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

哪些行业属于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范畴?

营改增(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负担,推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是营改增的主要调整对象之一,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相关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包括影视制作、动漫游戏、艺术品交易等。专业服务业:包括法律、会计、咨询、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及其相关服务。环保服务业:包括环境监测、治理、污染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业:包括医院、诊所、药店、医疗器械销售等。科技服务业: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以上仅为部分现代服务业范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范畴可能会有所扩展或调整。

营改增 部分现代服务业指哪些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2.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3.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二)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   3.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   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三)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1.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   2.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3.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   4.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5.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四)物流辅助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1.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国境内航行或者在我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   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   2.港口码头服务,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   3.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4.打捞救助服务,是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5.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6.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7.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8.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六)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1.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2.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造价的鉴证。   3.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具体见财税[2011]111号

营改增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哪些业务?

营改增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如下: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扩展资料:营改增的实施步骤介绍:1、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2、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3、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改增百度百科-部分现代服务业百度百科-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哪些行业?

营改增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如下: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扩展资料:营改增的实施步骤介绍:1、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2、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3、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改增百度百科-部分现代服务业百度百科-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哪些?

营改增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如下: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扩展资料:营改增的实施步骤介绍:1、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2、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3、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改增百度百科-部分现代服务业百度百科-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后技术服务增值税6%发票能否低扣吗?

可以抵扣的前提是你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是小规模企业就不能抵扣。生活服务业6%的税率没错,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抵扣。如果你们是小规模企业,让开票方给你开3%的技术维护费,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税,不按税率走。

营改增后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为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营改增后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一、分开计算房屋租赁税增值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但这个有地区之分,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印花税是租赁合同总金额的0.1%,但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出租房屋占地面积乘以地段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2%来收。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但应纳税额则分两种情况,主要分割点在每次/月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每次/月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每次/月收入额扣除住房出租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出租住房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再减去800元。若每次/月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则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的800就换成减去收入的20%。扩展资料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并计算,如湖北将其归并为“房屋租赁税”进行征收。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5000元(含)-2万元的,为5%;2万元(含)以上的,为7.68%。如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负为120元。个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5000元(含)-2万元的,为8.1%;2万元(含)以上的,为15.7%。对于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若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的住房,按月租金收入的9.7%征收;出租非住房的,按13.7%征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租赁税

营改增对会计师事务所有何影响

 海 航 会 计(专业会计财务培训 学校)为您解答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营改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为事务所带来新的业务机会,另一方面,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大所,在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情况下,税负不降反升。  实际上,会计师事务所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止这些:事务所从“有限公司”转变为“合伙企业”涉及到企业清算和税负方式的转变,税负有增加之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也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税负较之其他行业偏高……在这种大背景下,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税务问题有何诉求?如何直面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问题?如何利用税制改革过程中的机遇来发展自己?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业界专家。  “营改增”后小所受惠大所叫屈  在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过程中,“营改增”是无法规避的一个问题。税改不仅影响到事务所的税负,更影响着事务所业务发展方向及其业务价格的制定。新税改形势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直面挑战,积极应对,同时尽量争取政策支持。  “营改增”是大势所趋。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但在“营改增”还没有全面普及,抵扣链条不甚完整的情况下,“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行业、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特别是一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税负增加明显。  在今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北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石文先向“两会”提交的《关于加大注册会计师服务政治、社会、经济力度的提案》中也指出,“营改增”后,不少会计师事务所税负不降反升。  石文先在提案中明确指出,“营改增”对交通物流、运输行业确实带来了很多优惠,减轻了企业税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重复纳税的问题。但因“营改增”在设置税率和抵扣项目细节上的差异,造成了部分现代服务业、尤其是收入在500万以上的服务业,税负不降反升。  据悉,相关人员在对上海市249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4月份及2012年1~4月份的同期税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后了解到,上海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年起开始实施增值税后税负的增减变化情况是:样本中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收入占整个行业的收入比例高达91%,其整体税负有所增加;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师事务所税负均为下降。  淮安鹏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魏标告诉本报记者,“我们所是小规模纳税人,是‘营改增"的受益者。”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经过测算,“营改增”之后,北京地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税负有所增加。  中逸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李季名则向本报记者介绍,“营改增”之后,事务所的税负有所增加。同时,“营改增”也带来了工作量的增加。李季名还表示,实行“营改增”之后,一些事务所之前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在无法享受,在客观上也增加了税负。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明确表示,“营改增”后,对事务所有积极的影响,可有效开拓客户。因为事务所的客户群体如果大部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事务所开具的服务发票所含增值税金可以抵扣,为客户减轻了负担。但如果客户群体不是一般纳税人,实质上是增加了事务所的税负。  胡勇还认为,“营改增”避免了重复征税,肯定是有利于行业整体发展的。这对于事务所之间以及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也不再存在税负障碍,有利于事务所之间的相互补充,取长补短。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足造成税负增加  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在近期由北京注协与市财政局税政处联合召开的“营改增”座谈会上表示,“营改增”之后,会计师事务所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可用于抵扣的项目不足。人工费、差旅费、房租费及车辆购置费等执业机构主要营业成本根据现行政策均不得抵扣,同时,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办公用品、水电费等通常又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  胡勇表示,目前可以抵扣的获得的应税服务的范围过窄,如事务所支出之中,相当一部分是差旅费,大约占事务所收入的5~10%左右,但是因为无法取得运输部门和住宿经营部门的增值税票据,因而只能全额计入成本,无法抵扣。  “事务所的支出主要有:差旅费、租金、物业管理费、餐饮、会议费、行业会费、职业保险金、印刷费、办公用品、通讯费等,而这些费用所涉及的行业大部分是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绝大部分的成本支出不能抵扣。”胡勇说。  在胡勇看来,从理论上说,“营改增”可以有效降低事务所税负,但因为国家税制改革正处于渐进阶段,尚未实现完全的“营改增”,而事务所目前支出的项目绝大部分属于尚未“营改增”的项目,因而在当前阶段,事务所的税负是增加的。  胡勇表示,改革不能只考虑一方面的利益,首先“营改增”是整体的趋势,符合税制原理。但是基于国情,“营改增”必然是稳步推进。在推进过程中,势必会存在利益不公平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因而,理解、适应才是最正确、最务实的选择,因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趋向于完全的公平。我们期待着增值税在各个行业的普遍推行。只有这样,结构性减税才能真正达到普惠,真正做到公平税负。”胡勇说。  石文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要改变“营改增”后事务所税收不降反升的情况,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一是保持或适当降低税率,即,保持原来营业税税率5%或者降到3%;二是增加抵扣的项目和范围,允许现代服务业的人力成本、房屋租赁成本、管理软件成本、研发和培训成本等可以抵扣;三是在试点过渡期间,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四是借鉴国际上的一些做法,将专业领域的服务业统一采取核定征收,而不要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可以将现代服务业进行适当分类,进一步将营业税、增值税合在一起通盘考虑,而不仅仅是考虑“营改增”,这样可以带动整个行业的提升和改善。  对此,北京市财政局税政处处长王华伟介绍,随着“营改增”试点和全面推广步伐的加快以及试点范围的扩大,交通运输业、租赁业等更多行业将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会计师事务所等执业机构可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扩大,行业税负将逐渐降低。  王华伟还表示,对于“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北京市财政局和税务局将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并在市财政局网站设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专栏”,各执业机构应积极关注并争取相关政策优惠。  王华伟同时建议,各执业机构应积极应对税制变化,调整经营模式,尽可能取得增值税发票提高可抵扣进项税额,尽量抵消税制调整影响。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赵彦明也强调,由于经营规模不同、成本结构不同等原因,部分“营改增”试点企业产生了税负有所增加的情况。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努力确保不因改革增加纳税人负担。对于行业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北京市财政局也会进一步研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针对“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一些地区出台了对相关企业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只要提交企业申请,经财税部门核实后,就可以获得过渡性财政资金补贴。但本报记者采访一家国内知名大所相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称,这方面的问题还不太清楚。  会计师事务所该如何应对税负增加的问题呢?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认为,“如果事务所之间不搞压价竞争,其增加的收入完全可以消化‘营改增"增加的税负。这是面对高税负,会计师事务所应该采取、而且完全可以采取的最简单但又是最难做好的方法。”  合伙人:难以承受的个税税负之重  事实上,除了“营改增”的税收问题之外,会计师事务所关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背景下的所得税问题。  对于事务所来说,从“有限公司制”转变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或“合伙制”)是其做强做大的必经之路。目前,国内大型事务所已经完成转制,“四大”的本土化转制进程也已经提前完成。财政部、中注协要求所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在2013年底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或者合伙制转制。  对此,刘志耕向记者介绍,“从总整体上来说,有限责任事务所的实际税负还是低于合伙制事务所,业内反映的合伙制事务所税负偏高与税率高低有很大的关系。由于有限责任事务所出资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限,所以,事务所的规模越大,收入越多、盈利水平越高,税负越高。”  刘志耕向记者介绍,有限责任事务所的企业所得税是在扣除了出资人的工资、费用后,按照25%计缴。此外,出资人的工资(不含费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有限责任事务所,合伙人工资额有限,特别是在大型事务所中,工资占计税所得额的比例非常小。合伙制事务所的计税所得是在有限责任事务所计税所得的基础上加上了合伙人的工资和费用,并且最高要缴纳35%的个人所得税。  在刘志耕看来,因为两种组织形式下计算税负的方法不同、税率不同、基数不同,所以,由“有限公司”转变为“合伙企业”税负是否增加,还不能从两种组织形式简单比较出哪种形式下的税负一定就高,还必须看各事务所具体的经营情况、核算结果及盈利水平。但从目前绝大多数事务所的反映来看,合伙制事务所的税负偏高。  “尽管从理论上讲,合伙制事务所可以解决企业双重税负的问题,使得事务所的税负降低,但从我平时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很多合伙制事务所都反映税负不降反升。”刘志耕说。  据了解,目前合伙制事务所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照先分给合伙人后征收个税的方式来纳税的,被称为“先分后税”。其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个税规定》)。  《合伙企业个税规定》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按五档累进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个税规定》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第四条规定,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一般来说比较高,在这种“先分后税”的模式下,能扣除成本费用相对比较少,分到每个合伙人头上的应税所得就高。在个人应税所得比较高的情况下,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自然就比较重。  协调转制前后的相关税收政策以降税负  事实上,事务所从公司制转为合伙制,需要对原有主体进行清算,从而会产生房屋等部分固定资产过户、原有主体盈余分配等涉税问题,清算所得直接导致事务所和合伙人税负增加。这种清算所得是由转制引起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业务所得。  公司制事务所适用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事务所可以选择留存部分收益用于事务所营运,这部分利润没有立刻分配给合伙人,可以延迟或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事务所要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生产经营所得不管是否分配均需缴纳个税。按照目前转制大所的标准来看,合伙人的个税基本上都达到35%的最高税率,转制后税负有增加之嫌。  刘志耕介绍,不管是有限责任的事务所还是合伙事务所,其最后的清算所得都应当视为年度经营所得分别缴纳所得税。由于两种情况下的税率不同、计税所得额不同(合伙事务所还需加上合伙人发生的工资、费用),同时除了计缴所得税不同外,有限责任事务所对分配给出资人个人的清算所得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清算期往往较短,合伙人发生的工资费用不会很多。所以,最终清算时,合伙事务所的税负可能只会比正常经营情况下的税负略有下降。  正因为看到了转制过程中的税负可能增加,财政部广东专员办提出建议,豁免转制过程中清算所得相关税收,协调转制前后相关税收政策,保护事务所转制积极性,支持注会行业发展。  刘志耕也建议,税务部门应该充分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规模小、业务收入不多、盈利水平也不高的现状,同时更要充分认识到会计师事务所因服务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加快发展,需要很多资金促进发展的问题,“应该考虑在所得税的问题上给予会计师事务所必要的优惠政策,这不仅是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最基本需要。我想这一点,原来在财政部分管注册会计师行业,现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王军应该有比一般人更高、更多、更深的认识。”  直面税改积极应对  可以说,“营改增”中的税负增加问题以及特殊普通合伙转制之后合伙人的税负增加问题,是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最为关注的两个税务问题。  而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问题不仅与税负有关,同时也与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及业务价格的制定有关。笔者建议,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直面挑战,积极应对,同时尽量争取政策支持。  会计师事务所应诚信执业,秉承操守,无惧税改,严格依法纳税,不偷税漏税,不采取非法手段来避税。同时借助中注协等行业协会的力量来反映注会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问题,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还存在哪些问题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在正席卷全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热潮中,会计师事务所不仅扮演着辅助政府推动、帮助企业实施的助力者角色,同时也是营改增的实施对象,自身税负也因其而变化。  总体来看,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型事务所享受3%低税率,税负明显降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大型事务所税负有所上浮,目前约在1%左右。  营改增效应显然不能因这简单的数字而下判断。事务所负责人和行业管理者们普遍认为,营改增一方面使小型事务所有了更多活力,也促使大型事务所规范内部管理练好“内功”。另一方面也引起不少企业为降低税负而进行内部重组、梳理资产关系,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营改增蛋糕”。  事务所减负受益群体加大  “我们去年的业务收入是480万元,刚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范围,我们享受了3%的税率,同比下降了约1%,得到了税费改革的实惠。”上海经隆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李敏告诉《中国会计报》记者,这还是在试点省市较少,事务所在试点外省市的业务能够抵扣进项税的发票不多,抵扣额度有限的情况下的统计。  李敏还参与了上海市财政局对营改增实施情况的课题研究。  他表示,目前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税负变化情况基本上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务所税负降低1%左右,大型事务所税负有所增加,也在1%的幅度上下。  稍晚迎来营改增的浙江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也与此类似。2012年业务收入排名全国前列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属于一般纳税人,负责涉税业务的高级经理龚健说:“原缴纳营业税时,我们的营业税税率为5%,改征增值税后,适用税率为6%,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我们事务所本身以人力成本为主,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非常少,且由于我们本身业务收入规模较大,估计营改增以后实际税负将增加0.5%-0.7%。”北京自7月1日起实行相关试点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在试点范围之内。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抽取了10家不同规模执业机构进行了税负变化测算。北京注协副秘书长张文丽告诉记者,据测算,属于一般纳税人的6家机构缴纳增值税额比原缴纳营业税额增加13.2%,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增加13.2%,企业所得税降低0.77%,总体税负约提高1.9%;理想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机构总体税负比原税负平均下降3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占试点地区行业的八成以上,但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大中型事务所业务收入在本地区行业的占比同样如此,即:全行业税负绝对值增加,但受益者群体庞大。  税改促进练“内功”  营改增大潮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并不单纯是纳税额的增减,还带来了新的业务蓝海,也对执业机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多要求。  为了更好帮助本地执业机构应对营改增并从中获益,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今年10月下旬专门召开了研讨会。  他们研究发现,已经有部分企业集团及其分支机构在进行重组,对企业的资产关系等进行重新的梳理,以求在改革实施后,不会导致其整体税负增加。  随着改革的推进,企业的类似重组案例或将越来越多。“这将是一块很大的蛋糕。”浙江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  实际上,能不能吃好这块“蛋糕”,更多还在执业机构自身,而他们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自己应当如何应对营改增。  据浙江注协调研发现,营改增后,如果事务所既有增值税业务又有营业税业务,在开具发票时候,财务人员需要详细询问接受劳务单位资格,了解业务类别,然后根据纳税资格开具发票,稍有不慎就会开错发票。此外,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它同时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因此增值税发票的获得、真伪鉴别、开具、管理、传递和作废都区别于普通发票。这些都对事务所内部管理提出了很高要求。  “税改之后,对我们的客户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客户管理方面,我们与客户洽谈服务收费时,可能要考虑改征增值税后对客户的影响,并在业务约定书上也要有所列示;在内部管理方面,我们对一些成本费用的开支以及供应商选择方面,会尽可能选择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并对一些费用开支进行集中采购。”龚健说,税负的变化一方面是一种压力,另一方面也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的契机,对事务所下一步的发展还是有推动作用的。  行业期待税改“内涵完善,外延扩展”  每一项改革新政都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营改增也不例外。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较直观的问题在于目前试点范围尚未覆盖全国,而很多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跨省业务很多,客观上造成了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事务所之间的税负差异,对其客户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都带来了一些困难。  同时,营改增也给事务所带来了税务风险。据了解,目前大中型事务所普遍存在多种资格、多业经营的情况,在法律层面上各个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实务操作中,人员、收费有时很难划分。特别是有的试点地区尚未出台具体的营改增实施细则,没有对类似招标代理业务、财务外包业务等业务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进行界定,不同地方的执行标准也不统一,如果事务所划分不当,就会产生一定的税务风险。  另一方面,一些大型事务所担心营改增后,在一些不同规模事务所共同竞争的领域,大型事务所与小型事务所的议价劣势更加明显,发生低价竞争的概率增加,不利于优质服务的提供。  “希望税改的范围无论在地域还是行业方面能够进一步延伸,同时尽快对营改增的政策进行梳理,摒弃原来营业税中的一些不符合现阶段经济发展情况的政策,使政策更加明了,也可以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和税务机关征管成本。”龚健说。  据了解,为帮助注册会计师行业尽快适应税改并享受税改实惠,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等试点省市财政部门已经在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一些行业协会也在进行税改知识培训、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有的已经计划统一行业收费标准或报价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高顿网校是网络财经教育领导品牌,更多财会问题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提问。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营改增生活服务业包括哪些

营改增不知道生活服务可以参考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2.教育医疗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3.旅游娱乐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4.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 *** 、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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