除住房贷款的利息与支出。 ⑶缴纳个税者与配偶在同一座城市工作,配偶在未享受年度租房租金支出扣除的情况下即可扣除。 2、扣除标准 ⑴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城市,每月的扣除标准为1500元。 ⑵除了一线城市之外,市级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的扣除标准为1100元;人口在100万内城市的,每月应扣除的标准为800元。 3、 起止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至结束租赁的当月,应以实际的租赁终止月份为准。 4、备查资料 缴纳个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备查。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以及个税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详解,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一个月可以扣多少

法律分析:不同发展水平的城市,扣除标准不同:1.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扣除租房可以扣除多少

【法律分析】:专项扣除租房可以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因城市不同有所不同,分别是:1、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扣除标准是1500元/月;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扣除标准是1100元/月;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扣除标准是800元/月。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好处

减少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经查询紫牛网,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可以填报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了,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相当于少交了一笔税,到手多拿一笔钱,住房租金扣除对于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也十分受用。住房租金扣除即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通俗来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先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标准定额作为税前扣除项扣除,再对综合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租房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法律分析: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范围是什么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范围,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请注意,国家在民生层面针对纳税人的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给出的特殊扣除支持。名义上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是五项。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二者仅有其一,不可重复扣除。——扣租不扣贷、扣贷不扣租。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附则第三十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请注意:当期不用,过期作废。比如,纳税人当年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0万元,减除年度费用六万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2万元,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是3万元,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专项附加扣除无法全部扣除的问题,此时无法将不足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结转到下一个年度。实施经过2018年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优化:如果2019年填报过的扣除信息在2020年没有变化则不再需要纳税人进行修改,之前已经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延长至2020年。以上为[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的所有答案,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环球青藤教育官网!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运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运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房屋贷款扣除标准是1000元/月,可选择自己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和配偶各扣50%。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可按主贷人100%比例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半扣除,每人扣5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附加专项扣除标准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产生的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000元/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被赡养人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需要设置扣除比例; 2、准备好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等; 3、准备好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信息; 4、准备被赡养人信息,非独生子女还需填写分摊方式; 5、填报继续教育前,需准备继续教育信息;6、填报大病医疗前,需准备患者信息和医疗信息。交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有如下: 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 2、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 3、缴纳税款。 总之,个税专项扣除标准根据其项目各有不同。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在名目繁多的税种中,个人所得税是公民接触的最多的一个。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申报扣除方式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每月代为扣除,或者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何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如下: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会收到专项扣缴的提示信息,来确定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个税申报住房租金信息验证不通过,则需要检查在填写住房租金附加专项扣除时是否将所有信息都填写正确。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住房租赁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在住房租赁信息中需要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起始时间,出租房类型,租赁合同编号。因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扣除住房贷款和租房只能享受一项吗

专项扣除住房贷款和租房只能享受一项。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房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规定:1、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3、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4、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1、子女教育;2、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贷款利息;5、住房租金;6、赡养老人。综上所述,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应缴所得额的,也就是抵消计税金额的。例如工资6000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了1000,应交所得额变成了5000,就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了。1、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2、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3、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4、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5、专项附加扣除总共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下列关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

法律主观: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租赁合同存续的时间,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自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有几项

一、专项附加扣除有几项1、专项附加扣除有七项具体如下:(1)赡养老人的支出;(2)成人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租金;(5)子女教育;(6)住房贷款利息;(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

纳税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纳税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时间怎么填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时间是把租房时间内的租房信息补充完整,步骤如下: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2、选择个人中心,点击上方的登录/注册,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3、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4、选择扣除年度。5、选择住房租金。6、选择准备完毕,进入填报。7、确认本人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8、输入租房具体信息。9、选择申报方式,若就职于某公司,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若是自由职业者,可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然后点击提交。10、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要查询的年份,点开之后若有填报记录,即填写成功。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和租金能同时扣除吗

法律分析:个税扣除租金和房贷时不能同时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贷和租房不可以同时抵扣个税,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可以同时享受。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此,夫妻双方不能一方既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又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自行决定是选择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还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1、如果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并且该纳税人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2、如果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由于是双方婚后购买,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运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运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

个人住房租金怎么填写专项扣除

方法如下:1. 首先在手机上打开个人所得税APP。2. 进入到个人所得税APP主页,里面有很多的选项。注意到“我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一栏,然后在下方点击“住房租金”的选项。3. 进入后,页面会告知我们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比如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以及扣缴义务人的信息等。准备完毕后,我们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按钮,进入到下一步。4. 接下来需要填写住房租金的基本信息。首先是个人基本信息的填写,我们需要填写个人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及联系地址。然后检查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后进入到下一步。5. 下面开始填写租房信息。需要填写自己的扣除年度,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时间的起止,以及工作城市的信息。6. 下面开始填写配偶信息。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是否有配偶。如果有配偶的话,需要填写配偶的基本信息。7. 下面开始填写申报方式。申报方式有2种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如果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需要在下面选择正确的扣缴义务人。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房租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如下: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现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总共有三档:直辖市或者是省会城市,一般扣除标准,每个月大概是1500块钱;大城市,这种城市扣除的标准每个月应该是1100块钱左右;城市的扣除标准每个月只有800块钱。城市的类型一般都是按照城市的实际居住人口来进行区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租房信息怎么填写呢?

在填报中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例如上次填报的租赁期是2018年1月21日至6月20日,接着换租另外一处住房,租房期是从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那么今年第二次填报住房信息,开始时间就应填写7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扩展资料:注意事项:直辖市、省会城市的专项抵扣额度为1500元/月。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市辖区租房可抵扣的额度为1100元/月。人口一百万以下的市辖区租房专项抵扣额度为800元/月,需要说明的是,房屋租赁专项抵扣的方式可与五险一金扣除方式相同,在员工发放工资时进行直接抵扣。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如夫妻双方在同一主要工作城市租房居住,那么只能从夫妻中一方扣除住房租房专项额度,如在不同城市居住,则双方都可以享受住房租房专项扣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住房租金 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有3档。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和租金

法律主观: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按照定额扣除的方式来扣的。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住房租金支出则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定额扣除。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住房租金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2、纳税人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3、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也没有自有住房。4、纳税人及其配偶未选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选择了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相应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住房租金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住房租金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在主要工作地没有住房: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扣除起止时间: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个税抵扣如何自己申报在单位领取,或在国税总局官网、省、市税务机关官网自行下载《扣除信息表》并打印,填写好之后交给单位,之后让单位代缴个税。个人自行申报专项扣除时,可以依旧选择纸质版《扣除信息表》,之后交给个税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能需要签字确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租房专项扣除怎么操作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2、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之后选择“住房租金”。3、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4、“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5、填写“住房租金支出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后,点击“下一步”。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租房流程是什么?1、在房源网上,按你的需要寻找合适的房源。2、找到基本符合要求的房源后,你可以通过电话、QQ、E-mail等联系方式向发布房源的经纪人详细了解情况。3、对了解到的情况基本满意后,你可向经纪人提出代为联系出租方,约定时间亲临现场察看。4、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出租房地产实地考察。5、在陪同看房过程中或看完房以后,你可以就出租房地产的具体细节问题(含租金、付款方式、押金数额、合同期限等),当面或通过经纪人向出租方提出合理的要求,由经纪人协助双方平衡解决。6、一切租赁细节问题谈妥后,即可由经纪人出面约请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签约前,双方应备齐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文件。7、按已签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当事双方应对水、电、气等计量度数抄录于《合同》上,并查验设施、设备、装修等情况。完毕,租赁方正式从出租方手中接受出租的房地产。租房子一般在哪里找?1、租房子并非的房东都有时间上网发布帖子,也并非的房东都有时间去布告栏贴租房信息,有的房东则会简单直接的将自己的租房信息告诉物业,让他们帮忙留意,所以找物业,绝对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2、租房子信息可以去小区布告栏往往是租房、工作佳的发布点,不少房东也会将自己的个人租房信息帖在这里,如果您看中了哪个小区的房子,不妨不定时的到小区转悠转悠,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当然,如果想争取主动权的话,您可以直接印一些求租信息张贴上去,这样效果则会更好。3、工作可以在网上找,房子自然也是可以在网上找的!不管是的房源平台也好,同城网也好,去找找,一定会找到很多的房源。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一、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的标准是什么1、现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总共有三档:(1)直辖市或者是省会城市,一般扣除标准,每个月大概是1500块钱;(2)大城市,这种城市扣除的标准每个月应该是1100块钱左右;(3)城市的扣除标准每个月只有800块钱。城市的类型一般都是按照城市的实际居住人口来进行区分。2、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游纤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盯磨毕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凯芹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如下: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会收到专项扣缴的提示信息,来确定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个税申报住房租金信息验证不通过,则需要检查在填写住房租金附加专项扣除时是否将所有信息都填写正确。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住房租赁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在住房租赁信息中需要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起始时间,出租房类型,租赁合同编号。因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1、扣除标准(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2、扣除范围(1)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2)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3、扣除起止时间(1)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2)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4、扣除方式(1)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2)纳税人已婚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什么意思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是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根据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什么意思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租房扣除

法律分析:1、子女教育:子女的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每个子女的标准是按12000元/年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的学历继续教育,按4800元/年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按3600元/年扣除。3、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医疗负担超过15000元的,按60000元/年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还贷期间,按12000元/年扣除,租房的按9600元—14400元/年的标准扣除。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或法定赡养人等,按12000元—24000元的标准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运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运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了解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最新标准 一、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定义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支付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等费用,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二、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1.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2.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还款人,且每年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得低于每年的住房贷款本金支出;3.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担保人,且担保的住房贷款本金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总价值的70%;4.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受益人,且购买的住房必须是个人住宅,不得是商业用房。 三、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1.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限额为15万元;2. 住房租金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租金支出限额为12万元;3. 住房公积金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限额为12万元;4. 住房装修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装修支出限额为20万元。 四、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从而节省个人的税费,提高个人的财务状况。此外,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还可以激励个人购买住房,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五、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1.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2.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3.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4.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5.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6.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 六、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总结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支付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等费用,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从而节省个人的税费,提高个人的财务状况,同时也可以激励个人购买住房,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是,个人在申请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之一。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如何计算?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会涉及到住房租金这一项内容,然而很多人不清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怎么计算的问题,对此,深空网今天为大家一一详解。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住房租金扣除即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通俗来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先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标准定额作为税前扣除项扣除,再对综合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何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举个例子小王在省会城市工作,一直没有购买住房,租房生活,月薪8000元,可享受到新规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那么她每月需纳税部分为:5000+1500=6500(元);8000-6500=1500(元)。

运营专项审计包括哪些?

审计运营部的职责 审计部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推动公司审计机制的建立并主持开展审计日常工作。 1、 负责审计日常工作。负责各项目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审计、管理效益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审计、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审计等系列审计相关的工作,进行有关审计原始资料的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编写内部审计报告。 2、 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拟定集团公司各项内部审计制度,并对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 组织实施公司经济合同、章程、协议等的审核,对公司对外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及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4、 组织对公司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及预警工作,指导各项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5、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或抽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 组织实施对工程承包(包括总包和分包)和有关事项进行审计,负责组织或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审计,负责对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 财务内部审计全面点都包括哪些? 书本上的定义一般为:对集团的经济活动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的活动。 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块: 1、审查财务和经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财产的保护情况(相当于财务审计) 2、审查运营的效率和效果(相当于经济效益审计) 3、审查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相当于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4、检查、评价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检查、评价完成指派职责的质量(相当于管理审计)。 软件企业专项审计内容是什么? 【软件企业专项审计内容、用途】 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是指指依据软件企业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拟认定企业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进行审计。出具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该报告主要用于企业申办软件企业或软件企业年审使用。提供给科委、财政、税务、工商单位及管理层和董事会等相关部门。 【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流程】 软件企业专项审计工作从业务承接到完成通常要经过以下步骤: 1、会计师事务所和软件企业专项审计单位进行初步沟通了解,确定软件企业专项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收费等;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2、会计师事务所安排项目组,下发委托方软件企业专项审计准备的资料清单; 3、被审软件企业单位按照资料清单准备相关审计资料,并确定现场审计时间。 4、现场审计阶段; 5、审计情况汇总和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6、与被审软件企业单位交换意见; 7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财务内部审计全面点都包括哪些 书本上的定义一般为:对集团的经济活动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的活动。 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块: 1、审查财务和经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财产的保护情况(相当于财务审计) 2、审查运营的效率和效果(相当于经济效益审计) 3、审查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相当于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4、检查、评价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检查、评价完成指派职责的质量(相当于管理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有什么作用?包括哪些内容? 内部审计的作用是随着内部审计的内容、范围、职能的发展而逐渐扩大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内部审计具有双重任务:一方面要对部门、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促使其合法合规;另一方面要对部门、单位的领导负责,促进经营管理状况的改善、经济效益的提高。具体地说,内部审计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各项制度、计划的贯彻情况,为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现代内部审计已经从一般的查错防弊,发展到对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涉及到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内部审计不仅可以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又可以确定部门内部的各项制度、计划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已达到预期的目标和要求。通过内部审计所蒐集到的信息,如生产规模、产品品种、质量、销售市场等,或发现的某些具有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都是领导作出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揭示经营管理薄弱环节,促进部门、单位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部门、单位的活动不仅要受到国家财经政策、财政制度和法令的制约,而且要遵守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可以相对独立地对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并通过这种自我约束性的检查,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三)促进本部门、本单位改进工作或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内部审计通过对经济活动全过程的审查,对有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揭示差异,分析差异形成的因素,评价经营业绩,总结经济活动的规律,从中揭示未被充分利用的人财物的内部潜力,并提出改进措施,可以极大地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四)监督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维护本部门、本单位的合法经济权益 同外部审计一样,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内部审计产生的前提,确定各个受托责任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也是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内部审计通过查明各责任者是否完成了应负经济责任的各项指标(诸如利润、产值、品种、质量等),这些指标是否真实可靠,有无不利于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等,既可以对责任者的工作进行正确评价,也能够揭示责任人与整个部门、单位的正当权益,有利于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 (五)监控财产的安全,促进部门、单位财产物资的保值增值 财产物资是部门、单位进行各种活动的基础。内部审计通过对财产物资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可以有效及时地发现问题,指出财产物资管理中的漏洞,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或提醒有关部门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努力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并实现其保值、增值。 内部审计的内容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范畴。现代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以财务活动为对象的内部财务审计和以经营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经济效益审计两大类。但在具体实施审计时,二者又是互相联系、交叉、渗透的。内部审计人员正是通过对这两部分内容的联系审计来促进审计工作目标的实现的。一般地,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公司财务收支审计 同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实施的财务收支审计仅限于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由于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来源状况及资产、负债管理情况不尽相同,内部审计的重点也各不相同。对有资金介入的部门、单位,不仅要审查其自身财务状况,还须重点检查资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向。? 二、经济效益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是内部审计的基础,经济效益审计则是内部审计发展到现阶段的特殊内容。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剧,质量和效益已成为每个企业发展的直接决定......>> 哪些审计指标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 盈利能力指标主要包括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六项.实务中,上市公司经常采用每股收益、每股股利、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评价其获利能力.  1、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越高,表明企业市场竞争力越强,发展潜力越大,盈利能力越强.  在实务中,也经常使用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等指标来分析企业经营业务的获利水平.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2、成本费用利润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利润总额与成本费用总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成本费用利润率越高,表明企业为取得利润而付出的代价越小,成本费用控制得越好,盈利能力越强.  3、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是企业一定时期经营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比值,反映了企业当期净利润中现金收益的保障程度,真实反映了企业盈余的质量.其计算公式为: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一般来说,当企业当期净利润大于0时,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应当大于1.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利润对现金的贡献越大.  4、总资产报酬率  总资产报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报酬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了企业资产的综合利用效果.其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其中: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一般情况下,总资产报酬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益越好,整个企业盈利能力越强.  5、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的比率,反映了企业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其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100%  其中:平均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年初数+所有者权益年末数)/2  一般认为,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越强,运营效益越好,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利益的保证程度越高.  6、资本收益率  资本收益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净利润与平均资本(即资本性投入及其资本溢价)的比率,反映企业实际获得投资额的回报水平.其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本×100%  其中:平均资本=(实收资本年初数+资本公积+实收资本年末数+资本公积年末数)/2  上述资本公积仅指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7、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也称每股利润或每股盈余,是反映企业普通股股东持有每一股份所能享有企业利润或承担企业亏损的业绩评价指标.每股收益的计算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为: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其中,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一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的前提下,也可以按月份简化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是在考虑潜在普通股稀释性影响的基础上,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分子、分母进行调整后再计......>> 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包括的内容较多,以工业企业为例具体包括:公司经费,即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即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经费;工会经费,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用于职工培训学习以提高文化技术水平的费用;劳动保险费,即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或按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或医疗保险费、退职金、6个月以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及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离休人员的其他经费;待业保险费,即企业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等;咨询费,即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审计费,即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即企业因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各项费用;税金,即企业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土地使用费,即企业使用土地或海域而支付的费用;土地损失补偿费,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土地而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即企业购买或使用专有技术而支付的技术转让费用;技术开发费,即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获得专项经费的中间试验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即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即开办费和其他资产的摊销;坏账损失,即企业按年末应收账款损失;业务招待费,即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在年销售净额一定比例之内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即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管理费用,其他费用,即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管理费用,如绿化费、排污费等。 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涵盖什么内容 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涵盖以下内容:1、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评价和监督企业是否做到资产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及经济活动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对会计记录和报表分析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公允性证明;2、经济责任审计。是评价企业内部机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以确定其经营业绩、明确经济责任,这里包括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3、经济效益审计。审计重点是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以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序和途径为内容,对企业的经营效果、投资效果、资金使用效果做出判断和评价,其中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应为重中之重。4、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主要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5、开展明晰产权的审计。审计明晰其产权归属,避免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或其他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6、其他审计。结合企业自身行业特点,开展对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以增强医院后备能量。 内部控制是企业有效组织经营,进行管理及各项经济业务有序开展的必要保证。内部审计通过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可以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遵循性和有效性,能针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促使企业以合理的成本促进有效控制,达到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状况的目的。内部审计在当前企业转机建制过程中,应抓住时机,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和探讨审计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拓宽视野,尽快消除旧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跳出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局限,向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领域进一步延伸。内部控制本质上是组织为了达到一定目标所采取的=系列行动和过程,主要目的包括: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政策、计划、程序、法规的遵循性;资产的安全性: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和有效性;为经营和计划所确定的目的和目标完成情况。而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评价组织控制,它既对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进行评价,以确保揭露组织潜在的风险和运行的经济达到组织的目标。其本身又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经济实体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和其他经济信息的真实、完整与否,与该实体是否存在具有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有着相当程度的因果关系。内部控制的存在与否,对内部审计方式的选择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由于内部控制是为了推进经济实体的有效运营,而内部审计则在于协助管理层调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求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实施。在通常情况下,内部控制系统由经济实体经营管理部门指定并在实施执行中评价和改进,通过内部审计部门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由于内部审计是在有限的时间与合理的成本条件下进行的。同时,审计主体对审计结论负有相应的责任。因此,审计工作必须讲究效率与结果,保证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适当的组织目标和合理的评价标准是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走向规范的标志。没有合理的评价标准,就等于没有实质意义的管理,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展开也就无法真正发挥其作用,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风险导向审计属于开放式的模型。审计人员当开始一项审计项目时,必须首先评估组织面临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考虑组织目标是否适当和是否有相应的控制,这不仅体现在具体项目及与部门的相互沟通方面,而且还反映在宏观上审计目标的不断演变。由此可见,内部审计人员根据风险评估的思路开展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以组织目标为起点和核心,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建设性作用,完成由监督控制到风险基础,为组织做好服务。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包括哪些具体项目? 一、营业费用核算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二、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 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 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 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三、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具体内容包括: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珐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等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电汇、购买银行票据等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现金折扣、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非资本化融资租赁费用等。 企业内部审计的内容有什么?详细的 现代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以财务活动为对象的内部财务审计和以经营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经济效益审计两大类。但在具体实施审计时,二者又是互相联系、交叉、渗透的。内部审计人员正是通过对这两部分内容的联系审计来促进审计工作目标的实现的。一般地, 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实施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仅限于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由于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来源状况及资产、负债管理情况不尽相同,内部审计的重点也各不相同。对有国家财政资金介入的部门、单位,不仅要审查其自身财务状况,还须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 1.行政单位的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党派、社会团体及其在境外的派出机构的行政经费、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 2.事业单位的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是各项事业经费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包括用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广播影视、地震、体育、民政、外交及农业、工业、交通、邮电通讯、商业贸易、工商行政、商品检验等各项事业发展的经费。这里,既包括财政预算拨款的审查,也包括财政预算外安排的各项资金、事业周转金和事业性收费的审查。 3.企业单位(包括金融企业)的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是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一定时期内拥有的资产、承担的债务、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真实、合法性;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内部审计的基础,经济效益审计则是内部审计发展到现阶段的特殊内容。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剧,质量和效益已成为每个企业发展的直接决定力; 通过内部审计找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经济效益,也成为企业管理者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主要目的。内部审计人员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进行效益审计,有许多方便之处:一是熟悉本单位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二是有足够的时间深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及时取得有关资料和信息;三是内部审计的相对 独立地位,有利于提供客观、真实、可靠的信息,更好地为改善本部门或本单位的经营管理、 1.行政单位内部审计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审计,是结合行政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通过对行政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分析,促使行政单位节约开支,提高行政经 2.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审计,是结合事业经费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通过对事业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分析,促进有关事业单位加 3.企业单位(包括金融企业)内部审计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审计,主要从改进生产经营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供、产、销各环节,人、财、物各要素的检查、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可以帮助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制定改进生产经营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评价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发现管理缺陷,提出管理建议等手段,可以帮助本部门、本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 三、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人员依法对经济责任人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的审查。

农业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农业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重点  农业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广泛,资金性质复杂,审计机关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对每笔资金都进行审计。因此,要抓住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密切关注、资金数额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资金开展监督,以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加强对投入规模大、涉及面广的重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要紧紧围绕着这些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开展审计,促进管好用好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在资金分配环节,要检查各级财政是否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分配资金。在资金拨付环节,要着重检查滞留闲置、挤占挪用等问题,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在资金的使用环节,要着力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还要注意检查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合理有效地利用农业专项资金。来源:考试大 在分析、评价、考核农业专项资金效益情况时,抓好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审计。一是在资金的投入决策上,检查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失败或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决策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农业总体发展目标,是否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二是在资金投入程序上,检查项目是否经过专家的科学论证,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环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是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亡,检查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事故隐患、半截子工程、竣工项目闲置等问题。四是在工程决算上,检查有无高估冒算、擅自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和规模问题,有无偷工减料或重大损失浪费问题,是否存在多列或漏列单项工程等问题。 要加强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农业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审计机关要在维护农民利益的问题上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加强对扶贫救灾、农村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生活补助、征地补偿等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这些资金真正用到农民身上,从而把党和国家的—系列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农业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方法 农业专项资金投入点多、面广、线长、政策性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主要在基层,针对这个特点,审计工作必须改进现有的审计手段,采取切实有效的审计方法。 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是搞好农业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基础和前提。为确保农业专项资金能得到合理使用,审计应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搞好审前调查。通过审前调查摸清各项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二是制订好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计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出审计实施方案,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向有关部门下达审前自查通知,了解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情况。四是进行审前培训,提高认识,统一审计方式方法。实践证明,开展审前调查和被审计单位自查及进行审前培训,是突出重点、节约成本、提高审计质量的—种好做法。 采用分析性复核、现场实地调查、点面结合等多种审计方法,以核实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农业专项资金的财务往往集中在财政或有关的实施主管部门,就账、表、证进行账面审计,以摸清农业专项资金投入的总体规模,掌握支出的结构是非常必要的;在此基础上必须沿着资金流向,深入乡镇、农户及项目实施地进行检查,才能最终核实资金支出的真实性。 将农业专项资金审计与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相结合,以核实项目支出的正确性。农业专项资金多数是以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建设等形式实施的,多数项目都可通过审计工程决算的办法,核实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必须牢牢抓住项目和资金、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运行和资金运用的轨迹来进行监督,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审计除了对资金拨付环节进行审计外,还应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计。一方面审计有关项目建设支出账,检查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另一方面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对项目质量、项目数量等进行实地核对,对照项目计划书中建设内容审核其完成情况,看其是否符合计划要求。, 改进审计方法,从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事中审计转变。一是要帮助做好农业专项资金事前审计,帮助提高立项水平,促进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减少资金损失浪费;二是要做好事中审计,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使工程项目达到质量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做好事后审计,对审计后投入的资金及效益,应在后续审计中进行跟踪,防止管理混乱及造成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经过层层把关,把违纪违规资金控制在最小限度,充分发挥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 :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你好,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的问题,且听我来跟你详细介绍: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以上就是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的内容介绍,如果觉得有用的话欢迎转发分享。

新乡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啊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不满三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拓展资料: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月1000元。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享受在税前扣除的优惠。专项附加扣除包括7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一、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2、继续教育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3、大病医疗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本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万元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不属于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且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兼顾了公平和效率,也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过程也力求简便易行,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什么意思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该负责人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将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衔接。政策实施后,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以及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同时,纳税人继续享有继续教育、房屋租金、住房贷款、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的相应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同时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记者 鲁元珍)

唐山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相关问题解答汇总

唐山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相关问答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4.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5.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8.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9.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10.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1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12.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答: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13.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14.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1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16.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17.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18.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19.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0.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岁以下婴幼儿专项扣除

法律主观: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项规定。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 1、 纳税 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 监护人 ,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 个税 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 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 医学证明 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 居民身份证 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 护照 、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 网 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如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注意事项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住房,可分别进行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什么意思

三岁抚养费专项扣除是指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0至3岁孩子的父母有望享受更多个人所得税的扣减。家有3岁以下宝宝的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未来可将0至3岁孩子照护费用按照一定标准予以扣除。照护费用专项的政策: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公开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建议方案。 2019年个税改革全面启动后,中国引入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养老、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继续教育等,婴幼儿照护费用将成为第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你好,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的问题,且听我来跟你详细介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以上就是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的内容介绍,如果觉得有用的话欢迎转发分享。

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主观: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项规定。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照护费用

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内容解读编辑 播报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该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三、纳税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政策?《通知》明确该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此外,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自己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也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七、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2023年成都个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指南

   扣除标准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 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方式 : 个人所得税app        常见问答    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谁?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6、子女9月份满3周岁,9月份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在当年能否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同时扣除。1到8月份子女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8、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个人所得税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每月扣除标准是1000元。若夫妻双方都想添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专项附加扣除的,每人只能扣除百分之五十,也就是每月可以扣500。若一方工资没有达到扣税标准的,可以让一方添加,这样在第二年个税年度汇算的时候,可以多退一点税。下面带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其它问题回答如下: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4、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5、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  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有哪些?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有哪些?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 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标准: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三岁一下小孩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主观: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项规定。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 1、 纳税 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 监护人 ,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 个税 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 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 医学证明 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 居民身份证 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 护照 、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 网 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不满三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拓展资料: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你如何看待这一政策?

这一政策能够推动三孩政策的实施,而且也会进一步减轻多孩家庭的经济压力和负担,更重要的是,该政策能够提高民众的生育意愿,从而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大多数家庭都需要投入较多的婴幼儿照护费用,而这些费用会加重我们的负担。而在税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我国能够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积极作用,并且将更多教育和养育费用纳入扣税之列。专项附加扣除不仅是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也是利国利民的举措,而这一政策必然会产生良好的效果。首先,这一政策能够提高民众的生育积极性和能动性。虽然这个政策的限制条件较多,而且无法惠及全国人民,但这仍是税制改革的进步,而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们的意愿。因为大多数家庭仍然需要承担高额养育费用,而若能将这些费用与应纳税额进行抵扣,那么我们便能对未来有更深层次的计划,并且重新考量生育的成本和代价。其次,该政策能够降低民众的税负,并且减轻其压力。虽然这个政策无法完全减免民众的税收负担,但我们的压力仍然会因此而有所减轻。因为我们无需缴纳更高的负税,也无需担忧养育费用的增加。因为在扣除相应的费用之后,我们能够获得更多的收入,并且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最后,这是利民之策,也是发挥个税功能的举措。我坚信这个政策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且产生深远的意义,因为该政策以减税降负为基本理念,以提高生育率为目标,因此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这不仅能够激励民众积极生育,而且也会减轻现有的人口压力,从而缓解人口老龄化困境,这也是个税所具有的功能。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流程未满3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或50%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申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税能扣除几个月

法律主观:重磅消息!由于人口 生育 意愿降低,国家出台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也就是说每年在扣税的时候,多了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内容有哪些,和 网 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全文 国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纳税 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以上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的其有关问题,大家可以实时关注官方消息,也可以搜索“网”点击 法律知识 栏目进行查看。以上消息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什么意思

三岁抚养费专项扣除是指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0至3岁孩子的父母有望享受更多个人所得税的扣减。家有3岁以下宝宝的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未来可将0至3岁孩子照护费用按照一定标准予以扣除。照护费用专项的政策: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公开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建议方案。 2019年个税改革全面启动后,中国引入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养老、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继续教育等,婴幼儿照护费用将成为第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不满三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当月满三周岁可以申报嘛

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说明:  一、扣除标准: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常见问题:  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谁?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6、子女9月份满3周岁,9月份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在当年能否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同时扣除。1到8月份子女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8、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怎么规定的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在抵扣时,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时注意事项:【1】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3】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举个例子,一方可选择每月1000元标准抵扣,另一方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抵扣。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你好,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的问题,且听我来跟你详细介绍: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以上就是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的内容介绍,如果觉得有用的话欢迎转发分享。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一、《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三条u2002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第十八条u2002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开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附图解)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或50%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请大家不要填错了!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什么意思

三岁抚养费专项扣除是指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0至3岁孩子的父母有望享受更多个人所得税的扣减。家有3岁以下宝宝的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未来可将0至3岁孩子照护费用按照一定标准予以扣除。照护费用专项的政策: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公开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建议方案。 2019年个税改革全面启动后,中国引入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养老、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继续教育等,婴幼儿照护费用将成为第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岁的儿童可以开始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在抵扣时,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时注意事项:【1】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3】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举个例子,一方可选择每月1000元标准抵扣,另一方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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