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求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目 录 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一: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流动资产 二、长期投资 三、固定资产 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五、流动负债 六、长期负债 七、所有者权益 八、成本和费用 九、收入 十、利润和利润分配 附录二:其他相关法规(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 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 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 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 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 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 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 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 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 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 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 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 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 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 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x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 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都包括哪些?

《会《会计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者的制度。”由此可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 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依据《会计法》制定;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是有关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要求、财务和会计报告的格式与要求等规范。 2、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监督制度是指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实物与款项、财务收支及其他会计事项的监督。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法》中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章除了规定基本的制度外,还规定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种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就是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4、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制度。 公司自己的会计制度主要是要在部分会计核算方面再细规定一下。例如固定资折旧办法,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是否摊,摊多久,存货入库、出库的核算方法、白条的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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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第一、出纳管理制度一、库存现金管理1、出纳现金须日清月结、每天盘点,做到账实核对,每月会计参与的不定期盘点及月末盘点不少于两次,并且出具《现金盘点表》;2、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2000元)应及时存入银行;3、携带现金或支票往返银行办理业务需乘公司车辆或打车;4、出纳保险柜中,禁止存放任何私人财物,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设“小金库”,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二、支票管理1、须建立《支票购买登记簿》并制作《支票领用登记簿》,新购支票由出纳分类按支票号码顺序登记,使用完毕后需由会计或财务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2、支票签发应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中登记支票号码、支票用途、票面金额、内部经办人、领取人、领取人电话等相关信息,领取人需亲自签字确认;3、出纳负责及时跟进收取支票进账后的正式回单;三、日记账管理1、出纳每日完成收付款业务后,即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手工账或电子账);2、根据审核后盖有“现金/银行收讫”、“现金/银行付讫”的现金/银行收款凭证、现金/银行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3、记账内容必须与会计凭证一致,每一笔账都要记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和对应科目等;经济业务的摘要以能够清楚表述业务内容为度;4、应逐笔分行记录,得将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合并登记,也不得将收款付款相抵后以差额登记;5、每笔业务登记后均须结出账面余额,并登记每日收入和支出的合计数。第二、费用报销流程取得发票要求1、收取的各类非定额发票,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否则一律退还给开票方,不得作为结算、抵扣凭证;2、收取的各类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且发票专用章应清晰可见,同时印章的公司名称及税号须与发票抬头处写有开票公司信息的公司名称及税号一致;3、收取的各类发票,应根据发票上的批注进行网上或其它方式的验真;4、取得各类非定额发票时,发票抬头的公司名称必须完整且与所在公司保持一致,所取得发票种类及开具内容必须与业务内容保持一致。费用报销单的填列1、报销的项目类型需与后附发票保持一致;2、报销人、领款人、复核人、领导确认等需签字齐全方可报销;3、发票项目为一批的需附发票清单;4、当月费用需当月报销,尤其不可出现费用报销跨年现象(12月21后发生业务不在此范围内)。费用的分类1、管理费用:包括不限于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车辆费用、电话网络通讯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2、销售费用:包括不限于销售(前勤)人员工资、与销售相关的其他费用;3、财务费用:银行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账户维护费,电汇手续费,支票费用,利息费用等。4费用报销流程1、各项费用发生前需提报费用申请单(OA形式或纸质单据均可,需终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发生该项费用);2、费用发生完成后,需凭领导签字的费用申请单(或OA),费用报销单,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由会计审核,领导签字确认,出纳复合无误后报销(如网银支付报销单后需付网银支付回单)。5差旅费审核要点1、差旅费申请单的出差往返日期与机票或火车票往返日期是否一致,机票或火车票的出差人与申请是否为同一人。2、住宿费发票日期及天数是否与机票或火车票相符,住宿费及餐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当地发票。3、如在出差地发生业务招待费需单独提报,不可与差旅费一起提报。6业务招待费审核要点1、费用报销单需列明招待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2、如发票为定额发票且报销金额为整数(如伍佰元整),需提供相应水单。7借支或备用金的管理1、如因业务需要需借支,填报借支单,经终审领导签字同意,给予借支。2、相应费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履行报销手续,归还借支。3、如借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或履行报销手续,则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减借支金额,当月工资不足部分,下月继续扣减。如该员工离职,则扣减直属领导工资。4、部门的经常性、常规性业务支出可申请备用金。备用金申请单需终审领导签字同意。5、财务部出纳需每月对部门备用金进行盘点,盘点表签字确认无误后归档留存。6、每季末需归还备用金,下季初重新走备用金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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