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

会计业务方面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什么

《会计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者的制度。”由此可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依据《会计法》制定;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是有关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要求、财务和会计报告的格式与要求等规范。2、会计监督制度会计监督制度是指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实物与款项、财务收支及其他会计事项的监督

面对当前大数据智能,审计业务提出怎样挑战

大数据对政府审计技术的挑战首先,在大数据时代,物联网的发展使得数据之间的共享日益频繁。而政府审计数据又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但是大数据的数据较为冗杂,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政府审计对大数据的监管技术的要求较高。具体包括:首先,数据储存,为了完成在成本和能耗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达到可靠性较高的目标,一般要依靠重新配置冗余并加之云计算技术的帮助,在储存的时候要将数据分类,删除同类重复数据,减少数据的存储量,然后添加标签便于日后对数据进行抽查或检验;其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非常复杂,这种复杂性不仅是指数据样本自身,同时更是包含多重空间、多重结构以及多重实体间的一种交互的动态情况,这些情况很难通过传统的方法对其进行描述或分析,处理难度大大增加,也更加复杂,因而需要利用相互之间的关联来对语义进行分析得出易于理解的内容;最后,结果可视,使用这些工具得出的结果属于计算机语言,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审计人员来说,其结果是晦涩难懂的。然而要使结果更直观,更容易理解和分析,就需要通过审计软件和审计技术将审计结果可视化,而以目前的审计技术还不能够达到所需要求。因此,对审计大数据的安全监管存在着巨大的问题,对审计技术的安全防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大数据的日渐庞大,审计技术需要及时更新审计技术,加强对审计大数据的安全管理;修补技术漏洞,不断完善审计技术。(二)大数据对政府审计平台的挑战1.政务管理模式的新发展电子政务,是政府政务管理部门运用现代化信息搜集、传播技术、互联网通讯技术将政府对政务的管理与服务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归集,通过互联网对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进行重新的组合和分配,优化资源,全面有效地为公众提供高效、透明和优质的服务。通过电子政务可以实现能够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高效透明的信息和实质性的服务。电子政务体系的健康高效有秩序的发展同样给国家审计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对于政府审计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平台,电子政务建设可能脱离政府的管理体制,因而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的时候也许无法发现电子政务发挥的作用,也有可能不适应传统的管理体制,产生“电子浪费”影响审计资源的分配,新的信息孤岛也可能因此而产生。2.云审计的新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审计技术不断更新,但是在方法和技术方面,其实质仍是现代审计,即仅提高了当时审计工作的效率。而大数据的出现,当前的审计已不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云计算的管理模式逐渐应用到了审计大数据中,云审计逐渐走进审计人员的视线。云审计是一种运用云计算技术并通过互联网完成的模式,审计人员通过运用储存在“云”端的各种数据与资源,更科学更有效地进行审计的过程,即云审计即为将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应用到国家审计的一种新模式。在大数据时代,云审计的优势明显,更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最终将在审计管理、审计方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的变革。(三)大数据对政府审计人员的挑战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伴随大数据、互联网+的时代来临,审计数据日益庞大,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审计人员自身的审计信息技术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在云计算方面,由于时代的发展,云审计终将成为开展国家审计的趋势,而云计算技术又是云审计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之一。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传统审计理论基础,同时也要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的理论基础。因此,大数据时代的审计人员要求具备非常过硬的专业能力。大数据时代的审计人员不仅要掌握与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在信息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认知。就目前的现状看来,审计人员虽具备较为完善的审计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但是对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知识的认识和掌握较为欠缺,兼顾审计专业知识和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无法满足高速发展的社会对大数据时代审计的需求,现有的审计队伍中信息化审计人才急缺。在大数据的收集方面,大数据时代的数据突破了传统审计的结构方式。传统的审计中的数据主要是以结构化数据为主,使用数据库来储存结构化的数据,根据分析的需要对数据建设数据仓库,从而进行多维度多内涵的操作,并运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深度地获取信息。而在大数据时代,数据主要是以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为主,审计人员对这种类型的数据不太了解,传统的存储无法满足需要,如何对大数据进行搜集将是审计人员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同时大数据的收集也要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大数据的安全防护需要有相关的法治机制为依据和相关的技术作为保障。大数据时代对人才的要求较高,急需复合型人才。同时,对在职的审计人员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除了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之外,还需提高自身的数据处理能力、云计算技术能力等。因此,大数据时代对国家审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审计机关培养分析大数据的能力,发现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为完善国家治理提出相关建议。

有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是什么?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本企业已知晓、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并已仔细阅读、知晓、理解本确认书告知和提示的外汇局监管职责。 一、依法从事对外贸易。对于本企业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在按规定提交有关真实有效单证的前提下,享有根据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便利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权利。 二、对外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等,享有依法进行申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 三、接受并配合外汇局对本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单证资料;按规定进行相关的业务登记与报告;按照外汇局分类管理要求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四、若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规定,接受外汇局依法实施的包括罚款、列入负面信息名单、限制贸易信贷规模和结构、限制结算方式、对外公布相关处罚决定等在内的处理措施。 五、知晓并确认本确认书适用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本企业资本项目、服务贸易等其他项目外汇收支按照相关项目的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依法办理。本确认书未尽事项,按照有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执行;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发生变化的,以新的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为准。 六、本确认书自本企业签署时生效。本企业将认真学习并遵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外汇局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管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全面实施国家依法行政纲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等,制定本确认书,提示企业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企业签署本确认书并认真执行,享有依法便利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权利。 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满足有关单证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一致性审核要求的前提下,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不予限制。 外汇局根据国际收支形势等具体情况,制定、调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并依法通过文告、外汇局政府网站等适当的公开、透明的方式予以公布。 外汇局依法对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未能遵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

深圳人行给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须知》A,B,C类企业是什么意思

外汇局根据现场或非现场核查结果将外贸企业分为ABC三级。核查情况正常列为A类企业。核查期内出现总量核查指标超标,或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25%等异常情况的,列为B类。严重违反外汇局规定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被列为C类。 一旦被列为B或C类企业,在单证审核、业务处理或外汇结算等方面都要受到诸多限制。所以一定要配合外汇局核查,保持各项指标处在正常范围内。一定不要被降级哦! 更具体的信息可以向当地外汇局咨询。

贸易项下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的哪些业务

法律分析:要求企业一定期限以上的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应按规定报告外汇局。报告类型分为义务性报告(包括一定期限以上的预收、预付、延期付款、延期收款业务;转口贸易报告;辅导期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和主动性报告(主体不一致报告;差额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所谓主动性报告,就是非必须报告,若无引起监测指标异常可不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可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进出口企业除了从采用美元信用证转为采用人民币信用证之外并不会有明显的感觉,真正的变化在于境内外银行之间的后台结算部分。比如,中国某出口企业在与海外买家协商过程中,可以要求人民币结算,海外买家则在付款行开具人民币信用证,随后议付行通知卖家,之后才是发货、收货、收付款等。【拓展资料】:一、益处(1)降低企业汇兑成本,规避汇率风险。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可以节省企业购汇和结汇成本,降低资金错配风险,实现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对冲,直接规避了汇率风险。(2)简化企业结算手续,加快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跨境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跨境结算资金不用进入待核查账户,贸易信贷项目只做外债登记、不纳入外债管理。二、对先结算后进/出口的情形,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2)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进口预付或出口预收)。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3)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企业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三、具体流程对先进/出口后结算的情形,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2)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3)企业凭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

外汇里贸易信贷业务是什么?

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辅导区业务(加工贸易辅导区,也有叫保税区)首先弄清楚价格概念。这里简单回答下,就是适用范围不同。-贸易信贷业务: 适用于一般贸易。-转口贸易收支业务: 适用于转口贸易-辅导区业务:适用于加工贸易以上三种,只要懂得了贸易的种类就很好理解了。-贸易融资业务: 适用于适用于信用证等业务。不管什么贸易,只要涉及到信用证就用到这种。这一种的话,必须了解信用证的定义等,作为特殊的收支方式去理解吧。-贸易信贷  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和服务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它不同于银行提供的票据融资和进出口信贷(计入其它投资的贷款项下),而是表现为进出口商之间直接提供的信贷,包括预收款、预付款、延付款和延收款等四种形式。由于服务贸易规模小,且服务贸易的商品流和资金流一般是同步的,所以我国国家收支统计上贸易信贷项一般是指货物贸易的信贷。-贸易融资贸易融资(trade financing),是银行的业务之一。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境外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时,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资额度和融资条件,延长信用证项下付款期限的融资方式。 -转口贸易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 -加工贸易是一国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附加价值。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其方式多种多样。 外汇里的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辅导区业务这四个概念,相差还是蛮大的,很好理解和区别的。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帮助你更好的理解。以上由广东汕头市资深外贸人佘宋光2012年11月21日作答,仅供参考~~

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汇发文件的要求,不但要加强境外直接投资(ODI)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分红方式实现资金出境亦要加强真实性审查。同时,对于货物贸易的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要求主动报告相关信息。

以下哪些境内主体可以开展跨境直贷业务

一、业务模式内保直贷业务是企业占用自身外债额度,由境内银行提供担保,境外银行据此向境内企业放款的业务。本业务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国际结算量、贸易融资投放量等多项指标完成率,同时不占用境内银行信贷投放规模,其创利水平高于流动资金贷款。二、政策支持自2016年以来,跨境政策在资金“扩流入”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其中对于境内企业借用外债政策方面的放宽尤为明显。2015年发改委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中长期外债由原先的审批制改为事前备案制,2016年开始又推进了外债规模改革试点和对外转让债权等多个外债改革工作;其次,人民银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统一了国内企业的本外币外债管理,将原先在自贸区试点的全口径跨境融资推广到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所有国内企业(房地产企业与政府融资平台除外)都可以在不超过净资产2倍的额度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同时,对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收和预付)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本外币贸易融资不计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再次,外管局下发的《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允许外债资金意愿结汇,并放宽了资本项目资金的使用条件,对资本项下收入的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综上,国家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旨在便利国内企业从国际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扩展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监管要求目前,办理内保直贷业务需严格遵循的主要外汇政策包括《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等相关管理规定。银行要切实履行基础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的义务;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加强对担保履约倾向性的审查;加强对担保项下境外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的审核;要按照穿透式管理原则对担保品质量进行评估,详尽调查担保申请人保证金来源。

请问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业务指标情况的表格怎么看?

这个是企业向外管局要求做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是指企业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规定进行贸易信贷报告的月末余额合计与企业最近12个月内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总量差额=企业报关进口+收汇-出口-付汇,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报关进口+收汇+出口+付汇)。贸易信贷余额比例=登记的贸易信贷金额/(报关进出口+收付汇金额)。资金货物比例=(收汇+付汇)/(报关进口+报关出口)。总量差额偏高,说明企业进口+收汇大于出口和付汇,企业需要查看是否进口多进口少付汇,多收汇,少出口等情况。也就是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匹配,是外管局重点监测情况。如果不能提供合理说明,可能会被降级,A类将B类之类,会对日后贸易收付会有很大影响。

保付代理业务是中长期对外贸易信贷是对的还是错的

是对的。保付代理是长期融资,主要适用于资本型货物贸易的融资需求。保理,即保付代理业务,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帐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管理应收快款的做法。

业务可比性是指该公司

可比性主要包括两层含义:分别是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  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比较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全面、客观地评价过去、预测未来,从而作出决策。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会计信息可比性要求,并非表明企业不得变更会计政策,如果按照规定或者在会计政策变更后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应当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评价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业务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业务需要缴纳所得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由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规定:(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二)利息所得;(三)租金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转让财产所得;(六)其他所得.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支付的境外技术服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一)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税率6%(技术服务费),附加税税率适用当地税率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A公司有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第二十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二)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10%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A公司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2、《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其中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同时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第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银行办理海外代付业务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结汇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和企业以及经营单位密切相关,因此,对于企业和经营单位来说,了解企业所得税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企业对外支付应怎样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第一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履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从上述条款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对外支付实行源泉扣缴,规定了两类源泉扣缴的范围,即法定扣缴和指定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法直接规定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相关居民企业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义务,视税务机关制定情况。所谓“机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因此,企业发生对外支付时,如果支付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无上述“机构、场所”,则属于源泉扣缴范围,即时存在上述“机构、场所”,判断支付款项是否须上述“机构、场所”有联系,如果没有联系,也属于源泉扣缴范围。第二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属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的境内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上述条款规定了判断所得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的标准,因此企业在发生对外业务,支付款时首先需要利用条例第七条的原则判断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是否属于境内所得,若属于境内所得则需要考虑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第三步:判断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税法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因此,企业须按合同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来判断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第四步:计算代扣代缴所得税税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0号)规定了按所得类型分类不同办法计算缴纳所得税:(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注意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同时税法规定税收协议规定不同的,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判断支付对象所在国是否为协定国,如果是协定国的代扣的所得税可以按协定税率执行。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⑵计税工资的扣除。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得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⑻各种赞助支出。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国内的一家公司付给香港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批发企业的限额标准是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多少万元

法律分析: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统称限额以上贸易企业。3、资质内建筑、房地产企业: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以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4、规模以上服务业:(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2)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制度及分类标准(17)》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确定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为:1.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2.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3.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4.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6.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

营改增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哪些业务?

营改增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如下: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扩展资料:营改增的实施步骤介绍:1、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2、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3、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改增百度百科-部分现代服务业百度百科-现代服务业

外汇汇入和汇出业务的区别?

外汇汇入和汇出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的跨境外汇交易服务。外汇汇入业务是指客户将外币卖给银行,换取人民币或其他外币;外汇汇出业务是指客户向银行购买外币,用于支付境外款项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外汇汇入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向是从境外到境内,而外汇汇出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向是从境内到境外;- 外汇汇入业务需要遵守国家对结售汇的管理规定,而外汇汇出业务需要遵守国家对跨境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的管理规定;- 外汇汇入业务一般只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结售单,而外汇汇出业务一般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如果你从外汇汇入转职为外汇汇出业务,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你需要熟悉国家对不同类型和金额的跨境支付有哪些政策要求和限制;- 你需要掌握如何正确填写和审核各种跨境支付申请表格和单据;- 你需要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体系、货币制度、结算方式等特点;- 你需要关注国际市场上的货币波动、利率变化、风险事件等影响因素;- 你需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服务,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需求。

收到外币怎么做账?出口业务外汇的账务处理

不少企业有对外的业务往来,这些企业收外币是经常的事。今天深空网整理了“收到外币怎么做账”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收到外币怎么做账?《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收到外币时:借:银行存款-xx银行(外币帐户)贷:应收帐款在还没有结汇至人民币帐户时,是不需要做任何分录的。结汇至建行人民币帐户时,分录是:借:银行存款-xx银行(人民币帐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贷:银行存款-xx银行(外币帐户)案例分析:公司有一笔出口业务,5月20日订立合同,约定总价款10000美元,当日汇率7.68;5月28日收到预收款5000美元,汇率7.65;6月1日商检合格后开具发票,汇率7.64;6月5日购货方见到商检合格证及发票后支付尾款5000美元,6月10日收到尾款,汇率7.62。假设无其他费用,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假定企业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各个时点对所发生的业务应该做如下会计处理:①5月20日,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②5月28日,收到预收款5000美元,按汇率7.65折合人民币38250元,借记“银行存款——美元38250”,贷记“预收账款—#公司(美元)38250”;③6月1日,开发票时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76400元,借记“预收账款——#公司(美元)76400”,贷记“主营业务收入76400”;④6月10日收到尾款按当日的汇率折算人民币38100元,但该项销售业务预收项目的余额为38150,差额部分为汇兑损益,记为财务费用,借“银行存款—美元38100”,“财务费用——汇兑差额50”,贷“预收账款——#公司(美元)38150”。

徽商银行是正规银行吗 主营业务有哪些

徽商银行是正规银行吗?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让你了解这家银行,同时知道它的经营范围,再有就是这家银行有没有上市呢?徽商银行全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设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合肥。2013年11月12日,徽商银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徽商银行经营范围包括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徽商银行对外投资有金寨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徽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无为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户日常可以到徽商银行办理个人业务和对公业务,其中对公业务包括企业电子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信贷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委托性住房金融、资金清算、中间业务、资产推介、基金托管等。个人业务为存取款、投资理财、贷款等。用户在徽商银行办理贷款时需要满足银行规定的条件,而且在贷款后需要按时还款,不能出现逾期的情况,因为逾期后会产生罚息,时间越长罚息越多。同时逾期会被上传至征信中心,导致个人征信变不良,影响后续各种贷款的办理。

我是合肥的徽商银行的用户 现在想办理提前还贷款业务 请问需要什么材料

提前还款需要准备好,银行卡,贷款合同,借款人身份证,银行卡里要有足够资金,如您办理的是我行按揭贷款,借款期限满一年方可申请提前还款,还款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合肥地区须提前一个月向贷款行提出书面预约(须携带身份证,其他材料建议咨询网点),一年内最多提前还款一次,支行受理的日期为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申请成功后户主本人携带借款合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还贷账户、资金办理手续。公积金贷款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您对我行业务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再次留言或致电我行统一客服热线4008896588(安徽省内直接拨96588),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服务。徽商银行(HUISHANG BANK)是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设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徽商银行重组按照“6+7”方案进行整体设计。即由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淮北、蚌埠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六安、铜陵、淮南、阜阳科技、阜阳鑫鹰、阜阳银河、阜阳金达等7家城市信用社合并组建,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2013年11月12日,徽商银行(03698,HK)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每股定价为3.53港元,净募集资金约85.57亿港元。徽商银行是继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之后全国第五家资产过万亿的城市商行。2019年11月19日,2019年度亚洲金融竞争力评选榜单公布,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2019年度公司业务银行”奖。徽商银行扎根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本行得益于对安徽市场长期的深耕细作,拥有广泛的中小企业客户基础和与区域经济有机契合的业务网络。目前拥有199个机构,覆盖安徽全部16个省辖市以及邻近的江苏南京市。徽商银行不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在2009年,本行成功跨出安徽,在江苏南京设立了首家省外分行,跨区域发展取得重要突破,业务发展空间得到不断拓展。徽商银行已经成为安徽乃至中国享有盛名的金融服务商,成长性、盈利性及资产质量等各项经营指标均位居同业前列。先后获得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出的2012年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第305位等殊荣。徽商银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PPP工作的各项要求,推动地方政府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服务效率,引入社会资本,减轻地方政府初期建设资金压力。

委托代销商品业务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核算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分别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案

账务处理方式如下:1、委托方(1)发出商品: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贷:库存商品(2)收到清单: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4)结转或支付手续费:借:销售费用贷:应收账款(5)收到货款净额: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扣除手续费部分)2、受托方:(1)收到商品:借:受托代销商品贷:受托代销商品款(2)实际销售: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开出发票: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4)结转:借:受托代销商品款贷:受托代销商品(5)归还货款: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代销业务为受托方的主营业务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否则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扩展资料1、委托代销的主要类型:(1)、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3)、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这种类型就是日常所说的视同买断,受托方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4)、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结合。2、委托代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只有在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3、在委托代销的情况下,若委托方不给予手续费且不加价销售,由于委托方企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受托方企业属于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但由于收到受托方企业开的专用发票可抵扣,实际不缴纳增值税,由于没有取得手续费也不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中这种现象是很少存在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委托代销商品

银行的保理业务是什么

问题一:什么是银行保理? 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国内保理业务通俗点将也叫应收帐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国外保理业务主要是根据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而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让进出口企业提前获取资金。具体产品有打包贷款,发票贴现等。 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物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保理和到期保理 (一)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因为风险过大,银行一般不予以接受。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和暗保理是按照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购货商来区分的。 明保理是指供货商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应立即将保理情况告知购货商,并指示购货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 而暗保理则是将购货商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银行和供货商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到期后供货商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供货商通过开展暗保理可以隐骸自己资金状况不佳的状况. (三)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折扣保理又称为融资保理,是指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 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无论到时候货款是否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 问题二:银行保理是什么意思 国内保理是指银行为国内贸易中以赊销的信用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卖方将其与买方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梗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通俗讲,保理就是企业把自己的应收账款卖给银行,银行扣收一定利息费用后支付给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 问题三:银行保理业务是什么样的业务? 它是指保理商从卖方那里买进以买方为债务人的应收帐款,并提供贸易融资服务、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帐款催收以及信用风险控制坏帐担保的综合性售后服务。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2)经营出口业务的批准3)带有转让条件的发票副本(付款条件一般得是O/A或D/A,期限不能太长,这个各银行有自己的规定,我觉得一般都是90天,最多最多也不能超过180天吧)不过没那么简单,不是你把货卖了再去银行申请办这个业务的,一般是在卖货之前你就要和银行谈好了,说你想办这个业务,进口商是谁,银行要觉得进口商比较靠谱,而且你也是他们比较重要的客户(至少你得在这间银行开了基本户或一般户吧,而且以前还办过一些国际业务),会初步同意给你做这个业务,然后银行内部有些流程要走,比如要给进口商申请授信什么的,申请下来后会通知你,然后你再把东西卖了,拿着资料去真正办保理业务,要你带什么材料去办银行的人也会告诉你的.所以我觉得,你要想办这个业务的话,要先去你的开户行问下,呵呵. 问题四:银行的“再保理业务”是什么意思?和保理业务有什么区别? 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再保理业务相当于二次保理业务,即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或银行,保理商或银行将该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其他保理商或银行,比如国际双保理业务就是一种再保理。 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问题五:请通俗的解释一下银行的保理业务 通俗的说保理就是保付代理,代理保证给你付款。A公司与B公司贸易,A公司卖货,B公司出钱。银行和A公司签保理协议,A公司发货,银行给A公司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算银行的,银行找B公司收款。 问题六:保理是什么意思 国内保理业务企业将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从而使企业提前获取货款,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 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卖方和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保理业务流程: ① 卖方向银行提交本公司相关资料,提交公司和个人查询信用记录授权书,在银行开立一般户,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同时向担保公司提交相关资料。 ② 银行对卖方进行信用评估并核准信用额度; ③ 卖方在与买方完成发货、验货,形成有效的无瑕疵债权后,与银行签署保理业务要件(包括借款申请书、保理合同、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委托支付协议、担保函、下游企业确认应付账款及期限的函、承诺函等);提供与下游企业的销货合同、提货单,销货方增值税发票,下游企业确认应付账款及期限的函,下游企业的营业执照年报、月报,入库单等。同时卖方、反担保人与担保公司签署担保要件(包括担保申请书、联保承诺函、企业股东会决议、担保协议书、反担保合同) ④ 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担保要件。 ⑤ 银行审核通过,同意放款,卖方将银行保证金、担保公司货押保证金汇入指定账号,同时缴纳保理费,担保费,财务顾问费。 ⑥ 银行放款给卖方,卖方将款项支付给卖方的上游企业。 ⑦ 卖方在获得融资后,按时支付利息,按照承诺函的约定,做好走账及月末存款等工作,同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下游企业的报表等资料。 ⑧ 融资到期后,下游企业履行还款义务。若下游企业未按时足额还款,则由卖方履行还款义务。 问题七:商业保理与银行保理之间有什么区别? 本质上应该是没什么区别,都是保理业务 不同的是,提供保理服务的单位不同 商业保理,主要是非银行的保理公司提供的保理服务 银行保理,就是各个银行提供的保理服务 从目前国内实际操作情况来看,银行保理面向优质企业比较多,而且限制相对多一点 商业保理兼顾中小企业相对多一些 问题八:什么是银行保理?银行保理又分为什么? 什么是银行保理?银行保理的业务是什么?你是否想知道关于银行保理的知识,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什么是银行保理?什么是银行保理?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国内保理业务通俗点将也叫应收帐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国外保理业务主要是根据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而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让进出口企业提前获取资金。具体产品有打包贷款,发票贴现等。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物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保理和到期保理(一)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因为风险过大,银行一般不予以接受。(二)明保理和暗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是按照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购货商来区分的。明保理是指供货商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应立即将保理情况告知购货商,并指示购货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而暗保理则是将购货商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银行和供货商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到期后供货商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供货商通过开展暗保理可以隐瞒自己资金状况不佳的状况.(三)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折扣保理又称为融资保理,是指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无论到时候货款是否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什么是保理提问:不要复制粘贴好心人能不能通俗得告诉我保理的定义,目前我只了解到和应收帐款有关系,但具体不清楚还有银行盈利点在哪里?这和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何差别?什么是银行保理?相关评论:保理业务是指企业将现在或未来的基于企业与其客户(买方)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买方信用风险担保、资金融通、账务管理及应收账款收款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业务作为贸易融资的一种产品,具有灵活、高效、专业的特点,可很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的特性。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保理,其应收账款可提前转换成现金,在发货后即可从银行预先获得融资,在保理商核定的额度之内,可申请获得高达发票金额80%的预付款融资,及时将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从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同时,企业还可通过保理来规避买方的支付风险。企业的应收账款由银行提供买方信用风险担保后,如买方因信用因素无力付款,银行将履行付款,债权能得到100%保障。对于银行而言,保理业务能够让银行获得更多的收益。保理业务作为一项中介服务,能获得较高的服务佣金。可按照企业提供的买方信用风险担保、催收、资信审核、提供融资等逐项或合并收取保理手续费,通常为发票金额的0.5%~2%,同时,......>> 问题九:银行保理业务有哪些要求和要点? 银行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定义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 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贸易融资 销售分户账管理 在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商会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逾期帐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帐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应收帐款的催收 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进行帐款追收。保理商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信函通知、打电话、上门催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保理商会为债务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对于卖方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帐担保。 业务类型 国内保理业务通俗点讲也叫应收账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国外保理业务主要是根据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而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让进出口企业提前获取资金。具体产品有打包贷款,发票贴现等。

急需《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即212号文)全文。谢谢

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监管,防范风险,促进信托投资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监管,督促信托投资公司以防范风险为中心,处理好风险防范与健康发展的关系,依法合规经营。信托投资公司应认真研究贯彻宏观调控政策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未雨绸缪,防范风险。凡向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行业、企业的投融资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对上述行业进行投融资。对使用信托财产向热点行业投融资的,要向委托人明示国家政策,进行特别信息披露,严格各项风险管理措施。 各银监局要切实做好“窗口指导”,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风险提示、风险警示,检查风险管理措施;对风险管理措施不力的,要限时改进;对拒不改进或限时内未改进的,应即停办相关业务。要以防范风险为中心。对信托投资公司资产质量情况、五级分类的准确度进行检查和复查,努力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 二、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的机构监管。按照属地监督原则,由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对信托投资公司是否设立分支机构、是否有参股或控股的子公司办理信托业务进行清查。对信托投资公司在注册地以外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办理业务的,要依法取缔,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在注册地以外发现违规行为,当地银监局应立即通报有关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并配合注册地银监局进行查处。 三、加强对信托业务的监管,跟踪信托合同执行和履约情况,对信托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情况进行持续性监管。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信托业务必须勤勉、尽责、严格实行分账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信托当事人或合同规定的人进行充分披露。未经相关委托人同意,不得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各银监局要督促信托投资公司每月逐笔报告集合信托业务风险状况;要重点做好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资金信托业务公开营销,办理附加协议、保底条款、虚假委托代理业务,挪用和私自改变信托资金用途等违规事项的监管工作;要通过访问、电函等各种形式向委托人重点了解信托业务合规性情况。按审慎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财产权信托的监管,在财产权信托管理办法颁布前。以财产受益权转让等方式进行资金募集的业务,要按照资金信托业务的监管原则进行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投资业务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投资组合管理、风险控制和投资评价制度。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所有新设立的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有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1个集合信托计划持有1家上市公司股票最高不得超过该集合信托计划资产净值的10%;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单独管理的资金信托,1个资金信托持有1家上市公司股票最高不得超过该信托资产净值的10%;同一信托投资公司管理的所有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有价证券投资信托,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最高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证券额的10%。 各银监局要对信托投资公司已发生的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清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要立即纠正;在清查时,要特别关注信托投资公司是否尽职管理,亲自处理信托事务。要认真检查信托投资公司通过所控制或关联的证券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情况,对投资组合管理、风险控制、投资评价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要立即指出,限期改进,持续监控。 五、按审慎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监管。对异地集合资金业务,根据属地监管的原则,由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负责对辖内信托投资公司的异地业务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并负责对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对信托投资公司存在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未进行分账核算、办理信托或委托代理业务中承诺本金或利息不受损失、不按信托文件规定用途运用信托财产、风险管理有疏漏、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自有财产损失较大等情况的,自发现之日起,立即停办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情节严重、风险较大的,可以进一步停办本地、异地单独、集合管理的资金信托业务。在违规行为未得到纠正,风险状况未得到切实改善,有关机构和责任人未得到处理前,不得恢复所停办的业务资格。 六、采取坚决措施,从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完善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信托业务时,除信托文件有规定并专门向委托人做信息披露外,不得将信托资金贷放给自己或关系人,不得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固有财产项下业务时,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发放贷款。信托投资公司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系人(集团客户)的授信及投资余额之和在任何时点上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同一个关系人授信及投资余额之和在任何时点上不得超过信托投资公司资本净额的10%;信托投资公司对全部关系人授信和投资余额总和在任何时点上不得超过信托投资公司资本净额的50%。 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及关系人之间的交易要进行充分披露。信托投资公司任何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抽逃资本和进行损害信托公司、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要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对信托投资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要立即进行严格清查。已超过上述比例规定的,除不得发生任何新的关联交易外。对超过的部分,要制定计划,限期清理压缩。对违规关联交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七、对重新登记所审查事项要实施持续跟踪检查。对发现重新登记时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公司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或建议追究有关审查人员的责任。对重新登记前的原有业务,严格要求,加大清理力度,按照“逐月监测、按年考核”的原则,监督原有业务清理计划落实和执行情况,严禁发生新的违规负债。对资本金不足或未提足准备的信托投资公司,限期补足。对重新登记后新发生的违规负债业务、超过规定比例的投资、担保、拆借及违反拆借资金用途进行长期运用的要限期纠正,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超过规定期限未纠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限制或暂停其部分业务。 八、要进一步加强对拟重新登记公司的监管。在未完成重新登记前,除清收资产、归还原有负债外,不得开展任何新业务。拟转制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未完成转制前,各银监局应继续履行好监管责任,严禁其开展任何新业务,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转制工作。无法实现转制的,要及时研究,采取进一步的市场退出方案。对仍处于停业整顿的,要督促负责整顿的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后续市场退出工作。当地监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按照银监法的要求,做好机构与业务的监管。严禁其从事清收资产、偿还负债以外的业务活动。 九、督促信托投资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聘用合格的独立董事以及增强内、外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信托投资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预经营和损害风险管理的做法。对已发生的情况,要依照银监法坚决予以处理。对不具备健康的公司治理、内控制度长期存在严重缺陷的,要坚决叫停信托投资公司部分或全部业务。 十、加强和完善对高管人员尽职和诚信度监管。各银监局要依法开展对高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了解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注册地履职的,要责令立即正常履职,或建议公司限期更换相应的高管人员;对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高级管理人员长期空缺的,要限期选任合格人员,限期未选任合格人员的,要暂停该公司部分或全部业务。对不熟悉业务,不能清楚地掌握公司经营、风险状况,不具备管理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要进行监管警示;限期达不到要求的,应建议公司即行更换。不接受或有意躲避监管谈话,对监管谈话敷衍塞责,不认真负责地答复监管机关询问,甚至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高管人员,要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及时予以通报,记入诚信档案。对违规经营、落实监管意见不力的信托投资公司。除依法及时对其进行处罚外,还应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高管人员权力进行限制或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任职资格。凡有不良记录或受金融监管部门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信托投资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各银监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信托投资公司监管工作,按属地监管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作风到位,监管到位。要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加强对正常经营,准备登记、实施转制、未完成市场退出的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管,重点做好经营风险的监管。对各类重大风险要做到家底清楚,并制定监管预案,多做工作,稳妥处理。要不断完善监管责任和问责制,确保监管政令畅通。对不认真执行审慎监管要求,监管失职和渎职的人员要及时严肃处理。各银监局监管工作中要注意深入实际,总结经验,做好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参考网址:http://www.zgxt.com/news.jsp?id=26117&typeid=8502000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特点

1、自由度较大中间业务不像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受金融法规的严格限制。一般情况下,只要交易双方认可,就可达成协议。中间业务可以在场内交易,也可以在场外交易。绝大多数中间业务不需要相应的资本金准备,这导致部分商业银行委托性和自营性中间业务的过度膨胀,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2、透明度差中间业务大多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许多业务不能在财务报表上得到真实反映,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如股东、债权人和金融监管当局难以了解银行的全部业务范围和评价其经营成果,经营透明度下降,影响了市场对银行潜在风险的正确和全面的判断,不利于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3、风险分散交风险分散于银行的各种业务之中。中间业务涉及多个环节,银行的信贷、资金、财会、电脑等部门都与其相关,防范风险和明确责任的难度较大。4、高杠杆作用所谓高杠杆作用,也就是“小本博大利”。这主要是指金融衍生业务中的金融期货、外汇按金交易等业务所具有的特征。例如,一名债券投资者,只要拿出10万美元,便可以在金融期货市场上买入几个100万美元价值的债券期货合约。由于高杠杆的作用,从事金融衍生业务交易,既存在着大赚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大亏的可能性。扩展资料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虽然有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表外业务从会计核算的口径出发,中间业务则主要基于业务类别。从广义上看,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隶属于广义表外业务。从概念上看,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此外,表外业务具有一定风险,2016年11月23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首次将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和其它等四大类,并对四类表外业务的具体内容给出明确说明:1、表外业务的定义沿用以前的说法,没有更新,但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对市场上有关表外业务内涵与定义的争议(如表外业务、表表外业务等)。2、担保承诺类业务需要承诺信用风险,部分业务需要占用资本。3、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主要是指委托与代客业务两类,其中以表外理财业务和委托投资业务为主,不计提表外信用风险,请注意这里不计提资本的前提是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4、中介服务类业务不计提资本,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中的财务顾问咨询业务与资产托管业务,是银行从事的真正中间业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中间业务

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在业务上有什么区别?

  业务领域不同,信托公司只能从事信托方面的资产业务,不能做股票买卖的中介,而证券公司则是股票市场的业务为对象的.  信托公司是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的公司。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方面。转移财产权的人,即原财产的所有者是委托人;接受委托代为管理和经营财产的人是受托人;享受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托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任意信托、特约信托、公益信托、私益信托、自益信托、他益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  目前能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除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以外还有第三方理财公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第三方理财公司在资产管理市场上的拓展和定位有些类似于现如今的私募基金,将专家理财和灵活的合作条款捆绑嫁接作为打开资产管理市场的突破口。像利得财富都是这样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信托业务方式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有利于搞活经济,加强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请问四大国有银行主要都有哪几块业务?各有什么特色金融服务吗?

  一、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一) 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一 信用放款  信用放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  1、普通借款限额  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  2、 透支放款  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  3.备用贷款承诺  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  4.消费者放款  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5.票据贴现放款  票据贴现放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  二 抵押放款  抵押贷款有以下几种类型  (1).存货贷款。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贷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  (2).客帐贷款。银行发放的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帐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为一种持续性的信贷协定。  (3).证券贷款。银行发放的企业借款,除以应收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押的。这类贷款称为“证券贷款”。  (4).不动产抵押贷款。通常是指以房地产或企业设备抵押品的贷款。  三 保证书担保放款  保证书担保放款,是指由经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契约性文件,其中规定了银行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格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  四 贷款证券化  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为证券发行的总理资过程。具体做法是:商业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贷款,组合成若干个资产库(Assets Pool), 出售给专业性的融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 再由融资公司以这些资产库为担保,发行资产抵押证券。这种资产抵押证券同样可以通过证券发行市场发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销给投资者。出售证券所收回的资金则可做为商业银行新的资金来源再用于发放其它贷款。  (二)投资业务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是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按照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国内证券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国内证券投资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政府证券投资、地方政府证券投资和公司证券投资。  国家政府发行的证券,按照销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作公开销售的证券,一种叫作不公开销售的证券。  商业银行购买的政府证券,包括国库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三种。  1.国库券。国库券是政府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下。  2.中长期债券。中长期债券是国家为了基建投资的资金需要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其利率一般较高,期限也较长,是商业银行较好的投资对象。  二、负债业务  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相对于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预先通知可随时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活期存款构成了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重要条件。但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只向客户免费或低费提供服务,一般不支付或较少支付利息。  2.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由存户预先约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比重较高。因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较长,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商业银行长期放款与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3. 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是个人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立的存款帐户,储蓄存款又可分为活期和定期。 储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称为活期储蓄存款,存取无一定期期限,只凭存折便可提现。存折一般不能转让流通,存户不能  透支款项。  4. 可转让定期存单(CDs)  可转让定期存单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种主要形式,但与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区别。可转让存单存款的明显特点是:存单面额固定,不记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动,存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不等。存单能够流通转让,以能够满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双重要求。  5. 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  它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帐户。它以支付命令书取代了支票。通过此帐户,商业银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从而吸引储户,扩大存款。  开立这种存款帐户,存户可以随时开出支付命令书,或直接提现,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额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满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时也满足了收益上的要求。  6. 自动转帐服务存款帐户  这一帐户与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类似,是在电话转帐服务基础上发展而来。发展到自动转帐服务时,存户可以同时在银行开立两个帐户:储蓄帐户和活期存款帐户。银行收到存户所开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时,可随即将支付款项从储蓄帐户上转到活期存款帐户上,自动转帐,即时支付支票上的款项。  7. 掉期存款  掉期存款指的是顾客在存款时把手上的由名义上兑换成其所选择的外币,作为外币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到期满时顾客先将外币存款连本带息兑回本币后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个月至一年不等。  三、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其收入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  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是由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衍生出来的一种业务。  一、结算工具  结算工具就是商业银行用于结算的各种票据。目前可选择使用的票据结算工具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  主要的票据结算工具:  (一) 银行汇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持往异地采购商品时办理结算或支配现金的票据。  (二) 商业汇票:由企业签发的一种票据,适用于企业单位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三) 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可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  (四) 支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付款的票据,是我国传统的票据结算工具,可用于支取现金和转帐。  二、结算方式  1 同城结算方式  (1) 支票结算 商业银行最主要或大量的同城结算方式是支票结算。支票结算就是银行顾客根据其在银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额开出支票,命令银行从其帐户中支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从而实现资金调拨,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过程。  (2) 帐单支票与划拨制度。这是不用开支票,通过直接记帐而实现资金结算的方式。  (3) 直接贷记转帐和直接借记转帐。 这两种结算方式是在自动交换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动交换所交换的是磁带而不是支票。它通过电子计算机对各行送交的磁带进行处理,实现不同银行资金结算。  (4) 票据交换所自动转帐系统。 这是一种进行同城同业资金调拨的系统。参加这种系统的银行之间,所有同业拆借、外汇买卖、汇划款项等将有关数据输入到自动转帐系统的终端机,这样收款银行立即可以收到有关信息,交换所同时借记付款银行帐户,贷记收款银行帐户。  2 异地结算方式  (1)汇款结算 汇款结算(Remittance),是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结算又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2)托收结算 托收结算(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业务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  (3)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授权其签发以进口商或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条款规定条件下必定付款或承兑的文件。  (4) 电子资金划拨系统 随着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投入银行运用,电子计算机的大型化和网络化改变了商业银行异地资金结算的传统处理方式。通过电子资金结算系统进行异地结算,使资金周转大大加快,业务费用大大降低。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作为商业贸易的手段之一,银行信用证是进口商的代理银行为进口商提供自身的信用,保证在一定的条件下承付出口商开给进口商的票据,即将所开票据当作是开给本行的票据。所谓信用证即是保证承付这些票据的证书。  信用证的种类  1. 银行信用证  汇票的接受人是银行,开证行或受其委托的保兑银行承兑开给自己的汇票,这种信用证是银行信用证(BankCredit)。  2. 不可撤销信用证与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一旦开立了信用证并将之通知了受益人,在其有效期间,如若没有开证委托人、受益人或已依据此信用证贴现汇票的银行的同意,不可单方面地撤销此信用证,也不可变更其条件。  3. 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  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对卖方开出的汇票保证兑付,这种信用证称为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而无此保证者则称为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Credit)。  4. 一般信用证和特定信用证  信用证的开证行特别指定某一银行贴现根据此信用证开出的汇票,这种信用证称为特定信用证(SpecialorRestricted  Credit ),而不限定贴现银行者称为普通信用证(General or Open Credit)。  信托业务  信托(Trust),可以从两方面考察,从委托人来说,信托是为自己或为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的财产委托别人管理或处理的一种行为;从受托人来说,信托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了受益人的利益,代为管理、营运或处理信托人托管财产的一种过程。广义的信托还包括代理业务,如受托代办有价证券的签证、发行、收回、掉换、转让、还本付息以及代客保管物品等。  信托与代理的主要区别在于财产权是否转移,如果财产权从委托人转移到受托人,则是信托关系,而代理则不涉及财产权转移。  信托关系(Fiduciary Relationship)是一种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内的多边关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行为、财产转移 本金  委托人---------- > 受托人-----> 受益人  有关管理指示 受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信托方式划分:投资信托、融资信托、公益信托、职工福利信托。  (1) 证券投资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是以投资有价证券,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信托。它是由信托部门将个人或企业、团体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代替投资者进行投资,最后将投资收益和本金偿还给受益人。  (2) 动产或不动产信托  动产或不动产信托是由大型设备或财产的所有者提出的、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信托。  (3)公益信托业务  公益信托是一种由个人或团体捐赠或募集的基金,以用于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信托。  租赁业务  1. 融资性租赁(Financial Lease )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租赁。一般先由承租人自行从供货处选好所需设备,并谈妥交易条件,然后找出租人(金融机构或其附属的专业子公司),要求后者按谈妥的条件向供货商购买设备,并签订租赁合同,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交纳租金。这时出租人支付了全部资金,等于提供了百分之百的信贷,因此又叫融资性租赁或资本性租赁。  2. 操作性租赁(Operating Lease)又叫服务性租赁,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种特殊服务的租赁。这种特殊服务主要是指设备的短期使用或利用服务,如出租人买下库房、车船、电子计算机等,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操作性租赁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保养、技术更新、使用频度不高的设备。  3. 出售与返租式租赁(Sale and Lease back)是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出售以后又租回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这种租赁的后半段与一般租赁完全相同,只是增加了前半段的出售过程,财产所有者又变成了财产使用者。  4. 转租赁(Sublease ),是将设备或财产进行两次重复租赁的方式。国际租赁中通常采用这种租赁方式。  代理业务  代理融通(Factoring )又叫代收帐款或收买应收帐款,是由商业银行或专业代理融通公司代顾客收取应收款项,并向顾客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方式。  代理融通业务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一是商业银行或经营代理融通业务的公司,二是出售应收帐款、取得资金融通的工商企业,三是取得商业信用及赊欠工商企业贷款的顾客。三者的关系是,工商企业对顾客赊销货物或劳务,然后把应收的赊销帐款转让给银行或代理融通公司,由后者向企业提供资金并到期向顾客收帐。  银行卡业务  1 信用卡  信用卡是消费信贷的一种工具和形式,具有“先消费”、方便消费者的特点。  信用卡的种类很多,除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外,还有商业和其他服务业发行的零信用卡、旅游娱乐卡等。  2 支票卡  支票卡又叫保证卡,供客户开发支票时证明其身份的发卡。卡片载明客户的帐户、签名和有效期限。  3 自动出纳机卡和记帐卡  自动出纳机卡是一种印有磁带、专供在自动出纳机上使用的塑料卡。卡上除标明发行银行、卡片号码外,磁带上还记录有客户的存款户帐号、密码和余额。  4 灵光卡和激光卡  灵光卡又叫记帐卡、方便卡,是一种带微型集成电路的塑料卡片,具有自动、数据处理和储存的功能,卡片可以记录客户每笔收支和存款余额。  咨询业务  在现代社会,信息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商业银行通过资金运动的记录,以及与资金运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可以为企业提供丰富实用的经济信息。其主要内容有:企业财务资料资信评价;商品市场供需结构变化趋势介绍;金融市场动态分析。  四、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间进行贸易和非贸易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要用货币收付,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下结清,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方式是从简单的现金结算方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银行信用证方式,货币的收付形成资金流动,而资金的流动又须通过各种结算工具的传送来实现。  一 汇款结算业务  汇款是付款人把应付款项交给自己的往来银行,请求银行代替自己通过邮寄的方法,把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银行接到付款人的请求后,收下款项,然后以某种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请它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额的款项。最后,两个银行通过事先的办法,结清两者之间的债权债务。  汇款结算方式一般涉及四个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  国际汇款结算业务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电汇、信汇和票汇。  二 托收结算业务  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发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一种结算方式。  一笔托收结算业务通常有四个当事人,即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业银行办理的国际托收结算业务为两大类,一类为光票托收,另一类为跟单托收。  三 信用证结算业务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商主动请示进口地银行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对自己的付款责任作出保证。当出口商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后,进口商将货款通过银行交付给出口商。  一笔信用证结算业务所涉及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即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和开证银行。  四 担保业务  在国际结算过程中,银行还经常以本身的信誉为进出口商提供担保,以促进结算过程的顺利进行。目前为进出口结算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两种形式,即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⒈银行保证书(Letter of Guarantee)  银行保证书又称保函,是银行应委托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被保证人履行职责的一种文件。  ⒉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书性质的凭证。它是开证行对受益人开出的担保文件。保证开证申请人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银行负责清偿所欠受益的款项。  国际信贷与投资  国际信贷与投资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国际信贷与投资与国内资产业务有所不同。这种业务的对象绝大部分是国外借款者。  一 进出口融资  商业银行国际信贷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国际贸易提供资金融通。这种资金融通的对象,包括本国和外国的进出口商人。  商业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进口押汇,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的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运给进口商。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  出口押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向进口商发出货物后,取得了各种单据,同时,根据有关条款,向进口商开发汇票。  另外,提供资金融通的方式还有打包放款,票据承兑,出口贷款等。  二 国际放款  国际放款由于超越了国界,在放款的对象、放款的风险、放款的方式等方面,都与国内放款具有不同之处。  商业银行国际放款的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  ⑴根据放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个人放款、企业放款、银行间放款以及对外国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放款。  ⑵根据放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短期放款、中期放款和长期放款,这种期限的划分与国内放款形式大致相同。  ⑶根据放款银行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单一银行放款和多银行放款。单一银行放款是指放款资金仅由一个银行提供。一般来说,单一银行放款一般数额较小,期限较短。多银行放款是指一笔放款由几家银行共同提供,这种放款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参与制放款。第二,辛迪加放款。  三 国际投资  根据证券投资对象的不同。商业银行国际投资可以分为外国债券投资和欧洲债券投资两种。  ⑴外国债券投资。外国债券(Foreign Bond)是指由外国债务人在投资人所在国发行的,以投资国货币标价的借款凭证。外国债券的发行人包括外国公司、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外国债券的购买人为债权国的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个人等,其中,商业银行是重要的投资者。  ⑵欧洲债券投资。欧洲债券(Europe-Bond )是指债务人在欧洲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销售国以外的货币标价的借款凭证。  欧洲债券是目前国际债券的最主要形式。  欧洲债券有很多形式:  ①普通债券(Straight Band)。 这是欧洲债券的基本形式,其特点是:债券的利息固定,有明确的到期日,由于所支付的利息不随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变化而升降,因此,当市场利率波动剧烈时,就会影响其发行量。  ②复合货币债券(Multiple-Currency Bond)。债务人发行债券时,以几种货币表示债券的面值。投资人购买债券时,以其中的一种货币付款。  ③浮动利率债券(Floating Rate Bond)。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债券的票面利率随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而调整的债券。  ④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Convertible Euro-Bond)。 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务人在发行债券时事行授权,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将此种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中,外汇交易业务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外汇头寸、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期权交易、套汇与套利、以及投机等。  五、商业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联行往来的基本概念  社会资金往来运动最终要体现在银行间的划拨上,当资金结算业务发生时,必然要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行机构往来才能完成,如果往来双方同属一个银行系统,即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  分支机构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则称其为联行往来:  ⒈全国联行往来。全国联行往来适用于总行与所属各级分支之间以及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全国联行往业帐务由总行负责监督管理。  ⒉分行辖内往来。分行辖内往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与所辖各分支机构之间以及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内各银行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分行辖内联行在往来帐务由分行负责监督管理。  ⒊支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适用于县(市)支行与所属各机构之间以及同一县(市)支行内各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其所涉及的帐务由县(市)支行管理监督。  联行往来账务核算  一 发报行核算  发报行是联行往来帐务的发生行,是保证联行帐务正确进行的基础,对整个联行工作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包括:报单的编制;报单的审查与寄发;联行往帐报告表的编制。  二 收报行核算  收报行是联行往帐的受理者,它对发报行寄来的联行报单及所附凭证,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再复核,并应准确、迅速办理转帐和对帐,以保证全国联行往来核算工作的正确进行。  三 总行电子计算中心  总行电子计算中心是对全国联行往来帐务进行逐笔集中监督的部门,它根据联行往帐报告表监督联行往帐;按收报行行号编制对帐表,寄收报行对帐,监督联行来帐,以保证全国联行往帐与来帐双方一致。

证券投资信托有哪些业务模式

证券投资信托的业务无非是将有价证券作为标的资产,形成信托主要模式有三种:1、股票投资信托股票投资信托将大部分信托资金投资于股票,少部分用于债券投资,票据贴现以及短期同业拆借等。2、债券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则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各种债券,少部分信托资金用于票据贴现以及短期同业拆借。3、证券组合投资信托证券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收益的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等证券,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投资银行的具体业务有些什么?

业务如下:1、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该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2、证券经纪交易。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并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3、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4、兼并与收购。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5、项目融资。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主要工作是: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设计、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有关的信用评级、证券价格确定和承销等。6、公司理财。公司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扩展资料当前世界的投资银行主要有四种类型:独立投资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存在,美国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摩根士丹利公司、第一波士顿公司、日本的野村证券、大和证券、日兴证券、山一证券、英国的华宝公司、宝源公司等均属于此种类型,并且,他们都有各自擅长的专业方向。商人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对现存的投资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属公司形式从事商人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全能型银行这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主要在欧洲大陆,他们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跨国财务公司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美林、雷曼倒台,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也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银行

我国投资银行主要业务是什么

1、证券经纪交易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2、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所以,私募发行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同时,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扩展资料投资银行的发展近二十年来,投资银行业跻身于金融业务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和集中化之中,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这些变化不断改变着投资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对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已形成鲜明而强大的发展趋势。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逐渐放松了金融管制,允许不同的金融机构在业务上适当交叉,为投资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发展创造了条件。到了八十年代,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发展完善,更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趋势的形成。如今,投资银行已经完全跳出了传统证券承销与证券经纪狭窄的业务框架,形成了证券承销与经纪、私募发行、兼并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等多元化的业务结构。专业化分工协作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在整个金融体系多样化发展过程中,投资银行业务的专业化也成为必然,各大投资银行在业务拓展多样化的同时也各有所长。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投资银行

中国银行个人通知存款业务是怎样计息的?

中国银行个人通知存款计息规定:1、个人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2、自动转存通知存款:按每一个转存当日的挂牌公告的通知存款利率计息(若遇通知存款利率或计息方式调整,其利息收入因适用利率和计息天数不同,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未约定转存的通知存款)。3、不自动转存通知存款:按存款支取日的挂牌公告的计息,计息天数为实际存期(即由存入日起算至支取日的前一天止),利随本清。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4、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按规定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5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一天、七天通知存款,存款利息计算的规定及方法除符合计算利息的基本规定外,还有以下规定:(1)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2)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5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您约定支取日,但根据通知期限计算的通知日遇特殊情况(如中国银行系统升级或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为通知日。若因特殊情况在约定支取日无法支取通知存款(如中国银行系统升级或节假日),可倒推建立通知预约,并按中行倒推日业务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办理,支取时,按支取日通知存款利率和实际存期计息,不分段计息。(作答时间:2023年8月15日)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APP办理相关业务。

问下中行宁波宁波甬贸贷是什么业务?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与宁波市政府及第三方合作,在宁波市商务局、财政局建立“甬贸贷”融资风险专项资金池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纳税销售、海关出口额等数据,为企业提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贷款(信用保险融资)和贷款保证保险/担保融资贷款(信用保证融资)、信用项下(信用融资)三类产品的授信服务。(作答时间:2023年6月2日)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APP办理相关业务。

租赁业务有哪些类型

租赁业务包括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两种类型。融资性租赁:当客户需更新或添置大型设备、仪器而资金不足时,由银行出资购买这些设备出租给客户,客户对此具有使用权,并按时交纳租金,银行通过租金逐步收回资金。经营性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短期设备出租,出租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保养、维修、纳税、支付保险费和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等,租金高于融资性租赁。扩展资料:租赁业务是信托企业的一种业务服务方式。为方便人民群众、机关团体的临时的、一次性的需求,信托企业设置租赁门店,对客户出租餐具、家具、相机、衣被、车辆等。出租时,按出租的品种和时间收取租赁费用。对租赁收入,在附营业务收入内核算。用作出租的商品,从库存商品中各该品名户中转出,另外设立租赁商品明细帐记载。在转出时,先将进价摊销50%列入成本(可一次性摊销,也可分期摊销),其余价值待该商品报废时再全部摊销。价值较高的商品,也可按几年平均分摊的办法处理。

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怎么创新

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怎么创新   近年来,凭借着电子商务、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不断成熟,一些大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电商平台,积极向供应链的上下游延展业务,试图分享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市场份额,同时也加速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阶段的全面到来。那么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应该如何创新呢?   一、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分析   供应链金融是在企业进行供应链管理的基础上产生的,传统的供应链管理只关注信息流和物流,忽视了对资金流的管理,使得信用高、易获得银行贷款的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中资信较差、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形成流动资金不平衡问题,并且由于核心企业通常会利用其强势地位占用一定的流动资金,使得中小企业资金的收支不能在同一时刻发生,从而产生资金缺口。供应链金融就是通过商业银行的介入,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保障,将低成本的资金流引入到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中,解决其资金缺口问题,从而维持整个供应链资金的高效运转。   (一)供应链金融1.0模式   供应链金融1.0模式即传统供应链金融线下模式,1.0阶段的“1+N”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围绕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的信用作为支持,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中,“1”代表核心企业,“N”代表产业链上下游众多中小企业群体。这一概念最早由原深圳发展银行(现平安银行)在2003年提出。   鉴于长期的业务往来与合作,核心企业普遍对于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及资信等情况相对了解。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核心企业的风险把控,批量拓展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企业,依托核心企业对这些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此模式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以核心企业为信用载体,主要通过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和预付账款融资等形式实现,使得商业银行能够挖掘在传统信用体系下无法拓展的中小型企业客户。   但由于整个流程是基于线下的传统模式,效率较低,且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规模的扩张受到限制,另外该模式也没有实现供应链金融所要求的信息流共享,以及物流、资金流、商流的对接。   (二)供应链金融2.0模式   供应链金融2.0模式进入了供应链金融线上化的阶段。通过技术手段对接供应链的上下游及各参与方,其中包括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银行、小贷公司等资金提供方、物流公司等,将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线化,实时掌握供应链中企业经营情况,从而控制贷款的风险。2010年供应链金融2.0率先由原深圳发展银行推出,该行与国内几家大型物流公司合作,构建了线上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将传统供应链金融线上化。   供应链2.0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线下传统业务的网络平台的迁移,更重要的意义是实现了授权信息共享与在线协同,供应链各方的效率得到迅速提高,同时为进一步提供适应于供应链的征信、融资、结算、理财等风险管理手段与融资金融服务打下基础。   然而这一阶段的本质与1.0时代并没有区别,在此阶段供应链上的物流、商流、资金流等信息数据只是初步实现了归集和整合,核心贸易数据各自掌握在核心企业、物流企业或电商交易平台等各方手中,很难形成综合的大数据风险评估体系,对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等难以做到精准的评估。   (三)供应链金融3.0模式   供应链金融3.0模式也可称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是通过互联网技术的深度介入,打造一个综合性的大服务平台,代替核心企业“1”来给平台上的中小企业“N”提供信用支撑,其中“1”代表服务于供应链的综合服务平台,两端“N”分别代表上下游中小企业,以企业的自身交易为核心,不再需要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来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支持。   目前部分银行已经进入了供应链金融3.0 时代,如2014 年7月,平安银行在自身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基础上推出“橙 e 网”,通过自建的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与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定位为最适合产业链“熟客交易”的协作生态圈,集成平安集团优势金融资源,为客户提供供应链在线融资、在线支付、在线理财、在线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   该模式不再是传统线下业务的简单转移,而是银行将供应链企业采购、生产、交易、运输仓储等环节的行为信息和相关数据在平台上高度融合,拓展为围绕中小企业自身交易的“N+N”模式,同时整合供应链各主体方,共同打造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   二、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存在问题   整体来看,由于技术手段、市场环境和监管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还存在一系列阶段性问题。   (一)产品结构趋同缺乏创新   自原深圳发展银行在银行业率先提出“供应链金融”品牌后,国内各家银行也相继进行了实践不断演绎发展,并积极向线上化推进,但整体来看,各家银行产品范围、服务内容等方面已趋同,在产品设计理念上并没有绝对的领先优势,缺乏创新和特点,区别仅在于是否能满足供应链金融“短频快”的业务要求,实现全流程风险实施控制。同时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结构单一,产品系统不够成熟,尚不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灵活多样的需求,从而造成了客户和利润的流失。   (二)风险管理水平需不断提高   供应链金融业务参与企业多、业务流程复杂,而且供应链上各个企业相互依存,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影响到整条供应链的正常运行。比如供应链中的共享信息都是由各节点企业的内部信息系统提取或集成的,出于利益方面原因,各节点企业可能会隐藏一些风险性信息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或是伪造数据等方式骗取银行融资,产生道德风险。随着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不断演进,越来越多新的风险点将暴露出来,这都是对银行全流程风险控制手段的挑战。   (三)信息化管理程度偏低   国际上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先进银行已经实现信用证贸易下的银行及买方单证统一处理、企业之间通过电子信息化平台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数据共享、信息查询、报告定制等服务,最大程度满足了银企双方合作的自动化和便捷化,为银行创新更多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提供了机会。反观国内,大部分银行金融信息技术与国外存在不小差距,还不能真正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以及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对接,在单证、文件传输、交易环节确认等环节的大量手工操作,这不仅增加了融资成本,大大降低了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效率,也增加了银行操作风险隐患。   三、银行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建议   (一)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创新   供应链金融进入3.0模式后,不仅实现了业务的电子化运作,银行和企业的有序性以及彼此间的协调性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高,因此,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创新应以产品创新为主,深度挖掘“互联网+”时代客户需求的变化,通过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为客户创造新的金融供给。在产品创新的基础上,进行流程的优化、信息传递渠道的创新,从而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增强客户粘性。   (二)搭建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对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有着较高的要求,商业银行可与大型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强强联合,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使银行可以更加便捷地介入供应链的运营管理,多角度、多方面地观测客户资金动向并针对性地挖掘其金融需求。一方面,电商平台对于大数据的处理能力以及信息的整理研究技术已经基本成熟,商业银行与电商平台合作设定对于企业的资信评判标准等其他数据基本要求,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了效率。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与物流企业的合作能够对交易流程进行追踪,实现资金流、商流、信息流和物流的四流合一,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成本。   (三)构建供应链金融服务生态圈   传统供应链金融1.0和2.0模式,均以核心企业为重心,以融资服务为主的单一模式,在当前金融脱媒的情况下,核心企业的议价能力不断增强,中小企业仍处于被动地位,由此,商业银行应在升级为线上化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对产品的创新。构建以中小企业自身交易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平台,银行利用平台,整合真实交易的数据,开展以“数据质押”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而逐渐实现去中心化,中小企业能够直接享受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四)实施差异化供应链金融发展战略   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市场上,不仅仅有各大商业银行,还有大型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的角逐。面对同业及异业的激烈竞争,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特色,发展差异化战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客户,设计个性化专业化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并根据自身所长,在适合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行业中的某几个领域精耕细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才能提升客户的忠实度,提高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打造出自身供应链金融服务品牌。   (五)提升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手段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新模式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发展机遇,同时也存在着不可知的风险,所以在创新产品同时要注重风险的防控。一方面,在企业准入方面,要对行业、市场动态、核心企业经营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防范系统性行业风险。另一方面,在操作流程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技术,对交易数据、行为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供应链管理的各环节实时监控,充分利用线上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我国供应链金融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实现产业之间的跨界与融合,搭建跨产业、跨区域、跨部门,与政府、行业协会、产业资本等各方广结联盟、物联网和互联网相融合的金融生态平台。通过平台链接的商业生态、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创建金融生态系,使得金融能真正服务于整个供应链的各类主体并推动商业生态的发展。未来,供应链金融领域将成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抓手之一,商业银行需紧抓机遇,积极融入,开拓创新,促进自身“互联网+”时代经营发展的转型升级。 ;

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

1、融资申请。2、额度审核。3、项目审核。4、放款。5、到期还款。拓展资料:供应链简介:1、是指围绕核心企业,从配套零件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供应链管理的经营理念是从消费者的角度,通过企业间的协作,谋求供应链整体最佳化。成功的供应链管理能够协调并整合供应链中所有的活动,最终成为无缝连接的一体化过程。2、供应链的概念是从扩大生产概念发展来的,它将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了前伸和后延。日本丰田公司的精益协作方式中就将供应商的活动视为生产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加以控制和协调。哈理森(Harrison)将供应链定义为:"供应链是执行采购原材料,将它们转换为中间产品和成品,并且将成品销售到用户的功能网链。"美国的史蒂文斯(Stevens)认为:"通过增值过程和分销渠道控制从供应商到用户的流就是供应链,它开始于供应的源点,结束于消费的终点。"因此,供应链就是通过计划(Plan)、获得(Obtain)、存储(Store)、分销(Distribute)、服务(Serve)等这样一些活动而在顾客和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衔接(Interface),从而使企业能满足内外部顾客的需求。3、我们可以把供应链描绘成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生产企业构成树根;独家代理商则是主干;分销商是树枝和树梢;满树的绿叶红花是最终用户;在根与主干、枝与干的一个个结点,蕴藏着一次次的流通,遍体相通的脉络便是信息管理系统。4、供应链上各企业之间的关系与生物学中的食物链类似。在"草-兔子-狼-狮子"这样一个简单的食物链中(为便于论述,假设在这一自然环境中只生存这四种生物),如果我们把兔子全部杀掉,那么草就会疯长起来,狼也会因兔子的灭绝而饿死,连最厉害的狮子也会因狼的死亡而慢慢饿死。可见,食物链中的每一种生物之间是相互依存的,破坏食物链中的任何一种生物,势必导致这条食物链失去平衡,最终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供应链金融的三大类业务

供应链金融三大主要业务 目前,供应链金融主要有应收账款融资、实仓融资和动产质押融资三种模式。 应收账款模式:上游中小企业将核心企业给予的信贷凭证(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转移到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进行白体运作。如果中小企业不能在还款期限内还款,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应收账款向核心企业催收。然后对金融机构,还款来源是相当于改变中小企业核心企业,也就是说,第一还款来源是核心企业、第二还款来源是利润来自中小企业的操作,从而降低贷款风险。在这种模式下,由于核心企业必须按时付款,所以向中小企业支付和向金融机构支付没有区别,但它帮助中小企业完成融资问题,提高供应链资金的整体效率 。 拓展资料1.供应链金融(SCF)指的是引入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如核心企业和第三方企业(如物流公司)的基础上,分析供应链的内部交易结构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和网络金融平台)提供关闭为供应链不同节点提供信贷和其他综合金融服务,如结算和财务管理。 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和企业双赢的生态系统。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供应链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工具,可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对于银行等资金提供者来说,通过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信贷约束提供信贷,降低了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获得了更高的回报。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借助风险控制变量帮助企业盘活流动资产,解决融资问题。我们知道最重要的流动资产是现金和等价物、应收账款和存货。2. 确认仓库模式:下游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保证金,以核心企业的信用贷款给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可以从核心企业购买商品。那么如何保证中小企业的融资目的是为了购买商品呢?金融机构引入第三方监管企业(一般为物流企业)对核心企业的货物进行监管 根据中小企业支付的存款数量和核心企业的信用情况,可以向中小企业发放相应数量的商品,即中小企业只能发放商品而不发放货币。中小企业销售相应商品获得销售时,可向银行申请下次付款 对于这一阶段要销售的商品,这个周期将持续到第三方监管公司的货物仓储能力为零或下游中小企业不再提出购买需求。此时,核心企业必须承担商品回收的责任。

财政局国库的职能是什么,和人民银行有什么样的关系和业务往来

1、财政局国库的职能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提出并拟订本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办理各种预算内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拨款;负责编制汇总本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办理部门和单位决算批复;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和分析,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财政、税务、国库预算收入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建设,承担与税务、国库之间的联络事宜。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都是国务院组成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和宏观调控部门,肩负“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支柱职能,担负14项主要职责。财政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部门,也担负着很多具体职责。两个部门在国务院的具体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为维系和保障国家经济金融财政体系正常运转而努力。在具体工作上,两部门会有相应的协作和配合,比如在宏观调控政策贯彻中,需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紧密协作配合才能形成有效的宏观控制效应;在一些业务在,比如国库运转和管理方面,财政和人行也需要密切配合,因为人行经理国库等等。在权限上,财政部对人行的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指标和执行有审核、审批权,在这一点上人行是受制于财政部的。3、国库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由上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有关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后,委托有关银行办理。中央国库业务应当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对中央财政负责,地方国库业务应当接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地方财政负责。各级国库和有关银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预算收入缴库的规定,不得延解、占压应当缴入国库的预算收入和国库库款。各级国库必须凭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签发的拨款凭证于当日办理库款拨付,并将款项及时转入用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中央银行组织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特别是国库直接参加现代化支付系统后,国库直接参加清算,库款的报解和支拨不再通过其他部门办理,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划拨速度和使用效率。扩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经理国家金库业务,组织拟订国库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支拨业务;对国库资金收支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国库单一账户的收支和现金情况,核对库存余额;按规定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国家金库简称“国库”。国家财政收支的保管出纳机构。国家既可以在财政机关内部设立独立国库,又可委托国家银行代理。我国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库制。根据1985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规定,国库机构按照国家预算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中央设总库,即中央国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分库;省辖市、自治州设中心支库;县和相当于县的市、区设支库;支库为基层库,支库以下设国库经收处,由当地专业银行办理,受支库领导。各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都属地方国库,是总库的分支机构。为了节省人力、物力,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实行两套机构,一套人员的办法。国库业务实行垂直领导。各级国库主任由该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国库业务的副行长兼任。在我国国库事业已发展到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今天,其职责主要是:1、组织各级国库准确、及时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留解。2、为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负责管理国库单一账户;及时办理财政库款的支付、汇划和清算;对商业银行零余额账户进行监督管理。3、组织各级国库对财政库款和预算收支进行会计账务核算,按期向政府财政部门、征收机关报送日报、旬报、月报和年度报表,定期与财政部门、征收机关对账。4、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国库及国库经收处的工作;监督管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支拨、退付等事项,对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负责国库内控管理,防范国库资金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对发生的国库案件及时进行处理。5、参与制定和完善国库管理改革办法,指导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6、参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国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7、协调财政、税务、海关、审计等部门与国库之间的业务关系;监督检查财政、税务、海关等机关在开户、拨款和退库方面的情况,对违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核查审计、财政等对国库部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落实改进意见。8、拟定国库电算化发展规划,会同科技部门编制、开发、推广国库系统计算机程序;与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协调,做好横向联网工作。9、编制国库收支统计各类报表,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测国库资金流量与存量的变化情况,预测国库资金变化趋势;调查研究当前宏观经济、财税金融等领域的重大改革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影响,为更好地实施货币政策、促进两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提供参考性建议。10、参与制定国债政策和国债一级市场的管理,制定国债发行、兑付的制度办法;组织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国债发行、兑付、防伪反假工作;对国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条件和社会承受能力调查研究,提出国债发行改革建议。新形势下国库的职责在增加,也意味着国库的风险在增加,防范风险的任务在增加,防范风险的责任在增加,这些也考验着国库管理人员风险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百度百科-国家金库

什么是业务模式、商业模式、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发展

(2)商业模式:是一种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关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阐明某个特定实体的商业逻辑。它描述了司所能为客户提供的价值以及公司的内部结构、合作伙伴网络和关系资本(Relationship Capital)等借以实现(创造、推销和交付)这一价值并产生可持续盈利收入的要素。 (3)经营模式: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经营模式是指企业对其在生产、运营中涉及到各种资源进行组织、整合的方式,其中资源是广义的概念,它不仅指企业内部资源,如生产经营资源,内部后勤资源和市场销售资源 2、所谓经营模式是指在生产经营中按不同经济条件采取的管理方式的总和.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经营模式即经营方式的具体体现它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反映 (4)盈利模式: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一般而言,盈利模式是指,经济体心项目泛通过投人经济要素后获取现金流的方式和获剪其他经济利益手段的混合,其核心是获得现金流人的途径组合 (5)发展模式: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所谓“发展模式”,其基本涵义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历史条件,具有特色的经济发展的路子”(费孝通,1997),也就是对特定时空经济发展特点的概括 2、发展模式是指人为了实现发展目标而选择和实行的方式、方法与道路的统一体,它是由理念、主体、客体和工具等要素组成的完整系统,人对其选择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发展。

我想开通融资融券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开通融资融券账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任何一家券商首笔交易满6个月;2、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含现金、股票、债券、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3、已开立实名普通证券交易账户。满足相应开通条件您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件交易时间前往开户营业部柜台临柜办理,建议先行致电营业部咨询可能需要携带的其他开户资料。

报销费用和业务支出都是付款凭证吗

有区别,报销凭证一般是已经开支的支出,大部分都是费用,而付款凭证是没有支出的,一般以货款为主

专用记账凭证可以分为几种?分别适用于哪些类型的经济业务

一、专用记账凭证按其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不同,一般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记账凭证,其中,收款凭证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付款凭证是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支出业务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以外的业务的记账凭证。二、具体而言:1、收款凭证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2、付款凭证。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支出业务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支付款项的依据。3、转账凭证。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以外的业务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因此,专用记账凭证除上述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外,还可以分为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五种。三、三种凭证的会计分录:专用记账凭证分三种: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1、收款凭证是现金或银行收到款项时使用: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贷:相关科目2、付款凭证是现金或银行付出款项时使用:借:相关科目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3、转账凭证是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经济业务使用的,如赊购货物的业务。借:库存材料贷:应付账款四、专业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1、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是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凭证右上角的"字第号"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贷方-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金额"栏填写与同一行科目对应的发生额;"”合计栏"填写各发生额的合计数;凭证右边"附件张"处需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V"符号,表示已经入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2、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付款凭证的格式及填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将凭证的"借方科目"与"贷方科目"栏目交换位置;填制时先填写"贷方科目"的"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再填写作为与付出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以及各种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业务的,一般只填制一张付款凭证。如从银行取出现金备用,根据该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只填制一张银行存款付款凭证。记账时,根据该凭证同时记入"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减少记账凭证的编制,而且可以避免重复记账。3、转账凭证的填制方法。转账凭证是根据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转账凭证的格式与收、付款凭证的格式不同之处在于,凭证左上角不设主体科目(或称设证科目),而将经济业务的对应科目按先借后贷的顺序全部填入"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栏目,并通过将各科目金额按记.账方向填入相应的"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来确定科目间的对应关系。转账凭证其他栏目的填写方法与收、付款凭证相同。

erp销售管理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关系(erp与会计信息系统的关系)

销售好坏跟生产计划有关系;销售绩效跟人事管理有关系;销售成本和销售收入跟财务有关系。所以,这些业务系统都是一个体系的,优时软件的大集成特点就是这样一个体系的体现。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开办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深圳农商银行可以在外地办理业务吗?

银行可以在外地银行可以在外地进行办理业务的,可以通过网络也是可以进行办理业务 。主要是在全国认为联网的就是可以办理相关的业务。深圳农商银行是可以在外地办理业务的,但是大多数都是仅限于。一些汇款,转账的,所以说至于柜台业务的话,还是要在本地办理。农商银行是省内联网的,不是全国联网,因此在外地办业务是不行的。在异地是可以办理部分业务的,不过需要在异地同行营业网点办理。一般银行卡业务都可以在异地同行网点办理,如修改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存款、转账、贷款、购买理财产品、取款、注销银行卡、办理新卡等。不过,像挂失银行卡或是修改身份证号码这类业务不能在异地办理,持卡人想要异地挂失只能通过客服电话申请。深圳农村信用社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体系中单列出来,独立改制组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在深圳,我行现有198个营业网点遍布深圳全市,网点数量居深圳银行同业首位。现已发行银行卡“信通卡”超过1000万张,安装ATM、现金存取款机、自助终端等自助银行设备超过1500台,成为深圳地区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最为广泛的银行之一。2010年5月28日我行首家异地支行——广西临桂支行顺利开业,12月28日广西柳江支行开业,我行作为主发起人的宜州深通村镇银行、灵川深通村镇银行按计划相继开业,走出广东迈向全国,我行顺利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转变,是我行发展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跨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继承了深圳农村信用社50多年发展历史、服务特色和文化传统,现有在职员工1796人,营业网点198个,营业网点数居深圳银行业之首截至2008年末,总资产达到655.61亿元,净资产40.68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606.03亿元,贷款余额303.14亿元,税后净利润8.12亿元,资本充足率10.89%,核心资本充足率10.89%,每股净资产2.30元,每股收益0.49元,总资产回报率为1.32%,净资产回报率为20.79%,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2.93%,拨备覆盖率186.05%,主要财务指标达到国内中小商业银行领先水平。自成立以来,我行连续两年获得银行监管机构“二级”的监管评级,2007年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最大1000家银行”第790位,入选“中国银行业100强”第23位。

银行套利业务什么意思

套利业务又称利息套汇。套利业务是指套利者利用金融市场两种货币短期利率的差异与这两种货币远期升(贴)水之间不一致进行有利的资金转移,套利业务从中套取利差或汇率差利润的一种外汇买卖。在外汇市场上,套利业务利率高的货币其远期汇率会下降,套利业务汇差大于利差的情况也会发生,套利业务所套利业务以在套利交易中.必须把汇差和利差的因素加以综合考虑才行。套利业务利用远期外汇交易市场,套利业务在买人即期高利率货币的同时卖出一年期远期该货币.套利业务即用掉期交易的方法既避免上述汇率波动的风险.又可赚取利差,套利业务这种做法叫做抵补套利。拓展资料:一、银行合作的业务分享:1、存欧质押开票业务:存欧解决利息不能前置的问题,将掉期收益开在承兑里就可以。2、存欧贷美业务:欧元存款质押贷美金付汇出去。3、存美贷澳元业务:要求美元存款+远期收益都前置,贷款利息也前置。4、结构性存款质押开票业务:我们自己对结构性存款做对冲。5、结构性存款质押贷美贷欧贷澳业务:最好有固定部分前置。二、银票套利究竟是什么?银票套利就是银行回报业务,也有叫银行理财套利等,就如同银行为了拉存款或促销银行理财产品时给存款客户额外给予一部分利息。只要银行有拉存款的需要,就有银行回报业务的存在,银行为了做得更合规,所以设计出一个套利模式,让大型存款客户有利可图,银票只是一个安全合规的载体。这个套利业务其实也承载着银行降低不良率与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担当。啥意思?很多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到期后其实是还不上的,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烂掉吧?这里又涉及到同业业务了:银行的这类资产最早是通过同业业务、通道业务,借用金融同业资金狗尾续貂,借新还旧,降低不良率与资本充足率等指标。

银行套利业务的规定是什么?

银行套利业务的规定:1.我方出AB户与银行沟通操作细节:对AB户的要求、开票金额、费用、定期存款息前置等,谈妥后收取定金,开立账户;操作业务; 2.客户方出AB户:收取客户相关资料、与企业企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面谈、撰写审批表、户、放款前确认客户将自筹的贴现差额部分到位后,放款操作业务、开票后贴现,归还我司,退还客户相关印鉴。拓展资料:主要套利模式1.股指期货套利股指期货套利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价格,同时参与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市场交易,或者同时进行不同期限、不同(但相近)类别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以赚取差价的行为。股指期货套利分为期现套利、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品种套利。2.商品期货套利与股指期货对冲类似,商品期货同样存在套利策略,在买入或卖出某种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或买入相关的另一种合约,并在某个时间同时将两种合约平仓。在交易形式上它与套期保值有些相似,但套期保值是在现货市场买入(或卖出)实货、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入)期货合约;而套利却只在期货市场上买卖合约,并不涉及现货交易。 商品期货套利主要有期现套利、跨期对套利、跨市场套利和跨品种套利4种3.统计套利有别于无风险套利,统计套利是利用证券价格的历史统计规律进行套利的,是一种风险套利,其风险在于这种历史统计规律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是否继续存在。 统计对冲的主要思路是先找出相关性最好的若干对投资品种(股票或者期货等),再找出每一对投资品种的长期均衡关系(协整关系),当某一对品种的价差(协整方程的残差)偏离到一定程度时开始建仓——买进被相对低估的品种、卖空被相对高估的品种,等到价差回归均衡时获利了结即可。 统计对冲的主要内容包括股票配对交易、股指套利、融券对冲和外汇套利交易。

证券交易所主要做什么业务?

证券交易所是对已公开发行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场所,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和设施、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制定交易规则,决定证券的上市及暂停、终止上市,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等工作。 《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所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二条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第一百零三条 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   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一百零四条 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一百零五条 证券交易所可以自行支配的各项费用收入,应当首先用于保证其证券交易场所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并逐步改善。   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的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产积累分配给会员。   第一百零六条 证券交易所设理事会。   第一百零七条 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其他规定(略)

中国进出口银行有存款业务吗

微粒贷的利息是怎么计算的?微粒贷采用按日计息方式,日利率为0.02%-0.05%,一万块钱一天利息为2-5块钱。微粒贷目前给用户的授信额度为500元-30万元之间,依据个人综合情况而异。单笔借款可借500元-4万元之间。2015年5月15日,“微粒贷”正式上线手机QQ,并于9月14日登陆微信端。截至2016年年末,“微粒贷”已与25家金融机构建立共担收益和风险的联合贷款业务合作关系。扩展资料:微粒贷申请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微粒贷支付宝网商贷逾期怎么就要还所有欠款一、正面回答支付宝逾期了,如果收到催收信息或者接听到催收电话,催收要求用户全部还清,那么除了逾期的欠款,剩余待还款金额用户也必须全部还清。二、具体分析而催收只让用户还清逾期的欠款,剩余的待还款就不要求全部还清。只有逾期情况比较严重的时候,催收才会让用户全部还清。支付宝的贷款逾期后,用户一定要尽快还款,否则逾期记录将会影响个人征信以及芝麻信用。只要找到:贝尖速查,就可以一键查询到自己的网贷大数据报告,上面会有你的信用等级分数,是否存在黑名单等等重要数据。三、车贷逾期怎么防止拖车?车贷逾期后,如果不想车子被收回,那在收到经办银行(汽车消费金融公司)发来的催款短信或打来的催款电话后,就要赶紧想办法还清欠款,不要再继续逾期下去了。若自己手里没钱还款,可以尝试找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来还。或者还可以主动联系经办银行(汽车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服人员进行协商,尝试提出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的申请。只要不是故意逾期,而的确不具备还款能力,那经办银行(汽车消费金融公司)是会酌情考虑的。大家还需要注意,如果经办银行(汽车消费金融公司)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没有批准强制拖车,经办银行(汽车消费金融公司)就派工作人员直接拖车的话,那其实是可以去举报的。当然,若经法院强制执行,被拖走的车很可能就会被拍卖,然后拍卖所得资金就会被用来抵偿未还贷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优势

进出口银行对转贷业务实行专业化管理,形成了科学高效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体系。在国内银行中,进出口银行是唯一一家为外国政府贷款业务成立专门部门(即转贷部)的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进出口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办理转贷业务方面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 积极维护国家信誉,保证按期对外偿还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多为社会公益性项目,拖欠情况时有发生。进出口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和最大的转贷行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当项目单位发生拖欠时,进出口银行总是克服种种困难筹措资金先行对外垫付,把国家的信誉视作自己的生命,十多年里对外从未发生过拖欠,较好地维护了国家的信誉,获得了财政部好评。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有进有柜台业务吗

有柜台业务的,总行直营业务在柜台可以办理客户需要的业务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从哪个银行个哪个业务部门分出来的?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中国进出口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截至目前,在国内设有22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在境外设有巴黎分行、东南非代表处和圣彼得堡代表处;与1000多家银行的总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中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4月,根据国务院文件,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所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承办的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划转到进出口银行,一批多年从事转贷业务的人员也随该业务来到进出口银行。进出口银行的转贷业务人员拥有丰富的转贷工作经验,相当一部分同志从事转贷业务已达20多年,人员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多年来,进出口银行以这些经验丰富的员工为依托,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力度,培养了员工高度的敬业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服务意识,打造出一支业务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严格、作风过硬的专业化的转贷队伍。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待遇如何?业务部门里哪个前途好一些

口行公司部和授信部。最有前途的两个部门,分行就是公司处贺授信处

公司的审计和评估业务可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吗?是否有相关的文件?

不是的。法律上是不可以,要分别聘请,但是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再重新注册别的评估师事务所,法人不一样。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主要优势:监督与再控制企业由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日趋复杂等使得企业高层很难直接控制各方面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需要专门的监控机构对企业的以上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达到其控制企业的目的。内部审计不仅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以后工作绩效的建议。

承接审计业务如何评估利用专家工作

承接审计业务如何评估利用专家工作 专家是指除会计、审计之外的某一特定领域中具有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个人或组织。专家可以是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也可以是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从外部聘请的个人或组织。  以个人身份出现的专家,该专家即为主要责任人;以组织身份出现的专家,该组织为主要责任人,具体人员通常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以下程序,以获取专家工作能够满足审计需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在确定是否利用专家工作时,考虑专家工作涉及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和重大错报风险,是否可获取其他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以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具有相关的知识和经验;(2)在计划利用专家工作时,对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进行评价,并考虑专家的工作范围是否可以满足审计的需要;(3)在将专家的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时,评价专家工作的适当性。一、确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  (一)利用专家工作的领域  (二)确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工作时应考虑的因素  1.项目组成员对所涉及事项具有的知识和经验。如果项目组成员从未接触过所涉及的事项,通常需要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  2.根据所涉及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和重要性确定的重大错报风险。通常,如果所涉及事项性质特殊、复杂程度高,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那么所涉及事项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通常也比较高。  3.预期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如果预期可以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多且质量较高,能够解决注册会计师遇到的相关问题,注册会计师就可以考虑不利用专家,否则就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而且,其他审计证据还可以进一步印证专家工作的结果。  二、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  (一)评价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  1.专家是否具有适当职业团体授予的专业资格或执业许可证;  2.在注册会计师寻求审计证据的领域中,专家的经验和声望。  (二)评价专家的客观性  当存在下列情况时,专家的客观性受到损害的风险将会增加。  1.专家受雇于被审计单位;  2.专家在其他方面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如经济上依赖于被审计单位或投资于被审计单位。  (三)对专家的胜任能力或客观性存在疑虑时的处理  如果对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或客观性存有疑虑,注册会计师应当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并考虑能否通过专家的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或利用其他专家获取审计证据。  在下列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利用其他专家对专家的工作予以证实:  (1)专家工作所涉及的事项对审计意见特别重要。  (2)注册会计师需要其他专家的帮助以充分理解专家所提供的信息,特别是专业性非常强的信息,如业务标准的性质和相关性、运用的假设、评价标准遵循情况所执行的程序等。  (3)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专家对所涉及事项的独立性较差。  (4)在以往的审计业务中对专家的工作结果有重大不同意见或作过重大调整。  (5)注册会计师不能从专家那里获得满意的原始资料和必要的解释。  (6)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中发现的情况使其对专家的结论产生疑虑,如果没有其他专家的帮助,将无法消除这种疑虑。  三、专家的工作范围  (一)获取专家工作范围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查阅被审计单位对专家的职责范围作出规定的书面文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信专家的工作范围可以满足审计的需要以获取相关审计证据。  (二)考虑邀请专家参与项目组讨论 四、评价专家的工作  在将专家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工作的适当性,包括评价专家工作结果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得到适当的反映或支持相关认定,以及考虑下列因素:(1)专家使用的原始数据;(2)专家使用的假设和方法,及其与以前期间的一致性;(3)专家工作的结果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和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的结果是否相符。  注意:  如果专家工作结果未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专家工作结果与其他审计证据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采取下列措施:  (1)与被审计单位和专家讨论。注册会计师需要与被审计单位和专家共同商讨,查找原因,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2)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包括聘请其他专家对专家的工作予以证实。  (3)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无法通过实施追加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者被审计单位拒绝另外聘请专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时的情况  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二)出具非无保留意见报告时的情况  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或描述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专家的同意。如果专家不同意而注册会计师认为有必要提及,注册会计师应当征询法律意见。  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在利用专家工作时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或描述这些情况:  (1)注册会计师认为在审计业务中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而被审计单位拒绝这一要求或拒绝向专家提供必要的资料。  (2)专家由于保密的要求等原因拒绝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信息或对注册会计师的提问回答不充分。  (3)专家不能取得作出结论的所有必要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并不能减轻或者免除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也不能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分摊给专家。

公司的审计和评估业务可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吗?是否有相关的文件?

不是的。法律上是不可以,要分别聘请,但是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再重新注册别的评估师事务所,法人不一样。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主要优势:监督与再控制企业由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日趋复杂等使得企业高层很难直接控制各方面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需要专门的监控机构对企业的以上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达到其控制企业的目的。内部审计不仅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以后工作绩效的建议。

公司的审计和评估业务可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吗?

法律上是不可以,要分别聘请,但是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再重新注册别的评估师事务所,法人不一样,所以你找会计师事务所的时候,可能他们就会推荐你用他们的评估师事务所。

公司的审计和评估业务可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吗?

法律上是不可以哦,要分别聘请,但是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再重新注册别的评估师事务所,法人不一样,所以你找会计师事务所的时候,可能他们就会推荐你用他们的评估师事务所。

公司的审计和评估业务可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吗?是否有相关的文件?

不是的。法律上是不可以,要分别聘请,但是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再重新注册别的评估师事务所,法人不一样。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主要优势:监督与再控制企业由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日趋复杂等使得企业高层很难直接控制各方面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需要专门的监控机构对企业的以上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达到其控制企业的目的。内部审计不仅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以后工作绩效的建议。

我是金融专业大三的学生 想进银行国际业务部 有什么必考的证书吗

金融类证书介绍:一、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此为入门证书,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要证书。共考五科:基础,交易,发行与承销,技术分析和基金。 二、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考试简介: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ertifie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alyst, 简称CIIA)考试是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ACIIA)为金融和投资领域从业人员量身订制的一项高级国际认证资格考试。通过CIIA考试的人员,如果拥有在财务分析,资产管理和/或投资等领域三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历,即可获得由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协会授予的CIIA称号。自CIIA考试于2001年正式推出以来,全球已经有5000多人参加了终级考试,迄今为止,2800多名专业人士已经获得CIIA称号。随着各个区域和国家/地区协会的推广,CIIA将会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员参考,并扩大其在国际范围内的影响;一个更加广泛的全球CIIA联盟也将逐渐形成。三、CFA概况介绍 CFA是“注册金融分析师”(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也称“特许金融分析师”),它是证券投资与管理界的一种职业资格称号,由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学院”(ICFA)发起成立。

支票兑现属于什么业务

对公业务,你所说的支票应该是现金支票吧,这个需要到支票签发行去兑换。

去银行兑换支票办什么业务

支票兑现分为3种:1、现金支票兑现:只能用于支取现金;2、转帐支票兑现:只能用于转账;3、普通支票兑现: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二、支票兑现流程(1)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也就是说拿到转账支票后,你就要将支票向付款人提示。支票一旦被提示后,付款人就从该提示的支票的发票人户头中,支 付支票上记载的金额给持票人。(2)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将转账支票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交换兑现,银行将支票带至票据交换所交 换,由银行之间处理。这时,付款银行的发票人的存款余额不足时,这张支票就成了拒付支票,会被贴上不能付款的笺条而退还。拓展资料:支票兑现需要什么资料支票兑现是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所以支票的兑现只需要带上支票就可以了。支票需要注意的常识问题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票作废。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补记能涂改。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位算一天。节假日顺延。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行挂失;转账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支票要素填写不全,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再重新盖一次。6.收款单位转账支票背面盖章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账支票及银行进账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银行是如何做承兑汇票业务的?一般贴现率是多少?

半年期一般6-8%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行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七项。欠缺其中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银行承兑汇票是有价凭证、无因凭证,可以基于给付对价原则进行背书转让,从而实现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功能、结算功能。例如,甲公司持有一张200万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因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价值200万的商品,如双方同意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那么甲公司就可以将持有的那张200万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乙公司,完成交易付款。

变动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都会改变银行的准备金,它们之间的差别是什么?

(1)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称为再贴现率。再贴现率的升降会影响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准备金和资金成本,从而影响他们的贷款量和货币供给量。再贴现率的下降表示中央银行要扩大货币和信贷供给,再贴现率的上升表示中央银行要收缩货币和信贷供给。(2)公开市场业务又称公开市场操作,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政府债券以控制货币供给和利率的政策行为,其目的之一是要影响货币存量和市场利率,二是要利用证券买卖来稳定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数量,抵消市场自发波动因素的干扰,进而达到稳定货币供给或市场利率的目的。(3)公开市场业务能按中央银行主观意图进行,不像再贴现政策那样,中央银行只能用贷款条件或变动借款成本的间接方式鼓励或限制其借款数量。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规模可大可小,交易方法的步骤也可随意安排,更便于保证准备金比率调整的精确性。另外,公开市场业务不像再贴现率手段那样具有很大的行为惯性,在中央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有必要改变调节方向时,公开市场业务容易逆转。

2012年《统计业务知识》知识点:投入产出核算

投入产出核算是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入产出表是反映、研究和分析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各领域(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及其也国际间的经济技术联系的主要方法之一。它体现了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产业结构、积累与消费、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等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是加强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提高宏观管理水平,加速经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工具。   一、投入产出表   投入产出表以矩阵形式,描述国民经济各部门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生产中的投入来源和产出使用去向,揭示国民经济各部门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数量关系,同时,它将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结合在一张表上,细化了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一) 基本结构   投入产出表由供给表、使用表和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组成。   投入产出表是行列交织的棋盘式平衡表,其描述对象是一个经济体系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投入产出关系。   投入产出表的基本设计原则是:在行的方向表示各部门生产活动的产出及其使用,在列的方向表示各部门生产活动的投入及其来源。行表示产出而列表示投入,这就是投入产出表得名的由来。   投入产出表的基本平衡关系   在投入产出表中有一些基本的总量平衡关系。具体归纳如下:   总投入=总产出   中间投入+增加值=总投入   中间使用+最终使用=总产出   增加值合计=国内生产总值=最终使用合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总产出与总投入之间具有平衡关系,不仅一个经济总体的总投入等于其总产出,而且在单个部门层次上总投入也等于其总产出。但是,尽管第II象限和第III象限在总计上具有平衡关系,即最终产品总量等于增加值总量,却不能在单个部门层次建立这样的平衡关系,即某部门的增加值一般不等于该部门的最终产品。   (二) 部门分类   在投入产出核算中,部门分类包括产品部门分类和产业部门分类两种。   产品部门分类是指供给表和使用表主栏以及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主栏和宾栏所采用的部门分类。产品部门分类遵循同质性原则,即消耗结构相同、生产工艺技术相同和经济用途相同的原则。一个产品部门就是满足上述同质性原则的同类产品组成的产品群。但在实际操作中同一产品部门的货物或服务往往不能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而只能满足其中一个或两个条件。   产业部门分类是指供给表宾栏和使用表宾栏所采用的部门分类。产业部门由一组从事相同或相似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组成,产业活动单位从事的主要活动的增加值远远大于其他非主要活动的增加值。我国的现行统计是以企业为调查对象的,还不具备按产业部门进行分类的条件,在投入产出核算中使用行业分类代替产业部门分类。   (三) 基本编表方法   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方法主要编制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的方法。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有两种编制方法,一种是间接推导法,另一种是直接分解法。   间接推导法是以产业活动单位为统计单位,按照产业活动单位主产品的性质将其划分到某一产业部门,并编制包括全部产业部门在内的使用表和供给表。   间接推导法使用的假定有两种,一是产品工艺假定,即假定不管由哪个产业部门生产,同一种产品具有相同的投入结构;二是产业部门工艺假定,即假定同一产业部门不论生产何种产品,都具有相同的投入结构。   直接分解法与间接推导法不同,其统计单位不是产业活动单位,而是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往往同时生产几种、甚至几十种不同质的产品,它们的投入构成不同,根据产品部门的要求,将该企业生产的各种产品,按其性质划归到相应产品部门中,利用企业按产品部门直接分解后的投入构成资料,编制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的方法。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以直接分解法为主,间接推导法为辅的编表方法。   (四) 基本系数   1. 直接消耗系数的定义及其计算方法与完全消耗系数及其应用   直接消耗系数又称为投入系数或技术系数,一般用 表示,它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第j产品(或产业)部门的单位总产出所直接消耗的第i产品部门货物或服务的价值量,将各产品(或产业)部门的直接消耗系数用表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直接消耗系数表或直接消耗系数矩阵,通常用A表示。直接消耗系数的计算公式是:  其中,Xj 表示第j产品(或产业)部门的总投入,xij表示该产品(或产业)部门生产经营中所直接消耗的第i产品部门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量。   2.完全消耗系数   完全消耗系数是指第j产品部门每提供一个单位最终使用时,对第i产品部门货物或服务的直接消耗和间接消耗之和。   单个完全消耗系数用b表示,对所有产业计算完全消耗系数,所形成的矩阵用B表示,它是依据直接消耗矩阵计算得到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B=(I-A)-1-I   式中(I-A)-1称为列昂惕夫逆矩阵,也是用来分析产业联系的重要工具。

统计业务知识中投入产出表中完全消耗系数怎么算

第一步:用单位矩阵I减直接消耗系数矩阵A得到一个新的矩阵; 第二步:求出新矩阵的伴随矩阵; 第三步:求出新矩阵的行列式的值; 第四步:求出新矩阵的逆矩阵; 第五步:用逆矩阵减单位矩阵即为完全消耗系数矩阵.

金融市场业务有哪些

金融市场业务有:存款业务、发放贷款、基金出售、股票变现。等这样的一些金融市场业务。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借款、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等贵金属买卖场所的总称,直接金融市场与间接金融市场的结合共同构成金融市场整体。金融市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1)按融资期限,可分为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短期金融市场亦叫货币市场,包括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存贷款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市场等;长期金融市场亦称资本市场,包括长期贷款市场和证券市场。(2)按交易对象,可分为本币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等。更多关于金融市场业务有哪些,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5e007c1615832374.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中“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怎么填写,要求是“动词+名词”形式。我公司是

不好意思,这个表没人接触过

进口业务中提单如何背书

1、提单上的收货人背书,将D/O单换出后,让给报关单上的另一个公司包管即可。2、全套提单由报关单抬头公司背书即可。3、由TO ORDER OF (公司名)的公司背书,换出D/O单后,由代理公司包管即可。4、SHIPPER应该已经将全套海运提单背书,直接换单交代理公司报关即可。、5、此种情况和第4种类似,发货人直接背书。情况A通知方直接用此提单换单,报关。情况B另外一家公司直接用此提单换单,报关。因为发货人已经背书。如果发货人没有背书,那么谁背书谁就有提货的权利了。通知方(NOTIFY)是船到港后接收到货通知的一方(一般到货通知会按照通知方的联系方式送达),提单的CONSIGNEE一般为提单的背书方,不一定与NOTIFY相同。比如代理进口业务,CONSIGNEE一般为代理公司(因为背书后直接报关,报关单上的进口方为代理公司的名字)NOTIFY一般为实际收货单位(被代理方)。

中行个人基金转托管业务交易手续费怎么收取?

中行个人开放式基金转托管收费标准:投资者办转托管业务时,中行作为基金转托管转出方或转入方,均不收取费用。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请问办理中行个人开放式基金转托管业务要收手续费吗?

中行个人开放式基金转托管收费标准:投资者办转托管业务时,中行作为基金转托管转出方或转入方,均不收取费用。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基金转托管业务中工行席位号是多少?

  工商银行的席位号为002。  基金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也可以说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将托管在一个代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出至另一代销机构的业务。办理转托管业务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种类与办理申购与赎回时需携带的相同。

转托管业务怎么办?

1.股民持身份证、转出证券帐户卡、股票存折到转出托管商(即原股票托管商)处提出申请,交验身份证、转出证券帐户卡,交回股票存折。2.证券商接受申请,冻结股民证券帐户,收回股票存折,打印股民的证券结余单;证券商应在此单上加盖转托管专用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及注明日期。3.股民持上款所列结余单到转出证券商所属登记机构办理托管手续,交验身份证,转出证券帐户卡、转入证券帐户卡,领回转托管申请书顾客联。4.转出登记机构将处理结果传递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记账处理,并由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将处理结果通知相应的证券商及登记机构。5.转出、转入证券商收到当地登记机构发出的转托管数据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后,对转出的股份作相应的记减,对转入的股份作相应护加,并对转出不成功的账户予以解冻。6.股民到转入证券商处凭转托管申请书顾客联打印证券存折。7.肌马如在转入证券商处查不到转托管股份,应到转出证券商处查询股份,也可到相关登记机构查询,进一步查明转托管申请失败的原因。

中国银行个人记账式债券转托管是什么业务

1、个人记账式债券转托管:同一个客户在不同交易商(商业银行)开立的二级托管账户之间的债券托管转移。储蓄柜台债券不能办理转托管业务。2、转托管分类:(1)第II类转托管:投资人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进行的转托管。例如:客户将债券从中行转到工行。(2)第III类转托管:投资人将本人的债券,从商业银行转到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简述证卷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证券金融公司主要业务是:1、为维持证券的市场价格而发放贷款,为证券承销业务向包销商贷放资金。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清算机构贷放交易结算所需的资金或证券。3、通过证券抵押贷放资金或出借证券。4、通过包销商向公众投资者贷放认购所需的资金。5、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司债券交易。6、保管证券和接受证券寄存。

简述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品种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及其他业务。 (一)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证券经纪业务分为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和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的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为主。证券公司的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主要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的证券的代理买卖。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经纪委托关系的建立表现为开户和委托两个环节。   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直接的代理关系,还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当投资者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即投资者填写了委托单或自助委托及证券公司受理了委托,两者就建立了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委托关系。经纪业务中的委托单,性质上相当于委托合同,不仅具有委托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而且明确了证券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代理业务。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及产品销售等活动。证券经纪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券经纪人应当在证券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业务,并应当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2009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对证券公司采用证券经纪人制度开展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证券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证券研究报告可以采用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它具体包括:为企业申请证券发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组、资产重组、前期辅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业务提供咨询服务;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及相关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经理层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资本营运提供融资策划、方案设计、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相关的股权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形式。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前者为全额包销,后者为余额包销。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应按规定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负有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并根据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五)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以获取营利的行为。证券自营活动有利于活跃证券市场,维护交易的连续性。但在自营活动中要防范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由于证券市场的高收益性和高风险性特征,许多国家都对证券经营机构的自营业务制定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   证券公司开展自营业务,或者设立子公司开展自营业务,都需要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业务许可,证券公司不得为从事自营业务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同时,要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够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公司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当数量的从业人员、安全平稳运行的信息系统;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 (六)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与投资者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和限制,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资格;公司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且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监管规定,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3亿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5亿元;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公司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机构、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投资管理服务;具体投资的方向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封闭运行。   证券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法人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的区分;客户资产必须托管;专门账户投资运作;比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七)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财务状况、合规状况良好;有开展业务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资金和证券;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等。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经营经纪业务已满3年,且在分类评价中等级较高的公司;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公司信用良好,最近2年未有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交易、清算以及客户账户和风险监控的集中管理;有完善和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人员、技术、资金和证券等。 (八)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 IB(IntroducingBroker)即介绍经纪商,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为期货经纪商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制度,证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买卖,但可以从事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业务。 1.证券公司IB业务的资格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IB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2)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3)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4)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展IB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 (5)已按规定建立健全与IB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及合规检查等制度。 (6)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 (7)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IB业务,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介绍业务资格申请书》等规定的申请材料。 2.证券公司IB业务的业务范围   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IB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3.证券公司IB业务的业务规则 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IB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IB业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并有效执行IB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合规检查等制度,确保有效防范和隔离IB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风险。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应当建立IB业务的对接规则,明确办理开户、行情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等业务的协作程序和规则。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应当独立经营,保持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分开隔离。

证券公司有什么业务?

业务范围1、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3、证券承销、包销、代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扩展资料证券公司可被划分为四类:第一,证券经纪商,也就是居间帮投资人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第二,证券承销商,帮助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如果投资人要买公司发行的新股票时,就必须找这种类型的证券公司。第三,证券自营商,他们如同一般投资人一样,也是股票的买卖者。我们一般称为的法人,其中一类就是证券自营商。第四,综合类证券商,就是同时经营以上三种业务的证券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业务范围1、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3、证券承销、包销、代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扩展资料证券公司可被划分为四类:第一,证券经纪商,也就是居间帮投资人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第二,证券承销商,帮助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如果投资人要买公司发行的新股票时,就必须找这种类型的证券公司。第三,证券自营商,他们如同一般投资人一样,也是股票的买卖者。我们一般称为的法人,其中一类就是证券自营商。第四,综合类证券商,就是同时经营以上三种业务的证券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区别是什么?

一、用途不同:1、证券公司是从事证券业务的,比如股票买卖。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是需要有席位的,也就是一种交易资格,但是个人没办法取得这种资格。而证券公司有这种资格。2、基金是把小股资金集合起来进行投资的。基金公司就是公司制的基金,也就是这个基金是以公司法人的形式存在,在法律上有法人地位。二、方法不同:1、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2、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三、作用不同:1、当你想要投资到证券市场上的时候,就要借用证券公司的资格,也就是把你的钱存进它的户头,然后再进行交易。实际的交易都是你自己在进行,只需要给证券公司一笔手续费,相当于租用交易席位的费用。2、购买基金相当于把钱交给它,然后一切的交易都有它来负责,最终的收益扣除公司的运作成本就是你自己的收益,会返还给你。但是在此期间你的钱的支配权在它手中。扩展资料:一、证券公司的分类1、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2、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3、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4、另外,一些经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还具有创设权证的权限,如中信证券。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机构。它是证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二、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主要的业务是什么?

业务范围1、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3、证券承销、包销、代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扩展资料证券公司可被划分为四类:第一,证券经纪商,也就是居间帮投资人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第二,证券承销商,帮助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如果投资人要买公司发行的新股票时,就必须找这种类型的证券公司。第三,证券自营商,他们如同一般投资人一样,也是股票的买卖者。我们一般称为的法人,其中一类就是证券自营商。第四,综合类证券商,就是同时经营以上三种业务的证券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方式有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方式有代销或者包销。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其中,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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