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与一般贸易出口退税计算方式有何区别?

1、退税不同:进料加工没有退税,但因进料加工的产品有些料是非保税的,所以只是一件产品中的非保税的部分计算退税。一般贸易出口有退税。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是免税的,虽然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也可以按一般贸易一样申报退税,但是必须把免税部分冲减出来(原因很简单,进口料件没有负担国内税金,所以就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所以进料加工贸易在计算出口退税时要多计算两个抵减额,一个是免抵退税抵减额(就是用进料计税金额*退税率)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用进料计税金额*征退税率之差)。2、计算种类不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计算退税出口企业在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有两种办法:一是购进计算法;二是实耗计算法。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FOB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的计算:(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退税的税额)(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扩展资料: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2、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料加工贸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贸易

如何计算贸易出口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二、计算方法1、一般贸易(1)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中国对外贸易法则属于什么类型的贸易政策

ni hao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贸易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该专业考试计划是各地制定相应专业考试计划的重要依据。凡已开考该专业的地区,应积极采取过渡措施,尽快使其与此要求相一致;准备开考的地区,原则上应按该计划的要求办理。 各地在执行该计划的过程中有何意见,望及时报告我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章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贸易专业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它既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 国际贸易专业自学考试的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应注意考核应考者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的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国际贸易专业设基础科(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 专科毕业:凡取得专科所规定的13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在76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凡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所规定的13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149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专业的基本要求 国际贸易专业的专科、本科自学考试的目的,是适应改革开放,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从事国际贸易工作的专门人才。 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专科: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能正确地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并且具有一定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科: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宽的专业知识面,熟悉我国对外贸易政策、法规,并能较好地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熟练地掌握外语。 四、课程设置原则 使自学者掌握比较坚实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面比较宽,毕业后能较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五、毕业论文 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撰写论文。论文题目由主考院校分布,应考者任选一题写作,以一万字左右为限。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层次清楚,字迹工整。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论文经审查答辩后评定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六、考试课程及学分-----------------------------------------| 本 科 ||---------------------------------------|| 基 础 科(专科) 段 | 本 科 段 ||-----------------|---------------------||类|序| | 学|类|序| | 学|| | | 课 程 名 称 | | | | 课 程 名称 | ||别|号| | 分|别|号| | 分||-|-|----------|--|-|-|--------------|--|| |1|哲 学 | 6| |1|中国革命史 | 6|| |-|----------|--| |-|--------------|--|| |2|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8| |2|外国语(经贸知识英语) |12|| |-|----------|--| |-|--------------|--||共|3|高等数学(一)微积分| 6|共|3|高等数学(二)(线性代数、概| 9|| |-|----------|--| | || ||同|4|基础会计学 | 5|同| |率论与数理统计) | || |-|----------|--| |-|--------------|--||课|5|财政与金融 | 5|课|4|数据处理概论 | 6|| |-|----------|--||-|--------------|--|| |6|国民经济统计学概论 | 6| | | | |||-|----------|--| |-|--------------|--|| |7|大学语文 | 6| | | | ||-|-|----------|--|-|-|--------------|--|| |1|基础英语 |12| |1|外贸英语写作 |4|| |-|----------|--| |-|--------------|--|| |2|国际贸易 | 4| |2|外贸函电 | 6|| |-|----------|--| |-|--------------|--|| |3|中国对外贸易 | 4| |3|国际市场营销学 | 5|| |-|----------|--|专|-|--------------|--||专|4|国际金融 |6| |4|涉外经济法 | 4|| |-|----------|--|业|-|--------------|--||业|5|国际贸易实务 | 4| |5|外贸经营管理 | 4|| |-|----------|--|课|-|--------------|--||课|6|国际商法 | 4| |6|外贸会计 | 5|| |-|----------|--| |-|--------------|--|| | | | | |7|外贸统计 | 4|| |-|----------|--| |-|--------------|--|| | | | | |8|世界市场行情 | 4|| |-|----------|--| |-|--------------|--|| | | | | |9|国际运输与保险 | 4|| |-|----------|--|------------------| || | | | | 毕业论文(未计学分) | ||---|----------|--|------------------|--||合 计| |76|合 计| |73||---------------------------------------||总 计 149学分|----------------------------------------- 七、课程说明 (一)共同课 1.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它所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性,从这个研究对象出发,政治经济学论述了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过时的社会制度的必然性,阐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此基础上,政治经济学着重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特征及其发展规律,并对这两个社会制度的经济运行机制进行了分析研究,阐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必然要代替资本主义制度,人类社会未来必将走向共产主义的历史趋势。 2.高等数学(一)(微积分) 本课程要求自学者掌握学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必要的数学基础,其中包括微分学、积分学、级数和微分方程四个方面,而函数和极限则是学习本课程的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函数及其图形;数列极限和函数极限;导数与微分;中值定理与导数的应用;不定积分与定积分;常数项级数;幂级数和泰勒级数;多元函数的偏导数;一阶微分方程和常系数二阶线性微分方程。自学者应掌握其基本概念、主要运算法则及其在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3.财政与金融 财政与金融是财政学与货币银行学这两门课程的综合,该课程全面系统地讲述财政与金融方面的基本范畴、基本理论和基本业务知识。它包括的内容主要有:财政、税收、国家预算、财政管理体制、货币、信用、银行、保险、金融市场、宏观调控与财政金融政策等。 4.基础会计学 基础会计学是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各专业方向的共同课,是一门在市场经济中应用极为广泛的学科。它阐述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包括会计的职能、要素、原则、方法,会计等式、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的应用,账户分类,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核算形式,财产清查,会计报表,会计工作的组织等内容。该课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提供的资料不仅是企业内部经济管理的主要的信息来源,而且是投资者、债权人、协作单位极为关心的数据材料,也是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依据。因此,基础会计学不仅是会计专业方向学员的重要的基础课,也是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方向学员必备的科学知识。 5.国民经济统计学概论 国民经济统计是对国民经济实行科学管理、监测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是经济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国民经济统计学概论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从宏观管理的需要出发,系统论述国民经济统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在开头部分对社会经济统计学一般原理和方法进行概要的介绍,为理解和运用国民经济统计学打好基础。 本课程一般原理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经济统计学的性质、作用,统计调查、整理、核算及分析的基本方法。国民经济统计是本课程的重点内容,以现行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基本框架为准,系统讲述:劳动力资源统计、国民财富统计、社会产品生产统计、国民生产总值统计、社会产品流通统计、投入产出统计、资金流量统计、国际收支统计、社会总供求统计等。 6.外国语(经贸知识英语) 经贸知识英语在应考者学完基础科段的基础英语后开设,其学习目的为:通过各种语言现象,进一步巩固学生在基础英语阶段所学的语言知识和技能;结合对外经济贸易有关内容,有针对性地扩大学生的词汇量(包括认识和运用词汇),以使学生阅读对外经济贸易材料的能力和表达有关内容的能力有一个突破;通过课本所选材料,使应考者通过英语获取一定的对外经济贸易知识。 本课程的内容既不同于外贸函电,又不同于现有报刊经贸文章选读,它的重点在于比较系统地介绍有关经贸知识,包括以下几方面:国际贸易基础理论(包括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国际经贸实务,包括贸易方式,贸易作法(Incoterms,合同条款、支付、保险、运输、谈判技巧等);国际贸易组织,贸发会议、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欧共体等。 7.高等数学(二)(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线性代数。包括行列式、矩阵、线性方程组、特征值与实二次型部分,主要内容有:行列式的定义、性质、展开及其计算、矩阵及其各种特殊类型矩阵的定义、矩阵的运算法则及逆阵的求解;向量组线性相关、线性无关、向量组和矩阵的积、正交向量组等概念及运算线性方程组解的结构及其判别法则、用初等变换方法求矩阵的积、逆阵及求解齐次和非齐次方程组;特征值、特征向量、相似矩阵、约当型矩阵、二次型的标准型和正定二次型的概念和计算,化n阶矩阵为对角矩阵的条件和方法,将二次型化为标准型等。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在经济管理中,存在着大量的诸如预测、决策、库存、排队等具有不确定性的问题,处理这些问题的一种重要方法是利用随机数学模型。概率论主要研究随机现象的描述方法和随机现象的规律性,包括事件、概率、随机变量、概率分布等内容,它是数理统计的理论基础。数理统计主要研究统计观测方法的设计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包括抽样、参数估计、统计推断、回归分析等内容,它是概率论的应用,二者之间通过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理相联结。本课程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对于书中的应用实例和习题,有条件的自学者可借助于现成的统计软件或者编制简单的程序作上机练习。 8.数据处理概论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掌握在经济管理领域中应用现代电子计算机的原理、原则与方式、方法。 课程主要内容,共有四个方面:(1)应用现代电子计算机有关的基础知识;(2)应用电子计算机,对数据进行组织的方式与方法;(3)程序设计的基本知识;(4)应用电子计算机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二)专业课 1.基础英语 基础英语(经贸类)是本专业的必考课,是为培养和训练应考者的英语基本语言知识和初步应用能力,并为进一步阅读经济贸易方面英语原著及文件做好准备而设置的一门基础课。 基础英语(经贸类)的培养目标是使具有相当于高中毕业英语程度的自学者进一步巩固基本语言知识,扩大词汇量到4000以上(包括一些经贸方面常用词汇),能读懂中等难度的经贸方面英语文章,并能抓住主要意思,写出语句通顺,意思完整的文章大意。 基础英语(经贸类)按英语教学一般规律,以打好基础和训练技能为主,达到帮助自学者尽快成长为外贸英语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目标。 2.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是国际贸易专业基础理论课,其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国际贸易产生、发展及其作用的规律。本课程具体研究对象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特别是资本主义阶段国际贸易发展的一般特点与趋势;②国际贸易理论与学说;③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④当代主要国家与经济集团对外贸易发展的一般特点与政策。 应考者通过对教材的自学,可以系统地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提高对国际贸易问题的研究与分析能力,并为更好地学习其他专业课程打下良好基础。 3.中国对外贸易 中国对外贸易课程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研究理论、政策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发展对外贸易的理论问题、战略问题和当前的实际问题,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的专业基础课程。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有关理论问题;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政策措施;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对外贸易价格;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等。 4.国际金融 国际金融是以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间货币和借贷资本运动规律的一门科学,其中包括货币与借贷资本运动规律,以及影响这些规律发挥作用的因素;经营管理这些货币与借贷资本运动的业务形式与组织机构;政府和其他组织对货币与借贷资本运动所规定的制度和采取的政策措施。本课程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国际收支、国际收支与国际收支调节理论、国际储备、外汇汇率与汇率制度、汇率对经济的影响与作用、人民币汇率、外汇业务与外币使用、外汇风险管理、外汇管制与清算结算、国际金融市场和欧洲货币市场、对外贸易信贷、国际租赁、国际金融组织与国际货币制度等。 5.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是以国际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理论和实践作为研究对象,以我国的业务实践结合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法律,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主要交易方法、交易条件以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基础课。该课程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为中心,介绍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磋商与签订以及履行。第二部分介绍当前国际贸易中习惯使用的各种贸易方式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 6.国际商法 国际商法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一门专业法律课程。其主要任务是对世界各国有关国际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国际公约及国际贸易惯例进行介绍,使自学者掌握有关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为今后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活动打下基础,此课程包括以下十部分内容:(一)导论;(二)合同法;(三)国际货物买卖法;(四)产品责任法;(五)代理法;(六)商事组织法;(七)票据法;(八)国际货物运输法;(九)海上保险法;(十)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导论”内容主要是介绍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西方国家两个主要的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形成及其主要特点,以使应考者学到一些必要的法制史基础知识。 7.外贸英语写作 外贸英语写作课是基础英语阶段结束之后的一门必考课。它既专门介绍并培养写作技能,又是基础阶段英语读写能力的继续。它既强调书面表达能力的技巧部分,又强调表达背后的思维清晰性与条理性。 8.外贸函电 外贸函电是一门外贸业务和英语写作技巧溶合一体的英语课程。其学习目的是训练和提高学生草拟外贸业务函电的能力。本课程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业务成交,采用业务案例方式;第二部分是履行合同,采用书信汇编方式。(1)从开拓市场、建立贸易关系开始,随后便是询价,报价,还价,磋商合同条款,接受成交,订立合同。(2)在此基础上买方安排支付货款,卖方装运货物;若有差错,可向对方提出索赔,对方酌情理赔,一笔交易才算完成。 9.国际市场营销学 对外开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长期基本国策。工商企业从事国际市场营销活动,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学会组织国内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两套本领。国际市场营销学对于提高企业国际市场营销工作水平有重要作用。 国际市场营销是指“企业向一国以上的消费者或用户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全过程”,因此市场营销学的一般原理也适用于国际市场营销活动。在此基础上,国际市场营销学着重解说国际市场营销活动的特殊性,包括:①世界市场格局和发展趋势;②国际市场环境(政治、经济、关税与法律、地理与人口、社会文化环境)对国际市场营销活动的影响;③国际市场营销战略规划与组织;④进入国际市场的基本方式及其选择,有形商品、技术商品、劳务输出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市场营销;⑤国际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的特点与方向;⑥国际市场调查研究与信息系统。 学习本课程,应当把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与国际市场营销的特殊性结合起来;把发达国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反映商品经济规律的国际市场营销的手段和方法,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结合起来。 10.涉外经济法 涉外经济法是适应改革开放需要而设置的一门课程,主要研究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和我国缔结、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其内容主要包括:涉外经济合同法、外贸法、对外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涉外知识产权与国际技术转让、涉外投资法、涉外金融法、涉外税法、海关法,以及涉外经济贸易诉讼等。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和要求是,使自学应考者比较系统地掌握我国涉外经济立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培养和提高法制观念,在从事外经、外贸业务中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维护国家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课程与国际商法是两门独立的法律课程。国际商法研究的是有关国际商事交流和商事组织的法律制度,一般认为它属于私法范畴;而涉外经济法则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法,它既含有私法性规范,也含有大量的公法性规范。 11.外贸经营管理(课程说明待补) 12.外贸会计 本课程分为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两部分。前者是以外贸会计的意义、任务、作用、对象、特点、外贸会计工作的组织,以及对外贸易的价格、结算和外汇等基本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后者包括货币资金、银行借款和国内外结算的核算,进出口业务的核算,加工补偿业务的核算,税金和商品流通费的核算,贸易成本和财务成果的核算,以及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等。其目的是使读者全面、系统地了解掌握外贸会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外贸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基本核算方法和基本技能。 13.外贸统计 外贸统计是指中国与国外其他国家之间所发生的商品、劳务、资本、技术等收支往来统计。国与国之间各种形式的对外贸易往来,最终都要表现为国际间货币的收与支。对外贸易往来直接影响我国社会商品生产和流通,并调剂我国的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关系。本课程以国际收支平衡统计为主线来阐述对外贸易统计。 对外贸易统计的内容包括:①商品贸易收支统计;②服务贸易收支统计;③资本往来收支统计;④技术引进统计;⑤外汇收支统计;⑥国际收支平衡统计。 14.世界市场行情 世界市场行情是一门以资本主义经济和商品市场变化的规律和特点为研究对象的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经济行情研究、商品市场行情研究和行情预测的理论与方法。 15.国际运输与保险 国际运输与保险包括国际货物运输和国际货运保险两大部分。在国际货物运输部分,主要阐述国际货运的各种运输方式,如水上运输、陆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邮包运输以及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等。其中对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有关法令规章和运输条款、运输单证、运费计算以及运输工作程序和实际做法等作了详细的介绍。在国际货运保险部分,主要包括总论,海上、陆上、航空、邮包运输的货物保险,再保险等内容。其中对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海运货物保险保障范围、我国及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海上货物保险单据,保费计算以及投保和索赔工作等问题作了深入详尽的介绍。 八、自学用书 (一)共同课 1.哲学 《哲学》(全国组编本) 肖明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 2.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全国组编本) 卫兴华 顾学荣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 3.大学语文 《大学语文》(全国组编本) 徐中玉 钱谷融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4.中国革命史 《中国革命史》(全国组编本) 何沁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5.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一)微积分》(全国组编本) 高汝熹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6.基础会计学 《基础会计学》 王庆成 贺南轩主编 辽宁科技出版社 7.财政与金融 《财政与金融》(全国组编本) 安体富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8.国民经济统计学概论 《国民经济统计学概论》(全国组编本) 陈允明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外国语(经贸知识英语) 《西方报刊经贸文章选读》(全国组编本) 史天陆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经贸英语知识教程》(全国组编本) 王学文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高等数学(二) 《高等数学(二)第一分册:线性代数》(全国组编本) 姚慕生 高汝熹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高等数学(二)第二分册:概率统计》(全国组编本) 唐国兴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11.数据处理概论 《数据处理概论》(全国组编本) 江昭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二)专业课 1.基础英语 《英语(经贸类)上册》(全国组编本) 吴顺昌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英语(经贸类)下册》(全国组编本) 黄震华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全国组编本) 陈同仇 薛荣久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中国对外贸易 《中国对外贸易》(全国组编本) 王绍熙 王寿椿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国际金融 《国际金融》(全国组编本) 刘舒年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全国组编本) 邱年祝 黎孝先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国际商法 《国际商法》(全国组编本) 冯大同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外贸英语写作 《外贸英语写作》(全国组编本) 王克礼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8.外贸函电 《外贸函电》(全国组编本) 诸葛霖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国际市场营销学 《国际市场营销学》(全国组编本) 吴世经 曾国安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涉外经济法 《涉外经济法》(全国组编本) 林毓辉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1.外贸经营管理 《外贸经营管理》(待编) 12.外贸会计 《外贸会计》(全国组编本) 钱培钧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3.外贸统计 《外贸统计》(全国组编本) 佟哲晖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4.世界市场行情 《世界市场行情》(全国组编本) 杨逢华 林桂军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5.国际运输与保险 《国际运输与保险》(全国组编本) 雷荣迪 严启明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本人菜鸟一枚,诚心请教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是什么意思,干什么用?首次接触不明其意。

只有两种情况才要在这个监测系统里申报,一:超过30天的预收和预付,就是钱收了30天内没发货;二:超过90天的收款,就是货发了90天你钱没收到。其他情况不要管这个玩意的,你的30%的定金收了之后,30天里面就发货的话,是不要申报的。

有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是什么?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本企业已知晓、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并已仔细阅读、知晓、理解本确认书告知和提示的外汇局监管职责。 一、依法从事对外贸易。对于本企业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在按规定提交有关真实有效单证的前提下,享有根据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便利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权利。 二、对外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等,享有依法进行申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 三、接受并配合外汇局对本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单证资料;按规定进行相关的业务登记与报告;按照外汇局分类管理要求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四、若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规定,接受外汇局依法实施的包括罚款、列入负面信息名单、限制贸易信贷规模和结构、限制结算方式、对外公布相关处罚决定等在内的处理措施。 五、知晓并确认本确认书适用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本企业资本项目、服务贸易等其他项目外汇收支按照相关项目的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依法办理。本确认书未尽事项,按照有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执行;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发生变化的,以新的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为准。 六、本确认书自本企业签署时生效。本企业将认真学习并遵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外汇局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管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全面实施国家依法行政纲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等,制定本确认书,提示企业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企业签署本确认书并认真执行,享有依法便利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权利。 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满足有关单证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一致性审核要求的前提下,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不予限制。 外汇局根据国际收支形势等具体情况,制定、调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并依法通过文告、外汇局政府网站等适当的公开、透明的方式予以公布。 外汇局依法对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未能遵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

请教关于电子口岸预收货款和一般贸易的收汇方式

一般贸易就是不做预收款,按流程先出口,然后再收汇。预收货款意思是,先从外管局申请预收一部分货款,比如这笔交易你交货,对方给你10000美元,你可以向外管局申请预收5000美元,然后交货,然后你的10000美元货款到帐,但是这时候你还欠外管局那预收的5000美元,然后做注销操作,注销掉预收款。其实是一样的。预收货款的方式是为了方便一些资金不充足的企业,可能他们接完单就用全部的流动资金做了货,没有钱付运输费等,先从外管局申请预收,等交易完毕后再还上。当然,预收货款不是想预收多少就能预收多少,一般新企业有个上限这个上限各地不同 需要咨询当地外管局,老企业的预收款上限是去年全年贸易金额的20%、

为什么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显示资金货物比异常

系统的指标是倒回去1年的数据,如果你的企业进出口和收汇付时间拉得过长,就会显示异常.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系统中按实际情况做好贸易信贷报告,这样指标会好看点.另外,如果你的总量都是平衡的,即使指标异常也没必要担心,外管局的同志们会核查你们,你们只要提供出说明就可以了.

深圳人行给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须知》A,B,C类企业是什么意思

外汇局根据现场或非现场核查结果将外贸企业分为ABC三级。核查情况正常列为A类企业。核查期内出现总量核查指标超标,或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25%等异常情况的,列为B类。严重违反外汇局规定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被列为C类。 一旦被列为B或C类企业,在单证审核、业务处理或外汇结算等方面都要受到诸多限制。所以一定要配合外汇局核查,保持各项指标处在正常范围内。一定不要被降级哦! 更具体的信息可以向当地外汇局咨询。

论述题 人民币汇率升值对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对中国外贸企业及对策 交换率,也被称为汇率是一国货币的比率,折算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两种货币之间的,比一个国家的货币在另一个国家的货币表示。汇率问题是密切相关的重要的国际金融问题和国家的经济,汇率升值或贬值将有显着影响一个国家的外贸。 中国的汇率制度已经历了几个阶段,1949年至1952年汇率制度的初期,实行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1953年至1978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外汇管理体制国有外贸公司负责管理;外汇管理体制为1979年至1993年期间经济结构调整,外贸,根据同意的外汇供给和需求状况由买家和卖家,中国人民银行于1994年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度干预市场,外汇管理体制,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轨,浮动汇率制度。 1994年人民币汇率并轨后,大量的固定汇率在1997年底的亚洲金融危机后,直到2005年7月,与美元名义“脱钩”基本上是中国经济增长已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在2002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固定汇率成为贸易大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挂钩美元,日益恶化的外部经济不平衡的原因。 2008年4月10日,人民币汇率上涨超过7元对美元在外汇市场上,这不仅对中国的经济与全球经济的关系是一个标志性的标记,但也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 人民币升值对进出口贸易(一)的有利影响,人民币升值对中国的进口和出口贸易1,人民币升值可以改善贸易条件。的陪同下,贸易顺差急剧增加,中国的贸易条件恶化,在最近几年。商务部2093至00年的一项调查报告,以1995年为基期的整体贸易条件指数下降了13%。在2003年,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为104,7进口商品价格指数为109.7,贸易条件指数为95.4%,低于去年同期的98.8%。这意味着中国的出口商品价格相对于进口商品价格的比例在下降,我国必须出口更多的商品进口货物出相同数量的国民福利损失换取。 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会降低进口产品,尤其是价格较低的原材料和高科技设备的价格,公司将加快引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产品更新换代和产品升级动态比较。由于绝大多数转口的进口产品。因此,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帮助中国企业从产业链低端向高端延伸,改善贸易条件。这将有助于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提高国民福利,并提高我们的整体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人民币升值可以优化外贸商品结构。目前,中国的贸易结构是不合理的,大多数企业在劳动力的密集型和技术含量是不高的水平,唯一的高科技,深加工产品部分出口往往有短流程,高附加值,真正体现技术水平和元素和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和从国外进口的中间投入近80%的对外输出转移,处理增益和其他因素。一方面是深度加工业务,短链深加工进口原料晃动和组件的大部分职业价值的份额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大量的产品价值链年底,普遍缺乏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和营销网络容易受到跨国公司,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空鼓情况的制约。通过人民币升值,最高效的制造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管理不善的排挤,这是符合中国的产业结构变化的发展方向。同时,人民币升值将导致更激烈的行业竞争中,鼓励企业通过技术,管理创新,以提高他们的竞争力。创新,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强者变得更强,并能减少与对方低效的企业在海外恶性竞争,也可以加快企业的步伐“走出去”。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国际品牌在日本,德国等许多国家都在这个过程中慢慢的长大本国货币升值。 人民币升值可以降低中国的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诉讼。长期以来,中国主要依靠低成本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实现出口导向战略的数量扩张,依靠价格优势迅速占领国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低端市场。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显示,在2005年,美国进口中国纺织品(第61类,62类和63类)20.779亿美元,占同类产品总进口的26.01%,鞋类(64 )金额为12.721亿美元,进口总额的70.94%;箱包产品(42)的金额为6.259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71.66%类似;玩具及游戏(95)的金额为19.141亿美元,进口总额78.24%。一般的情况下是其他发达国家。 这种较高的市场份额,中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冲突将不可避免地增加。近年来,中国一直受到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在世界上。适当提高升值的人民币,出口产品的外币价格,以缓解国外市场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压力,同时适当减少外汇留成,出口补贴,贸易信贷和其他方面的出口扶持政策也有利于增加出口企业的竞争力。此外,人民币升值也可以增加非贸易品的价格,消除贸易品和非贸易品相对价格的扭曲,有利于各个行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均衡发展。 (二)人民币升值对中国的进口和出口贸易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上升,实际有效汇率将削弱出口。检查汇率波动对贸易平衡是看实际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而不是名义汇率,衡量实际汇率的变化主要是看交换之间的相对速度的变化利率和通货膨胀率,汇率贬值的速度比通胀的速度实际汇率的下降,相反,实际汇率升值。从1993年到2003年,中国的通胀率是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然后逐渐趋于稳定,所以中国的实际有效汇率在一定范围内小幅波动水平普遍上升。从1990年到2003年,名义有效汇率贬值了近40个基点,人民币升值3.59%,中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的下降,但实际有效汇率。然而,由于人民币实际有效的交换率升值所带来的贸易下降的影响是更大的影响,国外收入增长的影响取消了,所以几个主要贸易伙伴是很容易与中国的人民币联系该国的贸易赤字汇率在一起。实际有效汇率升值的条件,人民币升值将进一步提高人民币的实际有效汇率,实际有效汇率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来确定的多边贸易,人民币升值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贸易顺差。 影响外商在中国投资的积极性。自实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优惠待遇已经吸引了大量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跨国公司进入该国。他们生产的产品除了在国内销售,在中国出口中所占的份额很大一部分。 20年来,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01年出口总额的50%以上。人民币汇率的上升意味着,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成本增加,受外国资金可能会流入资本市场,在中国的“三资企业”的资本投资的影响。与此同时,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的进口和出口贸易中,相当大的比例,中国的进口和出口贸易的主要载体。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人民币升值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中国的进口和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不同。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对策(一)使用金融工具对冲目前的汇率避险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结构性结算业务,择期交易,货币掉期。远期外汇对冲中国的金融市场,但有较高要求的企业汇率变动判断的准确性。国际市场货币敞口风险企业常用的固定汇率成本的方法,以对冲外汇风险的金融市场工具。然而,中国的金融机构,对冲工具,从产品结构,设计,费用等方面企业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中国的金融机构也应该向企业客户推出,尽快尽可能的更合适的避风港。 (二)合同条款的选择,以避免汇率风险包括短期合同,采用多种计价货币或直接用人民币计价的合同,协商使用固定汇率锁定成本,提前或推迟结算。签订外贸合同,应在合同中加入汇率风险条款。汇率变动导致企业利益受到影响,新规定的实施,以确保企业的利润空间。例如,增加人民币升值的合同条款,在供应期间,人民币升值的范围,价格重新调整。 (三)贸易融资的形式,以规避汇率风险中国发行融资产品,出口融资,打包放款,贴现汇票,进口押汇和国际保理融资的主要信贷。贸易融资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出口押汇及贸易融资,外币贷款,既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以及即时的外汇,以满足出口发货与收汇期间的现金流量的需求,同时也避免了汇率风险。 (四)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规避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自公司成立以来,有数以千计的企业享受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机制更直接以避免汇率波动的损失。银行可以卖掉票据的保险产品,通过我们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及时纸币,外汇风险规避提前。

人民币贸易结算的难点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终于起步。不过试点初期可能遇到一些困难,而《办法》在涉及资本项下的问题时仍然谨慎。对手企业的难题对于中国进出口企业来说,能在贸易中用人民币支付是求之不得之事,这使其能完全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目前的问题是对方企业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这可能是试点初期遇到的主要问题。” 兴业银行资金交易中心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说,其次的难题可能是境外企业如何获得人民币进行支付。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初期不会有很多企业接受人民币结算。目前接受人民币的境外企业一种可能是业务需要,另一种则是在与中资企业交易中处于弱势,中资企业拥有货币选择权和定价权。“但这样的企业显然不多,因此开始时量不会很大,需要慢慢发展。”连平认为,相对于出口企业,进口企业在贸易中占据更多主动性,因此在我国进口业务中人民币结算的发展可能更快。获得人民币的手段鲁政委认为,《办法》提供购汇、融资等帮助境外企业获得人民币的手段,因此以贸易信贷方式做人民币贸易结算是最有可能被使用的方式。首先,这种方式不涉及人民币出境;其次,在目前市场环境下,可以帮助企业管理境外企业信用风险。就时机来看,美元走软、人民币相对强势,为当下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提供较好时机。连平指出,虽然目前人民币对美元持续稳定,但中国经济表现明显好于其他国家,资本市场回暖也提供参与良机,人民币仍有升值压力,升值进程尚未结束。清算模式无实质对于获普遍关心的清算模式,分析人士指出,《办法》规定的两种清算模式本质上没有不同。《办法》规定,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种路径: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连平指出,前者为清算模式,只需经中国银行(香港)、中国银行(澳门)两家清算行,这是根据内地与港澳地区清算协议规定来实施的,这两家银行直接与中国人民银行联网,可以直接清算;后者是代理清算模式,即境外银行通过境内银行代理清算,而境内银行清算中心都在中国人民银行。据了解,目前境内银行除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外,还有广州地区多家银行都在试点范围内。连平认为,由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积聚效应,业务的集中使上海更有优势在未来成为人民币结算中心。《办法》“较谨慎”“《办法》基本上将企业在贸易项下进行支付结算所需金融服务都考虑到了,”连平说,“但额度限制、服务范围等还是限制在不大的范围内,因此是比较谨慎的。”他指出,从货币可兑换来说,允许境外企业进行贸易项下人民币可兑换,实际上是将以往以境内居民为主要对象的贸易项下可兑换拓展到境外,但对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没有任何涉及。如,对于资金回流、投资金融市场等都无任何提及。主要障碍鲁政委指出,没有人民币回流和投资渠道将是限制境外企业对于人民币需求的主要障碍。在资本项目下仍严格管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些短期办法,建立通畅的人民币回流渠道。如境内外银行可以建立合作机制,接受人民币存款和自由兑换等,或建立委托理财关系,境外银行可以委托境内银行投资境内市场等。连平还指出,《办法》将境内人民币资金控制在贸易项下,境外人民币资金则主要控制在相关企业和银行账户中,不允许企业和银行出借资金,这实际上限制了境外人民币拆借市场的发展,从而制约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

前段时间收了一笔预收款10967,当时没有做预收,直接到银行做了结汇,可能是占用了一般贸易下的额度

27555已经出口了,就应该相应地生成一般贸易项下可收汇额。三种可能1、你不能光看系统是否有额度,你单位不只这一笔出口吧,是不是已经生成额度但让别的单占用了额度。2、或是你认为已经申报出口了,可是海关电子口岸没有报关信息,3、或是海关的信息没有传送到外汇局的贸易信贷系统。没做登记就结汇了,是你犯的错,这样做最容易造成额度串用,建议以后按规矩及时办理登记。现在货物已经出口,没必要再做预收货款登记了,这单下面的所有收汇都在一般贸易可收汇额中结汇就行了。

全球贸易收支为什么逐渐减少

全球贸易增速放缓的十大原因回答于2015-01-14  主力资金加仓名单实时更新,APP内免费看>>  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增长造成严重冲击,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相比,全球货物贸易增速受影响更大。2009年危机期间,全球货物贸易实际增速下滑的幅度是GDP的29.97倍,名义增速下滑幅度更是GDP的58.56倍,以至于经济学界将其称为“贸易大崩溃”。近两年,全球货物贸易增速依然低于GDP增速。目前的贸易增速放缓很可能只是暂时的现象,可能不具有持续性,而且很难说贸易增速和GDP增速的关系已经发生变化。  全球货物贸易增速放缓的十大原因:  1、需求因素。由于贸易增速的较强波动性,在分析其增长或下降时,首要的应是从短期因素加以考虑。2012年,世界经济增速3.37%,2013年增速为3.28%,2014年预计增速为3.3%。与此同时,2010年和2011年世界经济增速均超过4%。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收入增长缓慢,自然最终需求不足,众多研究文献强调了需求因素的重要性。如Eaton等人在2011年NBER的工作论文中就强调了需求下降对贸易灾难的重要贡献。该文献运用国际贸易中经典的Eaton-Kortum模型对此作了数值模拟分析。  2、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世界贸易的拉动效应减弱。2001年,中国加入WTO是全球金融危机前世界贸易快速增长的重要外在推动力。这不仅使中国出口高速增长,也使得中国进口快速增加,从而带动整个世界的贸易增速。近两年,中国贸易开始进入个位数增长时代,对世界贸易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  3、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的背景因素。现有研究普遍认为,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繁荣起来,这一分工模式的重要特点是产品的不同生产环节位于不同的国家。这一分工模式往往能对贸易增长或下降起到放大效应。比如,1单位美国对中国产品最终需求的下降不仅导致中国出口下降,也会导致中国进口中间品的下降,从而导致不同生产环节国家的进出口均会收到影响,从而使得贸易增速下滑比GDP下滑更加严重。当然,如果GDP增速提升,贸易增速提升幅度往往也会更大。当然,前提是全球价值链得到修复。金融危机之后的两年贸易增速恢复迅速,但随即陷入低迷。这可能是全球价值链尚未完全修复的缘故。  4、全球价值链已发展到足够深的程度,边际深化程度有限。这一原因是WTO提供的解释,即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发展迅速,在此过程中,贸易增速较高。但是,由于现在全球价值链已发展到足够深的程度,很难再深化,因此这一提升贸易增速的动力不复存在,从而造成现在的贸易低迷。如果这一判断成立,那么贸易增速低迷将是长期存在的现象。我们认为,全球价值链确实已深化到一定程度,再继续深化虽有较大潜力,但需要深层次的因素来推动,因此,边际深化难度加大。一般来讲,可以使用增加值出口和总值出口的比率(简写为VAXR)来衡量各国全球价值链分工程度,该值越大,说明分工程度越低;该值越低,则分工程度越高。平均而言,世界整体的VAXR略大于0.6,世界上VAXR最低的经济体只有0.4,且属于小型经济体,因此,全球价值链往后继续深化确实有较大难度。  5、生产和贸易结构。在认识危机期间GDP和货物贸易增速的差异时,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是生产和贸易结构的不同。我们在本文中仅分析货物贸易,而不包括服务贸易,这是现有关注危机期间贸易表现文献的通常做法。那么,很显然,GDP作为生产面,不仅包括商品生产,也包括服务生产,而服务贸易占总贸易比重是有限的,尤其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货物贸易中的耐用消费品一般容易受到危机冲击,即在危机来临时,消费者对必需品的消费下降较少,而大幅削减对耐用品的消费。但是,对于GDP而言,商品生产占其一部分,服务业的稳定可以熨平GDP增速的波动。  6、价格效应。金融危机之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明显。以现价美元计价大宗商品价格指数2008年达到峰值水平298.6,同年12月底跌到谷底186。由于各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刺激,2010年和2011年大宗商品价格反弹起来,2012年和2013年大宗商品价格则又开始下跌。这将会导致以货币单位衡量的贸易额下降。此外,危机期间,出口往往困难,出口商为促进出口,往往采用价格竞争的方式进行竞争,从而导致制造品价格也会不同程度的下降。2012年以来,美元坚挺也会导致以美元计价的贸易额增速受到影响。近两年,美元指数整体呈现上涨态势。  7、融资受阻。金融危机期间,首先受到影响的是金融业,导致贸易信贷紧张,企业融资难,企业融资成本上升。即使危机之后,短期内也难以恢复。受此影响,出口和进口企业往往难以顺利获得生产或进口需要的资金,从而导致生产面的出口和需求面的进口均受到影响。  8、贸易保护。危机期间,贸易保护程度甚于平常时期,也会影响全球贸易增速。根据已有的研究,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在内的贸易保护措施往往对企业出口的种类数和已有种类的出口数量都造成显著的影响。近两年的贸易保护程度并没有下降,出口面临的国际环境没有好转,使得贸易增速受到影响。  9、贸易和投资的替代关系。在贸易保护较为严重的危机时期,各国企业往往转而通过对外投资来供应当地市场,从而减少出口。这种替代关系也是贸易受阻的一个因素。  10、贸易增速放缓的最后一个原因是贸易自由化受阻。多哈回合谈判启动后,一直没有完成,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一直没有明显进展。在此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开始启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但是近两年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也未取得明显进展。由此,世界贸易一直缺乏贸易自由化这一重要引擎的推动,在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增长低迷的情况下,贸易自由化受阻对贸易增速的负面影响便显现出来。  综上所述,全球贸易增速放缓出现在2012年和2013年,持续下去的可能性不大,2015年之后世界贸易增速又会高于经济增速。本文提出的十大原因叠加在一起促成了近两年的贸易低迷。

贸易项下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的哪些业务

法律分析:要求企业一定期限以上的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应按规定报告外汇局。报告类型分为义务性报告(包括一定期限以上的预收、预付、延期付款、延期收款业务;转口贸易报告;辅导期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和主动性报告(主体不一致报告;差额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所谓主动性报告,就是非必须报告,若无引起监测指标异常可不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分别是什么意思?

  贸易项下是指在进出口贸易、对外提供服务等贸易项目中的全部的事。资本项下是指国与国之间发生的资本流出与流入的全部过程。换言之,就是一国为了某种经济目的在国际经济交易中发生的资本跨国界的收支项目。  资本项下u200d包括各国间股票、债券、证券等的交易,以及一国政府、居民或企业在国外的存款。分为长期资本(合同规定偿还期超过1年的资本或像公司股本一样未定偿还期资本如固定资产投入等)和短期资本(即期付款的资本和合同规定借款期为1年和1年以下的资本)。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的第四章 非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外汇局依托监测系统按月对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核查。外汇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需要调整核查频率。纳入非现场核查的数据包括企业最近12个月的相关贸易外汇收支和货物进出口数据。第二十八条 外汇局根据企业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数据,结合其贸易信贷报告等信息,设定总量差额、总量差额比率、资金货物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等总量核查指标,衡量企业一定期间内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和贸易信贷余额变化等情况,将总量核查指标超过一定范围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外汇局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并调整总量核查指标。第二十九条 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信贷、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来料加工、转口贸易、境外承包工程、进出口退汇等业务,以及区内企业、辅导期企业等主体实施专项监测,将资金流与货物流的规模与结构等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第三十条 外汇局对B、C类企业以及经总量核查与专项监测后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的企业进行持续、动态监测。对于指标出现较大偏离、连续偏离或相关指标反映情况相互背离的企业,可实施现场核查;对于指标恢复正常的企业,解除重点监测。第三十一条 外汇局依托监测系统对贸易外汇收支情况进行宏观统计和监测分析。

一般贸易和预收货款有什么区别?

  1、第一笔操作错误,外管局给你预收货款额度,你实际货物尚未出口就收到货款了,你在银行结汇时不应该在一般贸易项下。第二笔汇款是货物未出口就收到的?如果是就应该也办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既然货物正在报关,如果公司不急着用钱,就等货物出口报关后再去结汇,额度应该用一般贸易项下的。  2、货物报关后再到外管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注销登记,因为里面要输入报关单号。  3、一般贸易的额度:货物出口后额度增加,收到货款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由银行在系统中核注时减少额度。  4、一般贸易项下的额度和预收货款的额度不一样,一般外汇局可能宣传不能混用,实际工作中,有的把一般贸易项下登记成预收货款,有的在结汇时串用额度现象经常出现。一般情况下,能不串用更好,实在错误操作串用了,只要办理登记的货款都出口了,公司的总额度不会变。  一般贸易项下,货物出口报关后,海关传送报关数据到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生成一般贸易项下可收汇额,你就可以结汇了。  预收货款项下,因为是先收汇后出货,就必须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中办理合同登记、提款登记,系统会自动对比你登记的余额和你公司前十二个月出口收汇额的30%,对比后取小值,生成预收货款项下可收汇额传送给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你就可以到银行办理结汇手续。  我空间有外管局贸易信贷相关文件,欢迎查询。  补充回答:你前后说明矛盾:(前)去银行结汇成功了,但是当时我记得银行是要我在合同上注明什么一般贸易什么的。(后)然后预收货款下有了额度之后去银行结汇的。估计你是在银行结汇时用的是预收货款项下可收汇额。  一般贸易可收汇额度为0,是正常的,因为你没有出口报关纪录。等货物报关之后一般贸易下可收汇额度就会增加。然后,你货物出口15个工作日内必须在外管局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中注销该笔预收货款,一般贸易可收汇额会相应的扣减该金额。

外汇里贸易信贷业务是什么?

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辅导区业务(加工贸易辅导区,也有叫保税区)首先弄清楚价格概念。这里简单回答下,就是适用范围不同。-贸易信贷业务: 适用于一般贸易。-转口贸易收支业务: 适用于转口贸易-辅导区业务:适用于加工贸易以上三种,只要懂得了贸易的种类就很好理解了。-贸易融资业务: 适用于适用于信用证等业务。不管什么贸易,只要涉及到信用证就用到这种。这一种的话,必须了解信用证的定义等,作为特殊的收支方式去理解吧。-贸易信贷  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和服务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它不同于银行提供的票据融资和进出口信贷(计入其它投资的贷款项下),而是表现为进出口商之间直接提供的信贷,包括预收款、预付款、延付款和延收款等四种形式。由于服务贸易规模小,且服务贸易的商品流和资金流一般是同步的,所以我国国家收支统计上贸易信贷项一般是指货物贸易的信贷。-贸易融资贸易融资(trade financing),是银行的业务之一。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境外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时,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资额度和融资条件,延长信用证项下付款期限的融资方式。 -转口贸易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 -加工贸易是一国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附加价值。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其方式多种多样。 外汇里的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辅导区业务这四个概念,相差还是蛮大的,很好理解和区别的。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帮助你更好的理解。以上由广东汕头市资深外贸人佘宋光2012年11月21日作答,仅供参考~~

进口重点企业贸易信贷申报表的币种

人民币。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和服务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贷申报表的币种可以是人民币,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

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汇发文件的要求,不但要加强境外直接投资(ODI)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分红方式实现资金出境亦要加强真实性审查。同时,对于货物贸易的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要求主动报告相关信息。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的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所列总量核查指标含义如下:(一)总量差额是指企业最近12个月内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贸易收支累计差额与货物进出口累计差额之间的偏差;(二)总量差额比率是指总量差额与该企业同期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三)资金货物比率是指企业最近12个月内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与同期进出口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四)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是指企业根据本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进行贸易信贷报告的月末余额合计与企业最近12个月内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第六十二条 外汇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需要,对贸易信贷管理、登记管理、非现场核查以及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第六十三条 区内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参照适用本细则,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贸易外汇收支适用本细则。第六十四条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的管理按照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第六十五条 本细则所称离岸账户,是指境外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账户。境内机构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门开立的账户,视为境内机构境外账户。第六十六条 本细则涉及的纸质文件资料,包括商业单据、有效凭证、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申请书、《登记表》、《分类结论告知书》以及《现场核查通知书》的原件,均应作为重要业务档案留存备查。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外汇局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业务档案,留存5年备查。第六十七条 本细则规定的比率、金额、期限均含本值,明确规定不含本值的除外。本细则规定的日期均为自然日,明确规定为工作日的除外。第六十八条 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1、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2、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3、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 4、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5、 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12-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关于外汇贸易信贷延期付款 汇综发2008157号文件的问题。

比如上年度你们企业总共付汇1000万,则今年你们延期付汇只能支付1000万的20%或者30%;超过了这个金额,就不能进行延期付款的登记和申请,要进行罚款。着重说“超额后不能进行登记和申请”;本年度已经登记的延期付汇,如果已经支付了,支付金额也不能超过上面那个总数。表面上看是一个含义,其实不同,因为企业有很多延期付汇,其实是在上一年登记的,直到现在才支付。着重于“不能进行支付”。

外汇监测系统里的总量差额率是1.38%,总量差额26.51,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25%,贸易信贷报告余额38.68

这个调整不了,是根据12个月平均值算出来的,而且你只要没变红变绿,大可不必去管它,正常提交数据就行了。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怎么操作? 现在有一笔款,要超过出口日90天才能收到外汇。今天到外管局做延期

(一)企业申请调增延期收款基础比例核准:1.书面申请;2.企业近三年出口及收汇(含延期收款)情况;3.企业延期收款登记情况;4.企业已签订未履行出口合同主要条款(封面、目录、主要条款页、签字页复印件);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二)企业申请人工确认延期收款债权登记核准:1.书面申请(参考格式附后);2.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结汇(含延期收款)情况(新企业除外);3.企业已签订出口合同主要条款(封面、目录、主要条款页、签字页复印件);4.出口货物报关单;5.该笔延期收款的贸易信贷债权登记信息;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国际贸易信贷的产生与发展

国际贸易信贷的历史几乎与国际贸易本身一样久远。最初的贸易信贷是一种纯粹的商业信用,可以追溯到五千多年前的巴比伦朝代。在古罗马时代,地中海沿岸贸易活动已有相当的发展,开始出现使用各种票据结算的融资业务。在13-14世纪,欧洲大陆出现了许多商品集散地和贸易交易所,集市贸易兴旺发达,使得贸易融资得到一定程度发展。这一时期意大利人发明了汇票,在集市上商人们用之相互冲账,使易货贸易和现金支付大为减少。汇票交易包含信用,即使即期汇票也是如此,因为当时邮寄需要时间,而且即期汇票大多规定习惯期限。在17-18世纪,英国和欧洲大陆出现了现代形式的银行,在伦敦和阿姆斯特丹还出现了外汇市场,使得贸易融资开始进入规范化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一些商人利用其在市场上的高信誉,从贸易转向贸易融资,并最终发展成为商人银行。这些商人银行家向生产商提供预付款,承兑其他商人开具的汇票,或者直接买卖贸易产生的汇票,从而减少了国际贸易的风险。同时,外汇市场的出现也减少了汇兑的风险。英国在19世纪首先完成了工业革命,英镑成为主要国际货币,伦敦成为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中心,有国际声誉的商人银行云集于此,有力地推动了贸易融资,商业银行也开始大量涉足贸易融资业务。第一次世界大战导致金本位制崩溃,国际货币体系的混乱导致国际贸易和贸易融资的发展受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经济,贸易和金融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美元成为主要国际货币,成为国际融资的主要货币。随着国际商品市场的竞争加剧和金融放松管制,极大地刺激贸易融资需求,出现了许多新的贸易融资形式。同时,各国政府也纷纷直接或间接为出口提供优惠信贷,以争夺国际市场。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络平台中,企业指标总量核查监测中的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具体是如何得出来的啊??

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是指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贸易信贷报告的月末余额合计与企业最近12个月内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因此,贸易信贷余额即进行报告后月末的余额。贸易信贷余额比率中预收货款余额比率、预付货款余额比率、延期收款余额比率或延期付款余额比率大于25%的话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贸易信贷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贸易信贷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不同发展时期及不同业务的需要,贸易信贷形式也经历了较复杂的变化,发展到当代,国际贸易信贷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各种: (1)按提供的期限长短,可以分为信贷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贸易信贷和信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中、长期信贷。 (2)按提供信贷的方式不同,可以划分为出口商与进口商间的商业信用,和进出口商与进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之间以及出口商银行与进口商银行间的银行信贷。 (3)按信贷资助的贸易对象分,可以分为一般制成品贸易信贷和大型机械及成套设备的贸易信贷。 (4)按信用工具的不同,可以分为现金借贷与各种票据承兑(包括承购应收帐款业务)信贷等等。 上述形式分别适用于各自相应的领域,有时还相互结合起来共同完成某项特定的贸易投资活动。

国际贸易信贷的功能

一般地说国际贸易信贷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功能:1、提供资金或商品信贷可由进、出口商相互之间提供资金或商品信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等向进出口商提供资金信贷,为促进国际贸易提供支持。这是国际贸易信贷的基础功能,以下两项功能均是在这一基础功能之上派生出来、服务于这一基础功能的。2、提供资金融通或信用担保可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过为客户提供各种融通、票据保证或信用担保等服务,为贸易中的各种信贷业务、以及保付代理和包买票据等新型的贸易结算服务业务等提供支持。3、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可由政府的专门机构通过对战争、动乱、没收、货币不可兑换等各种国家风险、以及有关商业风险提供特别保险,为贸易中的信贷、融通或信用担保业务、以及保付代理和包买票据等新型的贸易结算服务业务等提供全面支持。

保付代理业务是中长期对外贸易信贷是对的还是错的

是对的。保付代理是长期融资,主要适用于资本型货物贸易的融资需求。保理,即保付代理业务,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帐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管理应收快款的做法。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中关联企业是指

您是想问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中关联企业是指什么吗?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中关联企业是指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以及在其他利益上具有相关联关系等特征的企业。关联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之间以资产联系纽带为主要方式而连结成的联合体。关联企业体系内部利益上具有一致性。

企业贸易信贷延期付款的金额会统计在当期的进口数据中吗

第一部分 延期收款登记管理原则第一条 为完善对外资产统计监测,规范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保护出口企业的正当权益,保证跨境贸易活动与其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特制定本指引。企业货物出口项下延期收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含,下同)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期限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收款(以下简称“延期收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办理逐笔登记。 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延期收款的收汇额(以下简称“延期收”汇额)实行余额管理,并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延期收汇额进行调节。 第四条 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延期收款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按照《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汇发[2008]29号)进行操作,同时按照本指引为企业办理延期收款的注销手续。 第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延期收款登记、结汇或划转以及注销环节的现场及非现场监管,完善统计与监测管理。

我国对外贸易信贷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对外贸易信贷的条件有以下方面:1、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的规定,贸易产品属于国家政策许可范围之内。2、贷款必须符合经济利益原则,确保按时还本付息。3、贷款申请人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批准,持有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拥有一定自有资金,实行独立核算,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法人。4、贷款申请人应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同时,已经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账户内留存有相当于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必须保证定时向贷款银行上交反映资信状况的财务资料。5、其他条件,如最高贷款额度、期限、贷款货币、偿还方式、抵押、质押和担保等。

中长期国际贸易信贷的主要类型有

中长期国际贸易信贷的主要类型包括出口信贷、进口信贷和项目融资。出口信贷是指贷款方向出口商提供资金,帮助其开展对外贸易活动。进口信贷是指贷款方向进口商提供资金,支持其购买国外商品和服务。项目融资是指针对特定的大型项目或基础设施提供贷款,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这些信贷形式在国际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有助于促进贸易活动和经济合作。

货物贸易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法上说的转让财产所得指的是不动产和权益性投资项下。对于货物无需代扣代缴

在国家统计局国家年鉴里面查数据,在国内贸易里面有个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情况,这个限额以上是什么意思?

根据统计制度规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这个指标涉及四类企业的数据采集: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住宿企业和餐饮企业。限额以上的起点,零售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限额以上企业实施全面调查,限额以下企业实施抽样调查,两方面数据汇总就形成全社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这个指标的内容。

对外贸易法的定义

对外贸易法在当今世界各国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部法律的重要性,是由该法律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决定的。对外贸易法调整的是一国对外贸易及投资法律关系的。而在当今世界,各国外贸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外贸法地位也日趋重要。美国宪法明确规定,对外贸易的管理权直接掌握和控制在国会手中。该对外贸易管理权是通过制定法律、批准条约、决定征税以及掌握开支等方式行使的。行政部门则负责外贸法的实施和执行。美国政府中负责对外贸易管理的机关决不只由商务部负责,它同时还设有其他部门共同负责,主要有美国贸易代表以及一个独立机构 ——国际贸易委员会。美国还专门设有国际贸易法院和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分别受理一审和二审的国际贸易案件。美国总统作为行政最高长官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享有很大的权力, 他可以直接介入贸易事务并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采取措施,在是否采取保障措施、贸易禁运、贸易制裁等方面享有最终决定权。美国对外贸易法的内容丰富而具体,仅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就达1000多页,其内容涉及贸易待遇,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互惠待遇、普遍优惠待遇、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进口救济与贸易秩序,包括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保障措施、调整援助、市场扰乱、不公平贸易做法和非经济原因的进口管制;出口促进与管制,包括301条款制度和贸易促进、出口管制。日本政府的贸易管理组织主要包括日本贸易会议、经产省、大藏省、日本银行、日本进出口银行、经济企划厅、公正交易委员会等。但日本贸易会议的主席由内阁总理大臣亲自担任,其成员包括经产省、大藏省、农林水产省、外务省、运输省等重点省大臣、日本银行及进出口银行总裁、公正交易委员会委员长、经济企划厅长官等组成。日本的特点是总理亲自处理,重要部门联手共管外贸。欧盟负责制定和实施贸易政策的主要机构包括欧盟委员会(欧盟的行政机构) 、欧盟理事会(欧盟的执行机构) 、欧盟议会(代表欧盟的公民) 和欧洲法院。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到,西方国家的外贸法的特殊重要地位表现在:由最高权力机关立法; 由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实施; 全国一盘棋,主要部门及其第一把手亲自参与对外贸易法的执行; 内容详细灵活,在管理国内进出口的同时, 强调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和拓展。

中国纺织品服装在国际贸易中所遭受的贸易壁垒的情况

摘要:近年来我国纺织品对美出口之路可谓是艰难坎坷,而要想扭转纺织品出口的被动局面,必须改变以往以量取胜的理念,提高产品质量和自主品牌价值,改革现有的产业结构和营销体系,提高我国出口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 关键词:贸易摩擦;保护贸易政策;综合竞争力      一、美国为什么对我国出口纺织品频频发难      (一)导致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国外因素   第一,美国借对中国纺织品的制裁缓解贸易逆差及失业压力。长期以来对华贸易的巨额逆差使得美国国内许多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颇为不满,他们声称中美贸易中的巨大逆差有损美国利益因而应对我国输美产品予以设限。而我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又以劳动密集型轻工业产品为主,因此当美国以缩小贸易逆差为理由而采取保护性贸易政策时,作为我国出口重头的纺织品自然是首当其冲了。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额剧增。美国却认为是低价进口纺织品大量涌入美国市场造成了美国国内产业工人的失业,尽管事实证明美国国内失业率与贸易逆差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但美国政府则声称鉴于“公平”起见,须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纺织品采取以抵制政策,因而作为美国纺织品的主要进口国,我国的进口纺织品成了美国国内失业问题的“替罪羊”。   第二,美国对WTO体系下的特保条款和非市场经济条款肆意滥用。根据中国加入WTO时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中国加入WTO工作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果世贸组织成员在确定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由于市场扰乱、威胁和阻碍这些产品的有序发展的话,在与中国磋商未果的前提下则可对中国的出口纺织品进行限制,而由于相关文件中对于“市场扰乱”及“威胁、阻碍相关产品的有序发展”的标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美国则擅自将此标准当作“自由裁量权”而加以滥用,对我国的进口纺织品肆意制裁。   在对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确定上,按照WTO的非市场经济条款规定,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的界定价格要低于市场经济国家,这也意味着从2008年特保条款到期到2016年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有效期结束的八年间,反倾销与反补将成为美国限制我国纺织品进口的主要措施。   (二)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中暴露的我国出口纺织业的弊端   第一,出口纺织品同质化严重,单位创汇额低。我国出口纺织品多年以来主要有中低档产品构成,因此在国际市场上难免要走低价竞争的道路,从而给了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政策以可乘之机。产品范围的狭窄、营销路径单一使得我国纺织品出口一旦遭遇制裁往往涉案金额巨大,损失惨重。   另外,与我国其他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一样,我国的出口纺织品也有技术附加值与品牌价值低的通病,大多数出口纺织品都是国外品牌的贴牌、定牌生产,只能赚取不到10%的加工费,而自主出口产品质量差,档次低,虽然出口量大,但价值低廉,创汇少。   第二,我国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是导致我国出口纺织品在美国频频遭遇特保调查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已成为进口方对我国纺织品予以制裁的有力把柄,因而我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确立将对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解决乃至化解与其他进口国的贸易摩擦都意义重大,这也是我国政府外交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   第三,出口纺织品行业协会调控能力欠缺。在对美国出口中频频遭与特保与反倾销调查中,我国纺织品行业协会责无旁贷。纺织品出口量增长失控,出口价格失调,在贸易风险之前缺乏相关的预警信息等等,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职能上的不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相比,我国的行业协会起步较晚,机制也欠完善。最典型的就是我国行业协会的双重管理体制即所谓“半官半民”性,使其社会职能不明确,而且我国缺乏与行业协会职权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的活动范围受限,执行力度欠缺,从而无法实现对出口纺织企业有效的宏观协调作用。二、我国纺织品出口如何面对新一轮的挑战      第一,从根本上改变增长方式,从量的优势转向以质取胜。要想让我国出口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真正站稳脚跟的关键在于“质”而非量,即提高出口纺织品质量与品牌价值,提高高档产品在出口纺织品中的比例,从而增加单位出口品的出口利润,让种种保护贸易政策无从下手。针对当前我国出口纺织品中贴牌生产比例大,且国内品牌价值低、数量少的现状,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当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行业结构进行根本上的结构调整,从生产和定价两方面着手对行业结构进行整治。在出口纺织品的生产方面执行统一严格的质量标准,尤其在安全与卫生标准方面向西方主流标准看齐,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在定价方面,必须理顺当前低价竞争的价格体制,通过引入相关的最低工资制度、劳保制度、税收制度等将出口产品价格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在纺织行业内形成定价策略高度统一的“卡特尔”,对个别企业在贸易中追求短期利益的“个人行为”坚决予以杜绝,这样才能够保证在长期中所有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要使我国出口纺织品在海外市场能够稳据一席之地,品牌战略是我国纺织行业的必经之路,我国应通过技术与资金支持在纺织企业中扶持起一批自主名牌企业,通过过硬的质量和高端定价以及一系列完善的营销网络在进口国确立起巩固的市场地位,扭转国际市场上中国纺织品以往粗制廉价的形象。   第二,做好应对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准备。但随着2008年特保条款得到期,反倾销将成为许多进口国尤其是美国制约我国纺织品进口的利器,并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逐渐被认可,针对我出口纺织品的反补贴调查也很可能会有增多的趋势。面对可能到来的纺织品反倾销浪潮,除了要对出口纺织行业中的价格体系进行整改以外,纺织企业的产权制度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理顺,根据欧美的反倾销法,对于倾销的界定取决于一国政府在资源分配和定价中所起作用程度。产权不明晰是当前我国众多国有企业的通病,因而许多大型国有纺织企业须加快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前提下,有效地从机制上切断产权上的政企关联,为反倾销的应对打好基础。而与反倾销相比,我国纺织企业对反补贴似乎更为陌生,在应对反补贴方面的人才相当匮乏,相关立法也欠完善,因而当务之急是在纺织行业内大力普及WTO框架下关于补贴与反补贴的法律法规,并尽快在国内培养起一批我们自己的反补贴应诉人才,尽快熟悉与适应国际反补贴应诉规则,为反倾销应诉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从单一的出口贸易向全球化经营转变。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世界贸易体系中区域贸易协定的比例急剧增长,据统计,2005年在自由贸易协定之下的优惠贸易已占到总贸易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跨区域的双边贸易协定也有所增加,这些都对纺织品贸易有着深刻的影响。区域贸易的一体化对我国这样在纺织品贸易领域具有全球化竞争优势的国家是不利的,区域贸易组织的内部贸易对我国纺织品在这些地区的出口会产生巨大的贸易转移作用,因而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中,应当以合作贸易形式取代单一的出口贸易,通过海外生产及加工贸易的方式绕开区域贸易壁垒,从而利用其内部贸易的优惠安排增大在这些地区的贸易额。      三、结语      伴随着中国纺织品出口走过了一段布满荆棘的道路后,我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仅仅依靠低廉的价格和大量的销售额已经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了,纺织品贸易竞争的关键所在已经不在于谁掌握有低成本的劳动力,而在于生产中的专有技术、高质量高品位的产品、完善的营销网络和良好的信誉、服务等等。另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贸易集团化的浪潮下,仅仅靠一国国内的生产和出口来占据海外市场的难度越来越大了,要想最大限度的避开贸易壁垒、降低成本赚取利润,就得本着“大市场”的理念在广泛地参与各个领域的国际分工与合作,而这些都是新时期国际贸易中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中美纺织贸易争端暴露了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软肋,也让我们意识到要想成为在国际纺织品市场上稳若磐石的贸易强国,提高出口纺织业的综合竞争力是必经之路,也是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林娟.品牌之路——中国服装业后配额时代的必然选择[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4,(02).   [2]胡元礼,董岳.由欧美设限看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发展[J].商业经济,2007,(07).   [3]保罗.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谭劲松.中国纺织经济[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1.   [5]丁珏.后配额时代中国纺织业比较优势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06,(16).   [6]Davied Palmeter A Commen tary onthe WTO Anti Dumping Code[A]Journal of World Trade,30(4),43-71,1996.

关于WTO世界贸易组织的问题

一。 历次谈判的内容: 在关贸总协定的主持下,从1947年到1986年共完成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第一轮谈判是1947年,在日内瓦举行,通过谈判达成双边减税协议123项,占资本主义国家进口值54%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第二轮谈判在1949年在法国安纳西举行,33个国家参加谈判,共达成双边协议147项,使应征关税进口值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第三次在1950年在英国的托尔基举行,共签订150项关税减让协议,使占进口值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第四次是1956年在日内瓦举行,由于美国国会对其政府授权有限,影响了这一轮谈判的规模,只有28个国家参加。使占进口值1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第五轮谈判是1960年,在日内瓦举行,称为“狄龙回合”,有45个国家参加。使占进口值20%的商品平均关税降低20%;第六轮谈判是1960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称为“肯尼迪回合”,有54个国家参加,使工业品进口税率平均下降35%,这次谈判还通过了第一个《国际反倾销法》。第七轮谈判是1973年在日本东京召开的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东京宣言”。这次谈判称为“东京回合”。后来改在日内瓦进行,到1979年结束。东京谈判的特点有:(1)参加谈判的成员有99个,超过以往的任何一届参加的国家(2)关税进一步下降。根据协议从1980年1月1日起八年内,全部商品的关税平均下降约33%。(3)除减让关税谈判以外,还涉及到降低非关税壁垒的谈判。第八次谈判于1986年9月在乌拉圭首都埃斯特角开始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这次谈判至1993年12月完成,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城举行会议,由参加乌拉圭回合的谈判方,草签了了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宣告正式结束。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原1947年的总协议失效,由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极其附件所代替。 历次谈判的特点: 1,历次谈判都是在美国策动下进行的 美国策划总协定主要是为了通过总协定去消弱和摧毁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以便美国垄断资本无限制的对外扩张,因此,美国一再倡议在总协定下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前五次谈判都是在美国展延了《互惠贸易法》之后举行的。1962年美国通过了《扩大贸易法》又倡议举行第六次的所谓“肯尼迪回合”谈判。第七次东京回合谈判也是在美国尼克松总统倡议下举行的,因此又称"尼克松回合"不仅如此,美国还竭力维护本国垄断资本的利益。一方面胁迫别国降低关税,放宽进口限制,另一方面对于本国垄断资本认为可能受到外国商品竞争的商品,尽量不列入进行谈判的货单中;2。多边贸易和谈判的的内容和范围日益扩大 总协定的多边谈判以传统的货物贸易谈判特别是关税谈判为主,东京回合谈判中,谈判重点已从过去的降低关税转向限制非关税壁垒措施的谈判上来,有关协议也作了修改与补充。3.历次谈判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总多占便宜,发展中国家得利较少,但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利益逐步受到重视。4.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欧共体和日本之间为了在协议中订入有利于自己的条款,经常各持己见,争吵不休,矛盾重重。

2005年7月自学考试国际贸易法串讲简答论述题

  20世纪以来的国际贸易统一法与中世纪的商人法相比,有何特点?14   国际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8-19   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及我国加入该公约时所作的保留。24-25 26   简述FOB、CIF和CFR合同中买卖双方承担的义务。35-39   FOB、CIF和CFR三种贸易术语应注意哪些问题?(注意在案例分析题中的运用)38   与一般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43-44   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是什么?46   承诺有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48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义务。56-62   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论述买卖双方违反合同违约的补救方法。63-66   试归纳分析各国法律关于货物买卖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67-70   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论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70-72   简述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67-72   《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有哪几个方面?104-106   简述《汉堡规则》的主要内容。108   简答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范围。172-173   背书的方式有哪些?172-173   与UCP400相比,UCP500修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176-177   简述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181   根据UCP500的规定,银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免责?184   国际贸易仲裁有哪些法律特点?200   论国际贸易仲裁中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作用。203-205   简述《纽约公约》规定的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209   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执行的规定。211   简述我国法律关于国际贸易诉讼案件管辖的规定。213-214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有哪些新特点?230-232   征收关税的方法有哪几种?240-242   与关税壁垒相比,非关税壁垒有哪些特点?245   简述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257-259   根据欧共体反倾销法的有关规定,反规避行为的实质要件是什么?348   简答WTO《反倾销协议》正常价值的概念及其确定方法。361-363   简答WTO《反补贴协议》对补贴的定义及其分类。376-383   简答限制性商业惯例的概念。401   欧洲共同体的法律地位有哪些?429-430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特点(法律地位)有哪些?440-442   简答关贸总协定的法律地位。458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主要成果有哪些?459-460   简答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462   简答世界贸易组织与GATT在组织上的关系(区别与联系)。466-457   简答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与GATT1947的关系(继承和发展两个方面)470-471   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规则对GATT1947有哪些发展?471-472   多边贸易体制(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与成员方公民和企业有何关系?472-473   论述GATT1994的基本原则。475-480   简答WTO体制下的最惠国原则及其例外。475-476 486-484   简答WTO体制下国民待遇原则及其例外。476-477 484-485   简答WTO体制下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及其例外。479-480 485-45-87   结合WTO《保障措施协议》的有关规定,简述保障措施的概念、实施条件和实施方式。487-489   简述WTO《海关估价协议》中确定完税价格的方法。500   论述GATT1994关于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的规定(特别注意普惠制的形成、基本内容和意义)。489-494   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基本内容和意义?512-520   简答《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规定。524-527   简答《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所禁止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531-532   简述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色。540-542

国际贸易法作业之试述WTO《反倾销协定》的主要实体规则内容是什么?

反倾销是指某个贸易国家或地区根据反倾销法规(可以是国内法,如果是世贸成员,其国内法必须与世贸反倾销规则相一致)采取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对倾销行为发起的调查和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以及反倾销期间(最长五年)的各种审查和期满时的“日落审查”等。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尽管反倾销调查并未结束,但在已经初步裁定存在倾销及其造成的损害,并防止倾销在调查过程中继续造成损害,各当事方已经得到充分的提供情况和发表意见的机会的前提下,受害成员可以采取临时措施。  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程序一样,一成员政府应该在接到国内受倾销产品损害的企业或产业的申请后,展开反倾销调查。各当事方必须得到关于启动调查的通知。它们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员政府、出口商或国外生产商、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商、行业协会、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及其行业协会等。若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倾销及其损害,或者倾销幅度或倾销进口数量低于最低限额,则应终止调查。  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贸易商和产业界,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因此,一国的贸易商或产业界必须通过政府来启动反倾销程序。  若出口产品受到调查的成员不满展开调查的成员所采取的行动,它可以将问题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必须通过本国政府采取这样的行动。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什么是商品倾销?

商品倾销是指一国政府通过企业或设立专门机构或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以低于正常价格(通常为国内市场价格或生产成本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本国商品,以达到打击竞争对手、占领海外市场的目的。按照倾销的具体目的,商品倾销可分为偶然性倾销、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和长期性倾销。偶然性倾销持续时间短、数量小,进口国消费者受益,获得廉价商品;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以低于国内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长期性倾销无期限地、持续地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商品。扩展资料:商品倾销的表现特征1、倾销是人为低价销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2、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3、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4、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倾销

中美贸易中的反倾销实例

  加入WTO后首起中美反倾销案“揭秘”  中国律师网 2003-04-24 11:09:53  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终裁投票,以4∶0的绝对票认定,中国球轴承对美国轴承工业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判定中国输美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至此,为期14个月的中国输美球轴承反倾销案,终以我国轴承行业的胜诉告终。  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部门近日揭示了诉讼过程。  放弃诉讼就是放弃市场  此次反倾销诉讼起于2002年2月13日,美国轴承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国输美球轴承提起反倾销申诉,后者随即于2月15日在其网站上公告立案调查。这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轴承协会首次利用“反倾销”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试图制裁中国产品。  球轴承是应用广泛的机械零配件,也是我国年度对美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大宗机电商品之一。美国轴承协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涉及我对美出口商品金额逾3亿美元。此案败诉,我国球轴承商品进入美国将被征收17%至246%的反倾销税,而且,此后每年都要接受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年度行政复审。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刘丹阳处长介绍说,各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的目的,不是追究有关当事方的责任,而是限制其今后的“倾销”行为,针对的往往是一类产品,而不是一个企业。因此,涉案企业自动弃权,就意味着放弃了市场。  初裁结果对中方不利  此案的初裁听证会将于2002年3月6日召开。  得知此消息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基础件分会秘书长郝伟和商会条法部高向军副主任2月18日紧急赴美,5天内与多家美国律师事务所认真研讨本案应诉事宜,最终确定由美国威凯平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多名资深律师和经济专家组成的团队,作为中方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审查阶段的法律代表。  机电商会分析认为,美国绝大多数应用领域对球轴承质量的要求较高,未采用质量相对较低的中国球轴承产品,而主要由美国、日本和欧洲生产商供货。中国输美球轴承则大多用于溜冰鞋、专用灯具、传送带、辊子、割草机等领域。此前,控制这一市场的主要是其它国家的产品而并非美国产品,我国输美的球轴承商品与美国轴承工业实质上是互补关系。我对美年输出球轴承金额不足美国轴承市场总金额的4%。因此,没有对美国轴承协会成员造成损害的可能。  2002年3月6日,在华盛顿的初裁听证会上,美国通用轴承公司代表胡若谦作为中方证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评审员列举了大量证据,有效证明中国输美球轴承根本不存在对美国轴承企业的损害或损害威胁。  但是,在同年4月29日举行的初裁投票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仍以3比2的表决结果,对原产于中国的球轴承做出损害初裁。  终裁投票一举获胜  按照程序,美国商务部随即展开倾销调查。经多次申诉,今年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球轴承及其零部件公告倾销终裁:浙江新昌皮尔轴承公司倾销幅度为8.33,万向轴承集团公司倾销幅度为7.22,宁波慈兴公司倾销幅度为0.59,常山进出口公司等45家企业倾销幅度为7.80,其它涉案中国公司倾销幅度为59.30。至此,除宁波慈兴公司胜诉外,我方应诉厂商均被裁定有程度不等的倾销。  为争取最后胜利,3月3日,郝伟一行携带此案抗辩资料再次赴美,组织我方律师、美国通用轴承公司及其律师、浙江新昌皮尔轴承公司及其律师、天胜轴承公司及其律师,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3月6日举行的本案终裁听证会上,有理、有效地驳斥美国轴承协会方面的无理指控。美方最终接受并认可了我方的应诉理由,并在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的终裁投票中,彻底驳回美国轴承协会的无理要求。  以大局为重,不要授人以柄  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审查阶段,我方应诉代表必须有行业代表性才具备应诉资格,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作为会员代表起到良好的作用。  郝伟说,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有效组织和指导下,上百家输美球轴承出口厂商在2002年3月4日之前的短短几天内,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按时递交调查问卷。由于提供的材料翔实有力,多达48家企业获得美国商务部分别税率待遇。郝伟感叹说,大部分企业都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国际诉讼,充分体现了中国轴承企业优秀的整体素质和应对反倾销调查的能力。  郝伟说,本次胜诉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全体职工和全体应诉企业,通过长达14个月夜以继日的艰难努力取得的宝贵成果,希望相关企业以大局为重,不要做授人以柄的事情。  何以常被“反倾销”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同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有所增加,特别是欧盟多次实施针对中国产品的限制性政策,美国在钢铁和农产品贸易方面也采取了背离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做法。据权威统计数据,仅2002年3—10月,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调查就达38起,其中发达成员对华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分别为19起和7起,发展中成员对华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分别为12起和2起。  综合来看,与中国发生贸易争端的其他成员仍集中在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印度、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发生摩擦的产品,对中国多是劳动密集型及低附加值的产品;争端涉及的行业多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处于矛盾的产业,例如钢铁贸易摩擦,其在美国已是夕阳产业,而对中国来说是很重要的产业;贸易争端的诉由则是以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  http://www.chineselawyer.com.cn/pages/2003-4-24/s7673.html  中美蜂蜜反倾销案及启示  (2005-6-3)  案例概况  1994年美国对中国提起的蜂蜜反倾销案是中美政府之间用中止协议条款来处理反倾销调查的第一个案件。 1994年10月用反倾销法再次起诉中国蜂蜜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向美国市场倾销。在此案初裁时,商务部用印度作为替代国。由于所选用的替代国与中国存在许多不可比因素,使商务部计算的倾销幅度过高,倾销幅度高达125%,这个结果不仅反 映了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审理,同时给中方应诉方明确的信息,即如果倾销审理继续进行,在高税率的情况下,中国蜂蜜向美国出口的路有可能完全堵死。为此中方聘用律师又通过美国蜂蜜主要消费者向政府施加压力,最后商务部接受了中止协议的方式,停止了反倾销调查。  中止协议有关条款  美国反倾销法的中止协议内容已基本格式化,由商务部对外签定和执行。在该倾销案所签定的中止协议中,主要条款如下:  1.目的  中止协议的目的主要有:阻止进口产品对美国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抑制和降价作用;保护本国消费者利益;易于进口国监控。本案中止协议草案基本达到了以上三个目的,因此中美双边政府于1995年8月 2日达成了协议。协议规定自“联邦纪事”公布之日起,终止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蜂蜜的反倾销调查,以前交纳的进口押金全部退回,从中国进口蜂蜜即按中止协议的规定进行。  2.出口数量限制  协议规定中国对美国蜂蜜的年度出口量为43,925,000磅,按美国蜂蜜市场增长情况,出口量的调整最多不超过年度配额量的6%。配额按半年分配,允许接转和借用。  3.参考价格  参考价格由商务部按季度发布,确定之前要与中国政府商量。参考价格是相当于在最近6个月美国从其他国家进口蜂蜜的单价的加权平均价的92%。单价的资料应该是公开的,能从统计资料中查获的。被诉产品不能以低于参考价格销售,中国政府应保证出口价格相当于或高于此参考价格,并提供有关合同书和价格资料,以便商务部核实。  4.协议期限  本中止协议有效期至2000年8月1日共五年时间。双方任何一方可以提出中止协议。美国政府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一年进行复审,如果没有发现违约行为,就可提出中止本协议。中国政府只要提前60天通知美商务部就可中止本协议,但反倾销税即生效。  5.配额证书  中国政府根据出口限量,直接和间接控制向美出口被诉产品的数量,并要保证在本协议生效之后90天之内建立起证书发放程序,建立起有关应诉方,如商会、出口商、生产商和代理商的投诉机制,建立起对违反协议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要保证出口数量不超过限量,出口价格不低于参考价格。在每个半年之后的30天内向美商务部提供有关配额执行情况的材料。  6.反规避行为  中国政府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规避行为发生。如果发现有事实存在,中国政府要尽快解决,包括要求出口商在与第三国的合同中注明,此产品不得以转口、转船、绕港和各种改头换面的形式向美国出口,并在处理之后十天内将结果通知美商务部;或美方单方面采取措施,扣除中方相应配额量,并将结果和依据通知中方。  7.核查  中国政府要为核查提供所有资料,核查可以年度为限或更频繁,可根据协议的执行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案启示  美国诉中国蜂蜜反倾销案的处理是适当运用WTO反倾销规则有关规定的又一个典范,也是解决双边贸易摩擦的一个很好的方式。可以看出,在遭受反倾销调查时,应诉不是唯一选择,特别是调查初裁结果对我方明显不利并估计在终裁中扭转局面的把握不大时,运用中止协议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可靠选择。当然,这需要我国相关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出面。  http://www.cnapt.com/tradeNews/show.asp?id=159  中美彩电反倾销案-中国彩电反倾销拒绝“阴谋”  2004-6-18 9:36:22  商场上的所谓“阴谋”与“阳谋”,其边界并不容易区分,但彩电反倾销一案,却对此给出了鲜明的判断与注解  历时一年的中美彩电反倾销案以中方惨败告终。本月,价值超过2.76亿美元的中国彩电将被美国商务部征收反倾销税,长虹、TCL、康佳、厦华等四家特别调查对象的倾销税率分别为24.48%、22.36%、11.36%和4.35%,海尔、海信等九家应诉企业的税率为21.49%,其他未应诉中国企业的税率高达78.45%。  其实,中国彩电企业在这场诉讼中本可以不输,或者不会输的这么惨。是一开始的阵营分裂和后来的揪内鬼闹剧,才造成了中国企业的被动局面。  去年5月2日,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向美国商务部及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诉,指控中国向美国出口的21英寸以上彩电存在倾销。一周后,国内各大企业代表在机电商会紧急开会,建立攻守同盟,由机电商会出面,共同聘请律师应诉。但接下来短短几天,先是创维邀请TCL、康佳、海信共同聘请律师,结成联盟与美国谈判;而后被排除在外的长虹、厦华、海尔3家立刻反戈,率先自立阵营,联手机电商会聘请美国律师应诉;此后,创维、海信、TCL加紧结成另一战线。6月5日,一直沉默的康佳却突然宣称“独立应诉”。攻守同盟彻底分裂。  在美国商务部的第一次听证会上,力挺中国彩电没有倾销的是美国经销商APEX和沃尔玛,而机电商会聘请的律师的做法却让人费解,不知会同一阵营的厦华等厂家,就径自出庭应诉。而此时国内的彩电巨头们正忙着合纵连横,懵然不知。6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中国彩电构成倾销。  从起诉到初裁的一个月间,中国企业成功 “阴谋”分化出三个阵营,各个阵营一面努力维护自己利益,一面又想借美国人打击其他阵营,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同一阵营内部也是各怀“鬼胎”。结果算计来算计去反算了卿卿性命,美国的裁定针对的是全体中国彩电企业,美国企业利用这一个月成功赢得了诉讼的胜利。  直到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的听证会上,中国彩电巨头们才意识到问题所在,联合组成律师团辩护。然而大势已去,4月13日,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维持初裁,判决中国彩电倾销。  官司未了。厦华的反倾销税从31.70%大幅下调到4.35%,“个别中国彩电厂家与五河电子达成幕后交易,才致使中国彩电最终失利”的消息迅速传遍各大媒体,并言之凿凿称厦华与五河电子有幕后订单交易,通过出卖国内企业获得最小损失。发动这场“阴谋”的还是同行,“因为业外人士谁能说得这么‘逼真",而且知道详细的内情”。而事实却是,厦华由于走高端路线,获得了较低税率。外患未平,又来了一次内部倾轧的“阴谋”。  和中国企业不同,美国人却用“阳谋”。尽管他们利用中国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所作的判决,不公之处昭然若揭,但其思维方式和行事手段始终遵循法律规则,整个诉讼程序并没有明显的不公。尤其是美国商务部核查小组在中国的实地核查,其精细程度令国内企业咂舌。厦华发言人孙光荣说,调查包括制造中使用的每一个零部件、螺丝钉、小纸片和消耗性的物料,甚至产品的性能、功能、分类、尺寸。此外,还要对这些物件提出来源解释与证据。核查小组在长虹的近20天里,去了所有相关部门,查遍了所有资料。长虹发言人刘海中在被问及调查的内容时,一连说了几个“太多了!”。  反观国内企业的习惯思维却是规则外的暗箱操作,在长期不成熟的市场体制中,规则的缺失让他们习惯用“阴谋”手法获取利益,如八大彩电厂商的价格联盟,恶意降价搅乱市场等等不一而足。  中国败诉,而与中国同为此次反倾销被告的马来西亚彩电业却大获全胜。马来西亚政府与彩电企业一致对外,援引世贸组织有关条文,并以墨西哥等国对美彩电出口高于马来西亚,却未受指控为例,据理力争。美方最终裁定马来西亚彩电不构成倾销。在市场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尤其是在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打交道时,“阴谋”终究是要吃亏的。  http://www.51sobu.com/dongtai/content/200469181087522691593.html

加拿大与世界贸易组织对于反倾销出台法案

加拿大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正式对反倾销进行立法的国家。1904年,加拿大通过了1897年海关关税修正案第6节,是为加拿大第一部反倾销法。该法规定,若进口产品价格低于该产品在出口国的公平市场价格,可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加拿大制定了相应的倾销条款实施细则,后人将其视为世界上最早的、比较完备的反倾销法体系。1904年反倾销法规定只要证明倾销存在,即可征收相应幅度的反倾销税。 《特别进口措施法》,是目前加拿大进行反倾销调查所主要援用的法律。 加拿大法律中有关反倾销及平衡措施之规定主要见于「特别进口措施法」中(SPECIAL IMPORT MEASURE ACT, SIMA),另「加国国际贸易法庭法」(THE INTERNATIONAL TRADE TRIBUNAL ACT)中对于加国国际贸易法庭进行损害调查之权力,以及调查资料之保密亦有详细规定,在特别进口措施法之下有特别进口措施行细则(SPECIAL IMPORTS MEASURES ACT REGULATION),在国际贸易法庭法之下则有国际贸易法庭规则(INTERNATIONAL TRADE TRIBUNAL RULE),对反倾销调查中调查机构应如何进行调查,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及义务有较详尽的规定。  为因应WTO成立后之相关国际协议,加国国会顷通过世界贸易组织执行法案(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GREEMENT IMPLEMENTATION ACT OF 1994, WTO ACT),此法案中包括对「特别进口措施法」及「加国国际贸易法庭法」中有关反倾销税及平衡税措施规定加以修正,以使该二法得以符合WTO反倾销协议、补贴及平衡税措施协议之相关规定。

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规则主要体现在哪两个法律文件中

《反倾销协定》的具体内容乌拉圭回合的《反倾销协定》形成了当前国际反倾销法的法律文本,且更具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得到世界贸易组织全体成员的承认和遵守。该协定列入了《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附件一,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关于倾销认定方面在确定正常价值时限制对国内销售价的使用,扩大对结构价值的使用,并明确低于成本销售就存在倾销。关于损害的认定方面明确了判断实质损害威胁的标准和要求。实质损害威胁指重大损害威胁,列举了四条标准,要求必须依据事实,不得依据猜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来裁定实质损害威胁。在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方面要求进口国主管机构审查那些已知的、非因倾销进口产品对进口国工业造成损害的其他因素,进口国不应将这些因素造成的工业损害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该规定为出口商在工业损害方面提供了更多的抗辩机会。在代表国内某产业申诉人的资格方面要求进口国主管机构对反倾销立案时,要审查国内生产相同产品生产商对申诉支持与反对的程度。集体产量超过国内相同产品总产量50%的国内生产商可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诉,而表示支持申诉的国内生产商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相同产品总产量的25%,则不应发起反倾销调查。在立案调查裁决程序方面强化程序规则,增加了透明度要求。增加了累积评估的规定。进口方调查机关对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数量所造成的损害可以进行累计评估,同时,规定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微量。协定还对裁决各阶段规定了明确的时间限制。减轻了反倾销税的征收力度增加了日落条款,规定最终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为5年,除非国内产业或其代表及时提出了具体的、有根据的要求,当局复审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是必要的。5年之后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裁定自动失效。 使反倾销行为受到司法监督。该条款规定,反倾销利害关系方对最终裁决和复审决定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特别要求独立的司法机关通过诉讼程序迅速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定》一共包括18个基本条款和两个附件,其中第一部分共15条,对反倾销制度本身的基本内容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包括倾销和损害的定义、申请人资格及国内产业的界定、调查机制及程序、价格承诺、反倾销的征税、行政复审和司法审议等;第二部分共2条,规定了反倾销措施委员会职能和争端解决的有关内容;第三部分只有1条,对协定的实施和执行作了具体的规定。另外,还有两个附件,分别对现场调查程序和证据资料等问题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根据《反倾销协定》的规定,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倾销的存在;第二,损害的存在;第三,倾销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倾销的确定是实施反倾销措施的首要条件。根据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规定,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因此对贸易缔约方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则构成倾销。倾销应具有三个条件:(1)进口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2)给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工业生产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存在此种威胁,或对某一工业的新建造成实质性阻碍。(3)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对倾销产品征收不超过倾销幅度的特别关税。这就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比较。如果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便存在倾销,两者之间的差值即决定倾销幅度的大小,如果出口价格高于正常价值则不能被认定为倾销。倾销幅度的计算,原则上是对每个调查对象(出口商或者生产商)的产品单独计算倾销幅度的,“当局对每一个已知的有关出口商或生产商单独调查的产品倾销幅度,应做出裁定,这应作为一条准则”。但是,如果涉及到的调查对象很多,以至不能一一对调查对象的倾销幅度进行确定时,可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具体做法是,“主管机关通常应对被调查产品的每一已知出口商或生产者确定各自的倾销幅度。在出口商、生产者、进口商的数量或所涉及的产品种类特别多而使做出此种确定不实际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通过在做出选择时可获得的信息基础上使用统计上有效的抽样方法,将其审查限制在合理数量的利害关系方或产品上,或限制在可进行合理调查的来自所涉国家出口量的最大百分比上。”抽样调查不是随机抽样,而是把最大的出口商作为调查对象。 对某一项产品进行反倾销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是“存在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损害应根据确凿的证据确定,并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考察:一是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和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二是这些进口产品随之对此类产品国内生产者产生的影响。实质性损害的确定实质损害是指被提起反倾销调查的产品的进口量较以前有大量增加、市场占有率明显上升、进口国国内相似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或在需求大量增长的情况下严重抑制了价格的上涨等,这种损害是实质性的。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倾销产品的数量是否构成了急剧增长——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于进口国的生产或消费而言;二是该产品是否对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及其影响程度;三是该产品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产生的影响和后续冲击程度,包括生产产量、销售、库存、市场份额、价格、利润、生产率、投资回收率、现金流动、设备利用能力、就业等诸多因素。实质性损害威胁的确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是指进口国的有关产业虽尚未受到实质损害,但倾销的事实将会导致这种损害发生。并且这个事实是迫近的、可以预见的,而不是假设的、遥远的。确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时要考虑这几个因素:一是倾销进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大幅增长率,表明进口实质增加的可能性;二是出口商可充分自由使用的、或即将实质增加的能力,表明倾销出口产品进入进口成员市场实质增加的可能性,同时考虑吸收任何额外出口的其他出口市场的可能性;三是进口产品是否以将对国内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或压低影响的价格进入,是否会增加对更多进口产品的需求;四是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对产业新建实质阻碍的确定对产业新建实质阻碍是指倾销产品未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构成实质性损害的威胁,但如果严重阻碍了进口国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一个新产业的建立,也可被认为存在着损害。严重阻碍某一产业的新建,应该是一个新产业的新建在实际建立过程中严重受阻,不能理解为是倾销的产品阻碍了建立一个新产业的设想或计划,而且必要时要有充分的证据。国内产业的确定从前面三点可以看出,在确定损害时,必须要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进行确定。根据《反倾销协定》的规定,“国内产业”是指出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全体,或虽不构成全体,但其国内生产同类产品产业的大部分生产者。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国内产业”也可以以一个地区为范围构成,其条件是这个地区就该国其他地域而言,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竞争市场,即该市场中的生产者在该市场中出售他们生产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所涉产品;该市场中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不是由位于该领土内其他地方的所涉产品生产者供应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全部国内产业的主要部分未受损害,只要倾销进口产品集中进入该孤立市场,且只要倾销产品正在对该市场中全部或几乎全部产品的生产者造成损害,就可认为存在损害。但这种情况下反倾销税只能对供该地区最终消费的所涉产品征收。另外,根据《反倾销协定》的规定,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已达到一体化程度时,即它们具有一个单一的统一市场的性质特点,则该整个地区的产业应被视为“国内产业”。需要注意的是,如生产者与出口商或进口商有关联,或他们本身为被指控的倾销产品的进口商,则这些生产商被排除在“国内产业”之外。 实施反倾销的第三个必要条件,是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即损害是因倾销造成的。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有两种情况:(1)主要因果关系。进口国相关产业的损害完全或主要是由倾销产品造成的,即相关产品的低价倾销导致了进口国有关产业的直接损害,称之为主要因果关系或直接因果关系。 (2)一般因果关系。即使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是由倾销产品及其它有关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只要倾销是导致损害的起作用的原因之一,即可征收反倾销税。但是,为了保证公平、合理开展反倾销调查,《反倾销协定》要求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构全面调查除倾销以外的可能导致损害的其他因素,并将其排除在倾销因素之外。《反倾销协定》第3条第5款规定,倾销进口产品引起的本协定所指的损害必须得到事实证明。可能同时会有损害进口国产业的其他因素,由于其他因素引起的损害不能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可以排除因果关系存在的因素有:未以倾销价格出口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在被控倾销产品存在多国出口商的情况下,有时很难依每个出口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正常价值,此时只有在某出口商或进口商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其销售中有相当数量的产品不存在低价倾销的情况下,才可以排除其因果关系的存在。一般而言,能够被证明的产品的销售数量应该达到该出口商全部出口量的50%以上。国内需求的减少或者消费模式的变化在进口国国内市场需求减弱或进口国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时,会引起市场供求关系的显著变化,导致商品价格下降或生产减量。而只要价格或产量下降,进口国国内产业的经济状况指数都会相应发生变化。不能把这种变化的原因全归于对出口国商品的进口。外国与国内生产商间的竞争及限制性贸易行为进口国产业面临的竞争是多方面的,这种竞争不仅来自被控倾销的产品,而且来自其他非倾销产品,包括进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厂商间的竞争。当倾销产品的进口数量没有明显增长时,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就可能是其它进口产品竞争的结果,也可能是由于存在限制贸易行为竞争的结果。尤其在进口国市场出现竞争秩序混乱、发生价格大战的情况下,就应该排除被控倾销产品的因果关系。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内产业的出口实绩和生产率一国的企业技术水平、出口能力和生产效率是衡量该国某产业发展水平的最重要因素。如果进口国国内生产技术落后、产品出口能力弱、劳动生产率低下,则必然直接导致其产品竞争力下降、价格降低、产量减少等经济指标恶化。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就可以排除被控倾销产品的因果关系。《反倾销协定》在罗列了以上几个排除因果关系的因素的同时,还强调上述所列并未包括全部应排除的可能。根据各国反倾销法律的实践,其它可能因素还有:进口国经济危机、企业经营管理素质差、产品质量差、营销渠道阻塞、替代产品的出现以及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存在配额安排等。法律依据:《反倾销协议》 第二条 第一款 如果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其出口价格低于在该出口国正常贸易中用于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该出口产品即被视为倾销产品。这里所指的可比价格就是有关产品在出口国销售的正常价格。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即为倾销幅度。因此,确定是否存在倾销,必须首先明确正常价格的确定标准。

什么是反倾销 什么是贸易壁垒

(1) 【什么是反倾销】 (Anti-Dumping) 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是,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尽管反倾销调查并未结束,但在已经初步裁定存在倾销及其造成的损害,并防止倾销在调查过程中继续造成损害,各当事方已经得到充分的提供情况和发表意见的机会的前提下,受害成员可以采取临时措施。 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程序一样,一成员政府应该在接到国内受倾销产品损害的企业或产业的申请后,展开反倾销调查。各当事方必须得到关于启动调查的通知。它们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员政府、出口商或国外生产商、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商、行业协会、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及其行业协会等。若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倾销及其损害,或者倾销幅度或倾销进口数量低于最低限额,则应终止调查。 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贸易商和产业界,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因此,一国的贸易商或产业界必须通过政府来启动反倾销程序。 若出口产品受到调查的成员不满展开调查的成员所采取的行动,它可以将问题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必须通过本国政府采取这样的行动。 (2) [编辑本段]什么是贸易壁垒 贸易壁垒又称贸易障碍。对国外国间商品劳务交换所设置的人为限制,主要是指一国对外国商品劳务进口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措施。一般分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就广义而言,凡使正常贸易受到阻碍,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受到干扰的各种人为措施,均属贸易壁垒的范畴。如进口税或起同等作用的其他捐税;商品流通的各种数量限制;在生产者之间、购买者之间或使用者之间实行的各种歧视措施或做法(特别是关于价格或交易条件和运费方面);国家给予的各种补贴或强加的各种特殊负担;以及为划分市场范围或谋取额外利润而实行的各种限制性做法等等。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所推行的关税自由化、商品贸易自由化与劳务贸易壁垒,尽管在关税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在其他方面却收效甚微。某种形式的贸易壁垒削弱了,其他形式的贸易壁垒却加强了,各种新的贸易壁垒反而层出不穷。 随着WTO等国际间贸易组织成员的不断增加以及各地区组织的建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对这两类组织的非成员国关税壁垒还在起着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正在上升,或有上升的趋势。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对来自其它国家产品的认证要求,极大地阻碍了欠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制成品的出口;而只能出些资源性的初级产品。加剧了南北间的经济及贸易发展差距。另外,发达国家,以及一些次发达甚至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采用的反倾销手段,也是非关税壁垒之一。就我国而言,配额,许可证制度也属于后者。 所谓关税壁垒,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关税所形成的一种贸易障碍。按征收关税的目的来划分,关税有两种:一是财政关税,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二是保护关税,其主要目的是为保护本国经济发展而对外国商品的进口征收高额关税。保护关税愈高,保护的作用就愈大,甚至实际上等于禁止进口。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措施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又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两类。直接限制是指进口国采取某些措施,直接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如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最低限价等。间接限制是通过对进口商品制订严格的条例、法规等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安全法规,检查和包装、标签规定以及其他各种强制性的技术法规。 外国(或地区)政府实施或支持实施的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贸易壁垒: l、违反该国(或地区)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我国签定的双边贸易协定; 2、对我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或地区)市场或第三国(或地区)市场构成或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阻碍或限制; 3、对我国产品或服务在该国(或地区)市场或第三国(或地区)市场的竞争力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的损害。 外国(或地区)政府未履行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我国签定的双边贸易协定规定的义务的,也视为贸易壁垒。 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贸易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违反承诺的关税措施;缺乏规则依据的进口管理限制(包括通关限制、国内税费、进口禁令、进口许可等);缺乏科学依据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不合理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政府采购中违反有关规则限制进口产品的做法;出口限制;补贴;服务贸易准入和经营限制;不合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其它贸易壁垒等。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2012年1月,在朝阳永续、同信证券举办的“2011年度第六届中国私募基金风云榜”评选中,我司获得“最受欢迎的理财产品阳光私募信托组十强”荣誉。2012年3月,在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私募排排网主办的第六届中国私募基金高峰论坛上,我司荣获“2011年中国最佳私募证券基金信托服务商奖”。2012年3月,我司荣获中央企业团工委命名的“2012-2014年度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称号。2012年4月,我司关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的申请获银监会批准,成为全国第二家、北京市第一家取得该资格的信托公司。2012年6月,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六届“诚信托”奖评选中,我司荣获“诚信托卓越公司奖”,同时我司“鑫欣8号”矿业股权并购基金集合信托计划获得“价值信托产品奖”。2012年8月,在证券时报社和新财富杂志联合主办的“开启财富管理新思维——财富管理论坛暨第五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颁奖典礼”上,我司包揽“中国优秀信托公司”、“优秀理财管理团队”、“最佳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和“最佳矿产能源投资信托计划”四项大奖。2012年11月,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2012年21世纪资产管理年会”暨“第五届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颁奖典礼”上,我司荣膺“年度最佳风险控制信托公司”奖。 2011年1月,在《华夏时报》举办的中国金融业权威大奖“金蝉奖”评选中,外贸信托荣获“2010最强势集合信托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大奖。2011年1月,在“卓越2010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中,我司荣获“卓越品牌价值信托公司”奖,同时我司“鑫欣”系列能源产业基金集合信托计划荣获“卓越金融理财产品”奖。2011年4月,在《中国证券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阳光私募金牛奖”评选中,我司荣获“金牛阳光私募信托公司奖”。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五届“诚信托”奖评选中,我司荣获“诚信托卓越公司奖”。2011年7月,我司荣获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命名的2009-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2011年8月,在《证券时报》举办的“第四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我司荣获“中国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奖”,同时,“鼎诺风险缓冲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荣获“最佳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奖”。2011年12月,在《金融理财》杂志社和金牌财富(北京)研究院联合主办的2011第二届中国金牌理财Top10总评榜“金貔貅奖”评选活动中,我司荣获“2011最佳财富管理奖”。2011年12月,在由《金融时报》和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联合主办的2011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第三届“金龙奖”评选活动中,我司荣获“年度最佳财富管理信托公司奖”。2011年12月,在由搜狐财经和《北京娱乐信报》联合主办的第三届首都金融服务创新大赛上,我司荣获“年度最佳财富管理品牌”奖。2011年12月,在《华夏时报》主办的第五届中国机构投资者年会暨金蝉奖评选活动中,我司荣获“2011最佳信托财富管理奖”。 2010年,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四届“诚信托”评选中,我司获“卓越公司奖”,同时我司“捷信消费贷款单一信托资产转让项目”荣获“诚信托 ·价值信托产品奖”。2010年,在《证券时报》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我司“光大稳健一号资金信托计划”荣获“最佳债券投资信托计划奖”,我司“北京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荣获“最佳股权投资信托计划奖”,我司“汇富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荣获“最佳权益投资信托计划奖”。 2008年,在《上海证券报》第二届“诚信托”评选中,我司“稳健增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荣获最佳信托产品奖。2008年,在《金融时报》举办的“中国金融改革开放最具影响力50件大事暨2008中国最佳金融机构排行榜”评选中,我司荣获“年度最佳信托公司”奖。 2007年,我司在《上海证券报》第一届“诚信托”评选中,荣获信托行业最佳信托公司奖。2006年2006年,我司“凯晨广场信托计划”被中国信托业协会评为“2005年十大创新产品之一”。2006年,我司获2005年度中国信托业协会行业经营指标综合排名评比第一名。2006年,我司获《证券时报》“首届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优秀信托公司最佳知名品牌、最佳房地产信托计划奖。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原广州大学科技贸易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  广州市委、市政府将学院定位为为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生产服务业服务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学会、企业科协等单位为依托,充分发挥学院作为中国科协南方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广州市高新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和广州市软件与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的作用,为国家、省、市培养了大量科技和高技能实用型人才。  学院创办二十多年来,拥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数35%,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50%以上。同时,学院还聘请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骨干作为专业骨干教师。  学院现有广州市番禺校区、天河五山校区和越秀花果山校区三个校区。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资源优势明显。学院目前普高在校生5500余人,设有经济贸易系、管理系、应用外语系、机电系、计算机系、艺术设计系、服装系、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以及实验实训中心、职业资格认证中心、软件与动漫人才培训中心。学院紧扣广州支柱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确立了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生产服务业为主的多学科办学体系,形成了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与继续教育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办学模式。  学院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道路,注重提高教学质量,狠抓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现有市级精品课程、建设性示范专业和省级建设性示范专业。  学院重视技能培养,积极与企业、知名院所、学会以及国外大学、办学机构合作,拓宽办学渠道,打造品牌专业。学院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计划筹建软件研发中心、与印度NIIT(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香港职业训练局、伦敦行业协会联合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实现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  多年来,考生报考踊跃,生源充足,报到率高,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8%。  学院2008年招生范围为:广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五省;招生专业为: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地铁运营管理)、物流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英语、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音乐表演等。

国际贸易1消费者剩余是什么?度量某种商品的消费者剩余需要哪些信息

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消费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这些商品的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马歇尔从边际效用价值论演绎出所谓“消费者剩余”的概念。范里安提出了关于消费者剩余的几种计算方法。消费者剩余是衡量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指标,被广泛地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应用。产业的社会福利等于消费者剩余加上生产者剩余之和,或者等于总消费效用与生产成本之差。消费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又称为消费者的净收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时愿意支付的最高总价格和实际支付的总价格之间的差额。消费者剩余衡量了买者自己感觉到所获得的额外利益。

大宗贸易是什么

问题一:大宗商品是什么意思? 大宗商品是什么意思?大宗商品(Bulk Stock)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钢铁、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为生厂商和销售商大宗商品买卖提供了网上交易、行情分析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大宗商品的订单、竞买、竞卖、招标、撮合、挂牌等多种交易处理,系统是集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物流管理、行情分析等功能综合性的电子商务平台。 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的建立就是为了使大宗商品快速周转流通,包括:金属、农产品、能源、化工、产权、金融衍生品等。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的发展将决定电子交易在未来的前景和规模,更加先进的交易软件系统方便大宗商品现货的仓储、交易和流通,缩减同种大宗商品地域间的差异,对于打造国内专项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起着助推的作用。参考云掌财经! 问题二:大宗商品是什么? 大宗商品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问题三: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下面是上交所的有关情况,深交所的情况可以查阅有关规定。 1、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大宗交易制带来什么 为重组和兼并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增加有价证券的流动性所谓大宗交易制度,简单的来说,是为一次 *** 易远远大于市场单笔成交规模的交易行为提供的交易制度。深交所发布的细则规定:A股、基金每笔大宗交易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0手(50万股)。大宗交易的概念,并非是指大单手的交易,而是指另一种交易方式,是指单笔交易如果超过一定规模就可以选择这种方式进行交易,这是一种自愿行为。 为什么会有大宗交易制度 大宗交易制度是为特定的对象服务的,它是海外交易所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机制。设想有买卖双方,一方对某只个股想买的数量很大,另一方对同一只个股要卖的数量也很大,如果都通过二级市场撮合,不仅时间、成本难以控制,而且也容易引起股价和成交的异常波动。这时候买卖双方就可以通过市场外协商的方式,面对面地直接确定是否交易,然后通过某一券商席位报交易所成交。这样,既简化了交易手段,有利于控制交易成本,同时也增强了证券的流动性。 过去没引入与我国股权结构有关一次性大笔交易的买卖需求,通常出现在公司的重组、改制、兼并、收购等行为当中。而在我国,这些行为往往都在国有股或法人股股东之间进行,而国有股和法人股是不流通的,不必通过二级市场完成,而是一种场外交易。所以,较长一段时间来,大宗交易制度被忽略了。随着国有股减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证券市场的流通问题正在一步步得到解决,但是流通问题解决之后,大宗交易就需要 在流通股股东之间进行,如果按照现在的撮合交易制度,无疑是比较困难的。现在我们引入了大宗交易制,体现了一种制度要先行的思想,无疑是一种进步。 大宗交易制会为市场带来哪些方便 首先,它为上市公司的重组与兼并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完善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使市场更有层次;再次,它也增加了有价证券的流动性,有利于下一步金融创新工具的推出。当然了,交易制度仅仅是一种制度,它本身并不能保证通过它完成的交易行......>> 问题四:大宗商品主要是指什么? 大宗商品是指:可以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产品大量用于工业和农业生产和贸易的消费使用的物质商品属性。 在金融市场,大宗商品是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用作商品,如原油,金属,农产品,铁矿石和煤炭的工业原料基地。 商品包括三类,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产品。 商品可以设计为期货,期权交易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可以达到更好的价格发现和价格风险规避。由于大宗商品大多产业基地,在最上游,因此反映在期货和现货价格变动的供需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例如,铜价将增加生产,电子,建筑,电力等行业的成本,油价上涨将导致化工产品,推动其他能源,如煤炭价格和供应,并推广替代能源的价格上涨。投资者,尤其是与投资相关的行业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供需变化和价格的商品。 问题五:大宗商品都包括什么? 大宗商品包括: ⑴农副产品约20种:包括玉米、大豆、小麦、稻谷、燕麦、大麦、黑麦、猪腩、活猪、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鸡蛋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麦被称为三大农产品期货。 ⑵金属产品10种:包括金、银、铜、铁、铝、铅、锌、镍、钯、铂。 ⑶化工产品5种:有原油、取暖用油、无铅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胶等。 大宗商品(Bulk Stock)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钢铁、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大宗商品同时具有5个特点: ⑴供需量大 ⑵原产地 ⑶原材料 ⑷国家统一限价 ⑸影响国计民生 问题六:大宗商品是什么。 大宗商品 编辑[1] (Bulk Stock)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并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钢铁、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中文名大宗商品外文名Bulk Stock别 称FI特 点价格波动大、供需量大种 类农副、金属、化工产品目录1 特点2 类别3 交易? 期货? 现货? 电子4 市场? 趋势? 环链? 现状? 总体情况5 影响特点编辑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有意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来。比如,有些商品实行的是垄断价格或计划价格,价格基本不变,商品经营者就没有必要利用期货交易,来回避价格风险或锁定成本。二是供需量大。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是以商品供需双方广泛参加交易为前提的,只有现货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围进行充分竞争,形成权威价格。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期货合约事先规定了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因此,期货品种必须是质量稳定的商品,否则,就难以进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商品期货一般都是远期交割的商品,这就要求这些商品易于储存,不易变质,便于运输,保证期货实物交割的顺利进行。大宗商品同时具有5个特点:1、供需量大2、原产地3、原材料4、国家统一限价5、影响国计民生 类别编辑农副产品约20种:包括茶叶、苹果、玉米、大豆、小麦、稻谷、燕黄金麦、大麦、黑麦、猪腩、活猪、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鸡蛋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麦被称为三大农产品期货。金属产品10种:包括金、银、铜、铁、铝、铅、锌、镍、钯、铂。化工产品5种:有原油、取暖用油、无铅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胶等。 交易编辑 期货上海期货:铜、铝、锌、天然橡胶、燃料油、黄金;大连期货:黄豆、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塑料、焦炭。郑州期货:硬麦、强筋小麦、白糖、棉花、PTA、菜油、甲醇。大宗商品可以设计为期货、期权作为金融工具来交易,可以更好实现价格发现和规避价格风险。由于大宗商品多是工业基础,处于最上游,因此反映其供需状况的期货及现货价格变动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例如,铜价上涨将提高电子、建筑和电力行业的生产成本,石油价格上涨则会导致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并带动其他能源如煤炭和替代能源的价格和供给提升。投资者,尤其是投资相关行业的投资者应当密切关注大宗商品的供求和价格变动。 问题七:大宗交易指什么? 大宗交易问答 一、业务部分 1. 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资者如何进行大宗交易? 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可通过该席位进行大宗交易。 其他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其办理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办理。 3.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陆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查询当天大宗交易情况或接受当天成交数据. 4.哪些证券不能进行大宗交易? 本所交易日的15:00前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5.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意向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买卖方向;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意向申报中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 买方和卖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代表买方和卖方的会员分别通过各自席位(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通过该席位)进行成交申报,成交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成交价格; (四)成交数量; (五)买卖方向; (六)买卖对手方席位号;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买方和卖方的上述成交申报中,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 6. 意向申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最低限额成交。 买方和卖方根据大宗交易的意向申报信息,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议价协商。 当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包括其他参与者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7.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如何确定?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8.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是否能撤消或变更?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须经本所确认。本所确认后,买方和卖方不得撤销或变更成交申报,并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的清算交收义务 9. 进行大宗交易的帐户(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是否应有足额的证券或资金? 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投资者帐户(包括会员自营账户)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10.大宗交易的费用如何收取? 大宗交易的交易经手费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同品种证券的交易经手费率标准下浮(其中,股票、基金下浮30%,债券、债券回购下浮10%), 其它费用同集中竞价交易。 11.大宗交易的信息如何披露 大宗交易收盘后,本所在指定媒体上公布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 问题八:股票里说的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下面是上交所的有关情况,深交所的情况可以查阅有关规定。 1、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望采纳 问题九:经济学里什么叫大宗商品?什么是大宗交易? 在金融中,指同质化、可交易的、供需量大的商品。他们可以标准化,因此常用于期货交易,如国际上的原油、铜、铁矿等等;中国的鸡蛋、豆粕等。现在说的大宗交易一般指这些品种在计算机上的交易,就是期货、现货等。 问题十:国际贸易里的大宗商品贸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贸易就是指大宗商品交易。 通俗的讲大宗商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是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 包括三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大宗农产品, 常见的大宗商品有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 根据国家商务部《大宗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界定是指: 以买卖双方缴纳保证金为入市条件 采用集中撮合交易方式进行 大宗商品标准化合约交易 在合约有效期内根据浮动盈亏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隔日无负债结算或者其他提前结算制度的机构或市场, 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除外。

为什么官府掌握着绝对的贸易权利?

官府作为统治者的代表,不但掌握着社会中最大的、关键性的手工业工场的生产,也掌握着盐铁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致富物资的贸易。民间的资本不可能靠经营商业而成为足以与朝廷抗衡的社会力量。朝廷自己掌握的商业由于享有无可争辩的特权(代表朝廷,进而代表天下)而不存在任何经营上的竞争对手。所以,科学技术的成果在这里没能得到最有效的应用,海上探险的发现也不会改变官方掌握的贸易的基本方向。官方的商业依靠政治上的优势获得经济上的优势,而并不依靠开拓新的贸易地域获得经济上的优势。即使是民间的商业依靠技术获得了经济上的优势之后,朝廷也会用政治上的优势来剥夺、限制它。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1、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机电设备。2、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汽摩配件、工量刃具。3、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装璜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橡塑制品。4、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脑及配件、印刷机械、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日用百货。5、包装材料、工艺礼品(除金银)、玩具、金属材料、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6、服装鞋帽、服装服饰、纺机配件、纺织原料(除棉花)、针纺织品、皮件制品、化妆品。7、贸易主要以销售、批发、零售为主,贸易公司经营范围非常多一般公司都不会写这么多,要根据公司经营的方向而定(近期要经营的产品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产品)。案例一注册资本:50.000000 万人民币实收资本:50.000000 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 化工化纤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及制品。电器仪表,管道阀门,化工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包装材料,服装,一般劳防用品,文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销售,商务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大陆人怎样在香港注册贸易公司?

注册香港公司条件及程序一、特点:1.不用验资,不用到位,不用打入资本;2.名称只要不重复就可使用;3.经营范围一般不受限制;二、条件:(2、3项由我司提供)1.年满十八周岁,股东或董事无身份和国籍限制;2.注册地址(含电话的常年秘书服务);3.注册秘书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有限公司担任);三、手续:(客户提供)1.客户提供1—50个股东身份证(18周岁以上)、护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取三个公司名称(中英文)核名无重复则可使用;3.注册每个股东所占股份的百分比(%)四、完整公司文件:(公司注册处给客户);1.公司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公司章程;4.股票; 5.董事法定册子(董事备忘录); 6.出任董事同意书;7.注册地址通知书; 8.钢印、签字印、小圆章;五、注册资本费用:1.注册资本HKD1万元的只收工本费;2.注册资本超过HKD1万元的除工本费外加收千分之一印花税(政府费用);六、付款方式:签文件时先交50%订金,交接文件时付清款项;七、办理时间:一个工作日核名,第一个工作周公司成立,第二个工作周全部文件办妥。八、好处:树立品牌、提升形象、享受优惠、资金进出自由、合理安排税务、便于世贸。

国际贸易中,什么是提单的背书?受载日?解约日?补偿原则?

分类: 商业/理财 >> 贸易 解析: 指背书人除了在提单背面签字外还要列明被背书人的名称...简单点,提单空白背书就是让你盖你的单证章! 提单的背面印有各种条款,一般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强制性条款,其内容不能违背有关国家的海商法规、国际公约或港口惯例的规定,违反或不符合这些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一类是任意性条款,即上述法规、公约和惯例没有明确规定,允许承运人自行拟订的条款。所有这些条款都是表明承运人与托运人以及其他关系人之间承运货物的权利、义务、责任与免责的条款,是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依据。各船公司的提单背面条款繁简不一,有些竟达三、四十条,但内容大同小异,现将主要条款内容介绍如下: (1) 定义(Definition): 各船公司的提单中,一般都订有定义条款,对作为运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货方”(merchant)的含义和范围作出规定,将“货方”定义为“包括托运人、受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 首要条款(Paramount clause): 说明提单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即如果发生纠纷时,应按哪一国家的法律和法庭裁决。这一条款一般印刷在提单条款的上方,通常列为第一条。(3) 承运人责任条款(Carrier"s responsibility clause): 说明签发本提单的承运人对货物运输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于提单的首要条款都规定了提单所适用的法规,而不论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或各国的海商法都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凡是列有首要条款或类似首要条款的提单都不再以明示条款将承运人的责任列记于提单条款中。如果首要条款规定海牙规则适用于本提单,那么,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也就是签发本提单的承运人对货物运输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 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Carrier"s period of responsibility clause): 各船公司的提单条款中都列有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的条款。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从装船开始到卸船为止的期间对货物负责,也即通常所称的“钩至钩”(Tackle to Tackle)责任,具体指货物从挂上船上吊机的吊钩到卸货时下吊钩为止。但这种规定与普通班轮运输现行的“仓库收货、集中装船”和“集中卸货、仓库交付”的货物交接做法不相适应,一些船公司为了争揽货载,也常将责任期间向两端延伸,并将延伸了的责任期间列记于提单条款之中。因此,针对这种情况以及集装箱运输出现之后的实际情况,汉堡规则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扩大至“包括在装货港、在运输途中以及在卸货港、货物在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时间”。这与海牙规则比较起来,无疑是延长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 (5) 免责条款(Exception clause): 由于提单的首要条款都规定了提单所适用的法规,而不论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或各国的海商法都规定了承运人的免责事项,所以不论提单条款中是否列有免责事项条款的规定,承运人都能按照提单适用法规享受免责权利。譬如海牙规则有17项免责事项,如地震、海啸、雷击等天灾、战争、武装冲突和海盗袭击,检疫或司法扣押、 *** 停工、触礁搁浅、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因托运人过失如包装不良、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如容积或重量的“正常损耗”等免责事项。 (6) 索赔条款(Claim clause): 包括损失赔偿责任限制(Limit of liability),即指已明确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和损坏负有赔偿责任应支付赔偿金时,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索赔通知(Notice of claim),亦称为货物灭失或损害通知(Notice of loss damage);诉讼时效(time bar),即指对索赔案件提起诉讼的最终期限,等等。 (7) 包装与唛头(标志)条款(Packing and mark clause): 要求在起运之前,托运人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唛头必须确定明显,并将目的港清楚地标明在货物外表,在交货时仍要保持清楚。 (8) 运费条款(Freight clause): 预付运费应在起运时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如装运易腐货物、低值货物、动植物、仓面货等,其运费和其他费用必须在起运时全部付清。到付费用在目的港连同其他费用一起支付。另外,承运人有权对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和内容等进行查对,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提单所列情况不符,而且所付运费低于应付运费,承运人有权收取罚金,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托运人负担。 (9) 留置权条款(Lien clause): 如果货方未交付运费、空仓费、滞期费、共同海损分摊的费用及其他一切与货物有关的费用,承运人有权扣押或出售货物以抵付欠款,如仍不足以抵付全部欠款,承运人仍有权向货方收回差额。 (10) 转运或转船条款(Transshipment clause): 如果需要,承运人有权将货物转船或改用其他运输方式或间接运至目的地。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由货方负担。承运人的责任只限于其本身经营船舶所完成的运输。 (11) 卸货和交货条款(Discharging and delivery clause): 船到卸货港后,收货人应及时提货,否则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到岸上或卸在其他适当场所,一切费用和风险应由货方承担。 (12) 动植物和舱面货条款(Animals, plants and on deck cargo clause): 根据海牙规则,这些货物不包括在“货物”的范围之内,因此承运人对这些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但是只有对运输合同载明并且实际装舱面(甲板上)的“舱面货”,承运人才可免责。 (13) 危险品条款(Dangerous cargo clause): 危险品的装运必须由托运人在装船时声明,如不声明可标明,承运人有权将该货卸下、抛弃或消灭而不予赔偿。 除了以上介绍的提单正背面的内容外,需要时承运人还可以在提单上加注一些内容,也就是批注。

低碳经济能否扩大我国出口贸易?为什么?

“中国外贸全年惨淡,但收盘收得好。”商务部国际经贸研究院国际市场部副主任白明在接受《财经》专访时如此概括,他认为,中国出口这次复苏具备有条件的可持续性,还有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低碳经济将对贸易格局产生重大影响。《财经》:2009年中国出口在年底终于出现回升拐点,您认为出现这个拐点的原因何在?白明:总体来看,2009年全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外贸形势并不乐观。全年出口总量下降,但收盘收得好。谈到出口增幅转正的原因,首先从外部原因在于金融危机中各国刺激经济的措施效果开始显现,美国经济增长转正,外部需求显著增加。技术上,2008年年底之前中国出口还一路上升,但到11月、12月开始下降,所以去年这两个月基数偏低,今年同期增幅就被清晰凸显。其次,国外需求长时间偏低,但经历了一年多之后,需求会有一个修正过程。例如国外很多商场、超市需要补货。从内部来看,国务院第66次会议制定促进出口的方针,一年半时间内7次增加出口退税,实施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出口信贷范围。最后,在金融危机发生时,各国贸易量普遍降低,我国总量也降低,但在当地市场所占相对份额上升,占据了有利地形。一旦该国经济好转,则更大的市场份额会迅速形成比危机前更大的需求,加速中国出口。《财经》:这种回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白明:我认为,中国出口这次复苏具备有条件的可持续性,还有一定不确定性。世界经济复苏基础仍不牢固,迪拜危机式的隐患宛如定时炸弹,这种定时炸弹还有多少颗,仍属未知。但我个人认为可持续的几率较大,但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首先,国家一年多以来采取不少包括退税在内的刺激出口措施,但税率空间已释放殆尽,17%的税率因为着杠杆已用到尽头,因此,这种传统工具的力度已不可能大幅加大。其次,内需持续好转,消化了国内的产能。很多厂商在国内需求就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短时间内不愿涉足阴难测的国际市场,出口积极性不高。另外,去年增长属于政策性刺激增长,含金量和危机前相比有些不足,如同高考,用少数民族和文艺体育特长加分的学生,虽然暂时和裸分学生一起通过考试,但将来考试加分优惠取消后,就可能捉襟见肘。最后,国际上对人民币升值预期早已存在,但在金融危机期间被削弱,危机过后,人民币升值压力也会随之回归,对出口压力加大。《财经》:全世界经历了一场金融危机,您认为这场金融危机过后,中国经济面临的外部大环境与以往相比是否有了本质变化?这种变或不变具体体现在哪?白明:这次金融危机堪称百年未遇,但并未改变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资本、劳动力的流动总体态势并未根本逆转。但在这次危机中,很多国家吸取教训,经济失衡有所改善,世界更趋均衡、和谐发展。从国际贸易权力与话语权架构上,欧美国家在世界贸易体系中仍占据主导地位,但新兴国家地位有所上升。金融危机前,世界经济体系仍在欧美西方国家主导之下,但金融危机造成的此消彼长,让新兴国家地位上升,由西方主导变为西方国家与新兴国家中的代表国家共同主导,其中,金砖四国的影响力尤其不能忽视。具体体现在世界经济首脑峰会和哥本哈根环境大会等国际场合。另外,绿色经济将主导世界贸易,低碳经济将对贸易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国际贸易合作方面,区域主导的贸易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双边经贸合作会进一步发展,多边发展将更困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从产业结构看,在金融危机过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各国对虚拟经济的幻想会逐步降温,更加注重实体经济和产品贸易,对资本国际流动的监管与调节会进一步加强。《财经》:与危机中的情况相比,金融危机过后,中国外贸会有哪些变化?白明:第一,危机过后,我国出口增长方式转变的思路和措施将回归。危机时,由于低档产品份额下降相对较小,我国出口政策以保市场为主,多多益善,但危机之后,将慢慢回归“好字当先”,提升产品质量,延长产品价值链,打造国际知名品牌。第二,中国出口将进一步绿色化。哥本哈根会议之后,贸易中绿色比重将进一步增加,低碳经济的兴起为中国外贸制造了新课题。第三,国际产业链将重构,原来占据产业链的一些公司在危机中倒闭关门,而危机之后产业链上空间重现,会有新兴企业填补空白,因此会重新洗牌。跨国公司、国家政策和要素禀赋都会发生变化。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新的、更多的机遇。《财经》:你提到低碳经济会对世界贸易格局造成重要影响。白明:无论哥本哈根会议是否达成协议,也无论达成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的低碳化自然也是与时俱进。首先,在原有的劳动力、资本、技术、自然资源等要素之外,由于又要多出了一个碳要素,各国在参与国际分工过程中所拥有的比较优势也会发生转化。相对来说,发达国家在新能源技术上占有领先地位,因而希望通过发展低碳经济占据未来国际市场竞争制高点,而尚未完成工业化进程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就不那么幸运了,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粗加工比重大,耗能多,污染大,要在短时间内一下子大幅度削减碳排放量,无异于令其退出国际分工。其次,在低碳经济这顶大帽子下,各国对碳关税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许多国家特别是近些年来已然丧失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发达国家,以限制碳排放为名征收碳关税则有可能成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号借口。2009年3月17日,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称,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那么美国将征收碳关税,而美国众议院在2009年6月26日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就包含了有关碳关税的条款。前不久,法国也提出,从2010年开始,对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国家的进口产品,将征收碳关税。再次,随着未来碳排放权交易的日益扩大,碳排放权有可能像劳动力、资本、技术、自然资源等其他要素一样跨国流动,甚至还会更加自由地流动。由此,很可能替代一部分货物贸易。此外,随着碳要素附着于世界经济的各个领域,在国际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上,有可能出现碳排放权的稀缺性差异,一些缺少碳排放权的环节有可能成为产业链上的“死结”。在这种情况下,未来的国际产业链条面临着新的一轮重构机缘。正是由于低碳经济带来的上述影响,未来若干年内世界贸易发展将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向。一方面,世界贸易规模扩张将受到抑制,世界贸易依然发挥着世界经济增长发动机的作用,但应当是低碳的世界经济增长发动机,而非高碳的世界经济增长发动机。另一方面,世界贸易结构将发生变化,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将趋于下降,而低耗能、低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则趋于上升。也应看到,尽管引入碳要素有可能改变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但这种比较优势的改变也局限在一定范围内,短时间内不足以扭转当今世界贸易的流向,发达国家的出口贸易依然是以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为主,而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依然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财经》:低碳经济对中国外贸而言意味着什么?白明:对于正在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中国来说,哥本哈根会议无疑发出了一个警示信号,这就是一定要彻底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近些年来,在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方面,我们的动作不可谓不大,实施了科技兴贸战略、以质取胜战略等重大举措。例如,在出口退税方面,“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直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可是,面对着后哥本哈根时代减少碳排放的全球化进程,中国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显然还任重道远。迄今为止,我国现在实现单位GDP所消耗的能源数量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5倍,日本的近6倍。不过,发展低碳经济对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来说也并非都是阻力,也有推动力。例如,随着对碳排放要求的日益严格,以比亚迪为代表的混合动力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前景越来越被看好,使中国汽车工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不仅在劳动力成本上拥有后发优势,而且也能够在节能环保技术上拥有占先优势。事实上,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期间与中方共同签署的联合公报中强调,基于中美两国在电动汽车领域的巨大投资,两国政府宣布在十几个城市开展联合示范项目,并努力开发共同的技术标准以推动此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在低碳经济加速发展的今天,中国要想确保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难度无疑会加大。遗憾的是,对于为数不多符合低碳经济审美标准的出口产品,有关部门并没有予以足够的支持。众所周知,由于符合节能环保的时尚,中国制造的电动自行车在欧美市场上广受欢迎,但我们自己却要用近乎于苛刻的国家标准针对电动自行车行业戴上“紧箍咒”,实在匪夷所思。从根本上讲,面对着世界贸易低碳化大趋势,中国的贸易强国之路也需要用低碳化的产业基础加以铺垫。不过,产业低碳化是个“细活”,不可能一蹴而就。就应对世界贸易低碳化大趋势而言,要想在短时间内能够“出彩”,还需要在贸易政策上更多体现出低碳化导向。不难看出,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趋势下,未来的世界贸易发展也必然要呈现出低碳化特征。为此,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也必须要及时调整思路,在适应世界贸易低碳化过程中力求以变应变.

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得影响

肯定是有的了!金融危机会导致国外的需求大幅下降,因为人家连饭都吃不饱了,其他的消费也就顾不上了!主要就是别人没钱买你的东西了!

技术差距理论在当代的国际贸易中给我们的启示?

  技术差距理论(TechnologicalGapTheory),又称技术差距模型(TechnologicalGapModel),是把技术作为独立于劳动和资本的第三种生产要素,探讨技术差距或技术变动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 由於技术变动包含了时间因素,技术差距理论被看成是对H-O理论的动态扩展。由于技术变动包含了时间因素,技术差距理论被看成是对H-O理论的动态扩展。  技术差距理论产生於1961年,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波斯纳(M.V.Posner)他在《国际贸易与技术变化》一文中,提出了国际贸易的技术差距模型。 技术差距理论产生于1961年,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波斯纳(M.V.Posner)他在《国际贸易与技术变化》一文中,提出了国际贸易的技术差距模型。 该理论认为,技术实际上是一种生产要素,并且实际的科技水准一直在提高,但是在各个国家的发展水准不一样,这种技术上的差距可以使技术领先的国家具有技术上的比较优势,从而出口技术密集型产品。该理论认为,技术实际上是一种生产要素,并且实际的科技水准一直在提高,但是在各个国家的发展水准不一样,这种技术上的差距可以使技术领先的国家具有技术上的比较优势,从而出口技术密集型产品。 随著技术被进口国的模仿,这种比较优势消失,由此引起的贸易也就结束了。随着技术被进口国的模仿,这种比较优势消失,由此引起的贸易也就结束了。  技术差距论认为,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工业品贸易,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是以技术差距的存在为基础进行的。 技术差距论认为,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工业品贸易,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是以技术差距的存在为基础进行的。 通过引入模仿时滞(Imitation Lag)的概念来解释国家之间发生贸易的可能性。通过引入模仿时滞(ImitationLag)的概念来解释国家之间发生贸易的可能性。 在创新国(Innovation Country)和模仿国(Imitation Country)的两国模型中,创新国一种新产品成功后,在模仿国掌握这种技术之前,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可以向模仿国出口这种技术领先的产品。在创新国(InnovationCountry)和模仿国(ImitationCountry)的两国模型中,创新国一种新产品成功后,在模仿国掌握这种技术之前,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可以向模仿国出口这种技术领先的产品。 随著专利权的转让、技术合作、对外投资或国际贸易的发展,创新国的领先技术流传到国外,模仿国开始利用自己的低劳动成本优势,自行生产这种商品并减少进口。随着专利权的转让、技术合作、对外投资或国际贸易的发展,创新国的领先技术流传到国外,模仿国开始利用自己的低劳动成本优势,自行生产这种商品并减少进口。 创新国逐渐失去该产品的出口市场,因技术差距而产生的国际贸易量逐渐缩小,最终被模仿国掌握,技术差距消失,以技术差距为基础的贸易也随之消失。创新国逐渐失去该产品的出口市场,因技术差距而产生的国际贸易量逐渐缩小,最终被模仿国掌握,技术差距消失,以技术差距为基础的贸易也随之消失。  1963年,哥u2022登u2022道格拉斯(Gordon Douglas)运用模仿时滞的概念,解释了美国电影业的出口模式。 1963年,哥u2022登u2022道格拉斯(GordonDouglas)运用模仿时滞的概念,解释了美国电影业的出口模式。 即一旦某个国家在给定产品上处於技术领先的优势,该国将在相关产品上继续保持这种技术领先的优势。即一旦某个国家在给定产品上处于技术领先的优势,该国将在相关产品上继续保持这种技术领先的优势。 1966年,盖u2022瑞u2022胡佛鲍尔(G..C.Hufbauer)利用模仿时滞的概念,解释了合成材料产业的贸易模式。1966年,盖u2022瑞u2022胡佛鲍尔(G..C.Hufbauer)利用模仿时滞的概念,解释了合成材料产业的贸易模式。 即一个国家在合成材料出口市场的份额,可以用该国的模仿时滞和市场规模来解释。即一个国家在合成材料出口市场的份额,可以用该国的模仿时滞和市场规模来解释。 当他按照各国的模仿时滞对国家进行排序时发现,模仿时滞短的国家最新引进新合成材料技术,并开始生产和模仿时滞长的国家出口,随著技术的传播,模仿时滞长的国家也逐步开始生产这种合成材料,并逐步取代模仿时滞短的国家的出口地位。当他按照各国的模仿时滞对国家进行排序时发现,模仿时滞短的国家最新引进新合成材料技术,并开始生产和模仿时滞长的国家出口,随着技术的传播,模仿时滞长的国家也逐步开始生产这种合成材料,并逐步取代模仿时滞短的国家的出口地位。 对技术差距理论的经验研究,支援了技术差距论的观点,即技术是解释国家贸易模式的最重要的因素。对技术差距理论的经验研究,支援了技术差距论的观点,即技术是解释国家贸易模式的最重要的因素。  对外贸易是世界各国对外经济关系的核心,是各国加速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推进器”,进出口也从原来的逆差转变为顺差,丰厚的外汇储备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定心丸”。当然,随着贸易顺差大量产生,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海关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一张一张进出口报关单累加、审核、统计出来的,其准确性、权威性国际公认。通过对海关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贸易顺差问题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进出口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增强。1988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27.9亿美元。此后,经过6年的发展,于1994年再迈一个千亿美元的台阶。1997年,外贸总值突破3000亿美元,并首次跻身世界10大贸易国行列。  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外贸易更是焕发出勃勃生机,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04年对外贸易进出口规模突破1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2006年对外贸易进出口高达1.76万亿美元,进一步缩小了与第二大贸易国的差距。入世5年间合计进出口总值已超过从改革开放到“入世”之前23年的总和。2006年外汇储备突破1万亿美元,达到10663亿美元。  对外贸易的良好发展,对于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矛盾,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乃至对世界经济的推动,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改善我国经济结构,加速了工业化进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外向型经济不断壮大。通过扩大出口,利用获得的资金,引进工业生产所必需的资本品、原材料、技术等,改变了传统产业格局,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了我国在国际上的总体竞争力。  二是推动国内技术进步,体现了“后发优势”。对外贸易是我国获得技术的重要渠道,知识产权的跨国交易本身就构成了现代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生产线,实现了产品出口结构的不断优化,推动了国内技术进步,这种“后发优势”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增强了经济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出口国内生产相对过剩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可以缓解国内供求矛盾,提高经济效益。当前我国手机、电冰箱、电视机、摩托车、服装鞋帽类的出口依存度均在5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70%以上。而国内经济发展所需的紧缺原料,也能够通过对外贸易得以补充,2005年我国已成为世界铁矿砂、氧化铝进口第一大国和原油进口第三大国。进出口的良性运作,不仅弥补了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结构失衡,提高了总产出水平,而且逐步实现了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增强了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四是促进资本积累,提升了规模效益。多年来,我国货物贸易的顺差一直是外汇储备快速上升的重要来源。2001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超过2000亿美元,2006年底突破1万亿美元,同期货物贸易顺差累计达到3675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外汇储备增量的43%。贸易顺差为企业的资本积累提供了资金来源,提高了生产厂商对未来市场的预期,刺激了投资需求,提升了企业的规模效益。  五是促进经济增长,带动了国内就业。外向型经济的日趋活跃,带动了国内就业水平的提高。据有关专家分析,2006年我国外贸依存度达到70%左右,有效带动了国内就业。2006年,我国新增城镇就业人口1184万人,是近年来新增就业人数最多的一年。  六是在全球经济增长中产生了积极作用。与许多国家相比,中国的发展更具开放性,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带动效应更大,多年来无论进口还是出口都能保持高速增长。据有关专家分析,2003—2005年间,中国对外贸易增长对世界贸易增长的贡献率一直保持在10%左右的水平,对全球经济的全面复苏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贸易顺差是我国积极利用外资政策和特有贸易结构的必然结果,也是国内经济长期健康快速发展的正常表现  长期以来,我国拥有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近几年世界经济全面增长,则为我国积极利用外资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了以加工贸易为主要贸易方式、以外商投资企业为进出口主体的我国特有的贸易结构。这是我国对外贸易长期保持顺差的主要因素。  一是加工贸易发展势头迅猛。一方面,因为我国拥有良好的工业配套能力和大量廉价劳动力,使得全球制造业加速向我国转移;另一方面,由于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对于外资投入加工贸易具有较大的吸引力,长期以来加工贸易成为我国外贸的“半壁江山”,中国因此被称为“世界加工厂”。加工贸易是一种增值的贸易形式,必然产生贸易顺差。2006年我国贸易顺差总额为1775亿美元。其中,进出口为逆差的贸易方式有:外商投资企业设备进口逆差278亿美元,保税区、保税仓库进出口逆差600亿美元。此外,还有其他贸易方式也有部分逆差。进出口为顺差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出口顺差831亿美元,而加工贸易进出口顺差则高达1889亿美元,超过了贸易顺差总额。由此可见,当前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顺差中的最主要因素。  二是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持续增长。2006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达630亿美元,已经连续3年保持在600亿美元以上的水平,其中近7成投到了制造业。目前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超过190个,全球500强已有480多家在华投资,我国已成为一些重要工业品全球制造业的中心。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日益巩固。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面向国内市场生产,替代了部分进口需求。钢材、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尿素等产品进出口态势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市场有限,外商投资企业自身存在巨大的出口需求。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占我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保持在6成左右,而且呈逐年增加的态势。  除上述两个长期因素外,我国贸易顺差问题也与下面3个短期因素有较大关系。  一是部分企业在出口退税率调整前突击出口。近两年,国家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相继调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企业往往根据政策调整日期提前出口或突击出口。如2006年钢材、服装等产品集中突击出口现象较为明显。  二是人民币的升值压力促使企业加快出口步伐。截至今年1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相比汇改前累计升值幅度已达6%。从长远看,人民币升值对进口比重高、外债规模大、拥有高流动性或巨额人民币资产的行业将会带来好处,而对以出口为主、外币资产高或产品国际定价的行业则会带来冲击,如电子、纺织、机械等行业。为了减小或避免人民币继续升值的冲击,许多企业纷纷加快出口步伐,而对进口采购则持观望态度。  三是出口成本上升提高了出口商品价格。由于近年来国内土地、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上升,导致企业出口成本上升,许多企业通过提高出口价格转嫁部分成本。与2005年相比,2006年我国出口价格总体上升4.2%,而进口价格总体仅上升3%。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国家打击出口骗税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企业守法自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企业出口骗税违法行为逐步减少。导致出口价格总体水平提升的直接因素是人民币小幅升值和出口成本总体上升。因此,从海关统计角度分析,所谓“大量出口高报价格以骗取出口退税,导致巨额虚假贸易顺差”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除此以外,少数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实行高精技术及其产品出口封锁,导致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所急需的技术及其设备进口不足,这也是造成大额贸易顺差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必须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贸易顺差大幅增长带来的新问题  我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和特有的贸易结构,决定了我国贸易顺差现象将长期存在。国际上判断贸易是否平衡,通常用贸易顺(逆)差额与当年进出口总额相比,在10%以内的为基本正常,这个“10%”也可称为贸易失衡“警戒线”。2006年我国贸易顺差1775亿美元,约占当年进出口总额的10.1%,刚刚触及“警戒线”。从当前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德国的情况来看,自1952年到2005年(2006年统计数字尚未公布)的54年间,对外贸易均为顺差,2002年贸易顺差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2004年和2005年均超过1900亿美元。其中贸易不平衡度超过10%的年份就有12年,最高达12.7%,超过我国目前的贸易不平衡程度。因此,我国目前存在的大额贸易顺差基本是正常的。  但是,大额贸易顺差也给我们带来新的问题。如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加大,出口企业遭遇国际贸易壁垒的风险增大;我国外汇管理面临更加放开的国际压力;国内经济面临通货膨胀的潜在风险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既积极又稳妥的办法,确保经济健康发展。  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不但要在外贸领域做工作,也要在其他领域动脑筋;不但要在转变出口增长方式上下功夫,也要在扩大进口、增加内需上做文章。首先,要大力发展国内消费市场,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刺激内需,改善国内消费不振的局面。其次,要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通过扩大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的产品目录,对“两高一资”等产品的加工贸易进行政策调整。再次,对利用外资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由“招商引资”转为“选商择资”、“养商育资”等。第四,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合理引导升值预期。第五,在调整出口结构和扩大进口方面做一些具体的工作,特别是要促使少数发达国家或地区放松高精技术及其产品对我国出口的限制,使进出口结构更趋优化,缓解顺差上升过快的压力。  总之,面对大量贸易顺差产生的新形势,我们要保持一颗平常心,既要高度重视贸易顺差问题带来的外部失衡和内部影响,也要正确认识贸易顺差的客观必然性。只要我们冷静客观地分析问题、积极稳妥地处理问题,我国对外贸易就能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为什么说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博弈和金融博弈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1、国家意志包括国家行为是否能和民众所一致。上层建筑具有高瞻远瞩的能力,而普通民众不可能有。2、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强迫被统治阶级接受服从的意志,是经过一定制度与程序制定出来而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全球有哪三大自由贸易区及其简介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是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国相互彻底取消商品贸易中的关税和数量限制,使商品在各成员国之间可以自由流动。球主要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美洲自由贸易区、中欧自由贸易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应答时间:2022-01-1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全球最大自贸“朋友圈”来了 RCEP将产生庞大“贸易创造”效应

要闻提示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意味着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自贸区正式启航。多地企业积极享受RCEP红利的背后,是RCEP在通关方面的便利与关税的方面减免。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逐步实现零关税。其中,我国与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之间的立即零关税比例将超过65%。在2022年,中国会有24.9%的产品向日本开放零关税,日本会有57%的产品向中国开放零关税,更多的商品则会在之后逐年降税 市场回顾 股票市场方面 ,A股2021年交易收官,全年成交额创新高,上证指数时隔28年后再次收获年线三连阳。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创业板指全年分别上涨4.8%、2.67%、12%,均连涨三年。上证指数今日全天高位震荡,题材股多点开花。大市成交1.06万亿元,环比略增。盘面上,中药股爆发,同仁堂、华润三九等十余股涨停,云南白药涨近8%。盐湖提锂、光伏比翼齐飞,西藏矿业、福莱特封板,盐湖股份、隆基股份涨超6%。农业、房地产、半导体、地产板块造好。白酒股低迷,“茅、五、汾、洋”齐跌。上证指数收涨0.57%报3639.78点,创业板指跌0.12点。 债券市场方面 ,国债期货2021年收官,10年期主力合约全年累计涨2.83%,5年期主力合约涨1.9%,2年期主力合约涨0.69%。国债期货今日震荡偏弱,10年期主力合约跌0.09%,5年期主力合约跌0.02%,2年期主力合约涨0.01%。 基金市场方面 ,上证基金指数收报7536点,涨0.57%。LOF基金价格指数收报4915.53点,涨0.49%;ETF基金价格指数收报1356.71点,涨0.67%。 聚焦观点 1、央行自1月1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一是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二是从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创设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2、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将有利于加强投资者保护,使受损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好赔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稳定市场秩序。 国内外新闻 1、《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今日起正式生效,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开始实施协定。商务部表示,RCEP的生效实施,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将为区域乃至全球贸易投资增长、经济复苏和繁荣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A股“股王”贵州茅台披露2021年度业绩指引,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9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1.2%;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52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1.3%。据此估算,贵州茅台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约319.47亿元,同比增12.42%;归母净利润147.34亿元,同比增14.48%,均较三季度增速有所回升。上述业绩预期也意味着贵州茅台营收总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并超额完成2021年总营收同比增长10.5%的经营目标。另外,茅台新推出高端产品贵州茅台酒(珍品)近日陆续发货,经销商打款价格为4299元/瓶,目前市场价格5700元/瓶左右。 3、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发表2022年新年致辞透露,预计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约6340亿元,即第四季度单季度销售收入1782亿元。2020年华为销售收入为8914亿元,这意味着2021年华为销售收入下滑了28.9%。郭平表示,2022年华为将聚焦核心、放开周边, 4、2022年首个交易日,美股集体收高,道指与标普500指数均创收盘纪录高位。道指涨0.68%,标普500指数涨0.64%,纳指涨1.2%。新能源车股大涨,特斯拉涨逾13%,Q4全球交付量创新高达30.86万辆。蔚来涨超5%,12月交付同比增49.7%。法拉第未来涨13.9%。 科技 股走高,苹果、英伟达、亚马逊涨超2%,苹果盘中市值一度超3万亿美元。 本文的观点、分析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立场,也不构成对阅读者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或本公司相关机构、雇员或代理人不对任何人使用此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行为或由此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不得对本专栏内容或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请问:进口一般贸易报关时,THC、港杂费需要填到杂费栏吗

不会打到报关单上的,进口只按CIF价征税,海关不会统计和征税无关的费用。这个港口杂费是你和代理之间需要结清的费用。

进口国际贸易中签订的是CIF条款,货物已到达目的港口,换单中产生一项费用为THC,求解THC费用具体意义,还

THC是始发港口 码头操作费, CIF是货运到港口前的费用是卖方付, 目的港口 的THC是国外买家付.

fob贸易术语

FOB 贸易术语1、定义:FOB是FREE ON BOARD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的大写,中文意思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具体装运港名。2、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3、关键点:风险划分点,交货点,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舷(实际操作中为装到船舱内)。4、卖方的主要义务A、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装船通知。B、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商检证,原产地证等)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报关、出口订仓等)。C、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到船舱内为止)。D、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已装船海运提单)。5、买方的主要义务A、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货物价款。B、负责订舱或租船、支付运费(海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实际业务中买方告知卖方其在装运港的货运代理,并要求卖方向其订船,海运费为到付,由买方支付,通常买方支付的海运费较卖方自己订船要便宜10-20%)。C、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配额在进口国同样由买方向国内行政机构申领)或其他核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D、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装运港船舱内以后的)E、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6、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A、贸易合同中注明启运港:启运港应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庆港等为内河港)B、贸易中要求卖方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风险和费用的转移点即为装运港指定的船舱内。C、船货衔接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规定,空舱费,滞期费以及仓储保险等额外费用由谁支付。D、装运港的装货费由谁承担,即THC费用由谁支付,国际贸易原则为谁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E、和美国客户以及其他美洲客户订贸易合同时注意客户在确定价格条款中选用《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这个贸易惯例还是国际上通行的INCOTERMS 1990/2000这个惯例。因为同一个FOB术语两个惯例的解释不同,双方风险、费用、责任和义务都有很大区别。F、和客户协商争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争取货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货代也应由我方货代指定,这样可以大大减轻贸易风险。

国际贸易中,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什么意思?

1、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2、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WTO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被调查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影响,其特点如下:(1)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2)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泛。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仅涉及特定企业或产品,而反补贴的涉及面更加广泛,调查范围可能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影响更大。(3)反补贴的影响时间较长。相对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反补贴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更加广泛和持久。为应对反补贴调查,一国政府必须逐步调整相应的贸易和产业政策,这种调整将在长时间内对一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4)反补贴具有更强的连锁效应。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在当前WTO的其他成员国对反补贴是否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原则模糊不清时,美国的判例可能会成产生很强的连锁效应。欧盟等其他WTO成员国可能会效仿美国,重新修订反补贴法,使之适用于中国出口的产品。扩展资料:中国案例2004年4月,加拿大对中国烧烤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该案在世界范围内首开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先例。随后,加拿大又对中国紧固件、复合木地板、铜制管件和无缝石油套管等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2006年11月,美国首次对中国出口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是美国第一次使用此类贸易保护措施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反补贴调查。反倾销是美国惯用的贸易壁垒,如今美国又将反补贴与之捆绑,反补贴和反倾销同时适用,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2007年6月27日,美国12家钢管企业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递交申诉书,要求对中国、墨西哥、韩国和土耳其输美薄壁矩形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湖北省一家企业涉案。这是该省首次遭遇外国反补贴调查。2008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薄壁矩形钢管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案做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中国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7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本案做出肯定性终裁,裁定美国产业受到实质损害。8月5日,美商务部发布对中国输美薄壁矩形钢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税率为2.17%-200.58%,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2009年9月13日,商务部依照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启动了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肉鸡产品启动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参考资料:反补贴_百度百科反倾销_百度百科

国际贸易中,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什么意思?

1、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2、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WTO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被调查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影响,其特点如下:(1)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2)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泛。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仅涉及特定企业或产品,而反补贴的涉及面更加广泛,调查范围可能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影响更大。(3)反补贴的影响时间较长。相对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反补贴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更加广泛和持久。为应对反补贴调查,一国政府必须逐步调整相应的贸易和产业政策,这种调整将在长时间内对一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4)反补贴具有更强的连锁效应。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在当前WTO的其他成员国对反补贴是否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原则模糊不清时,美国的判例可能会成产生很强的连锁效应。欧盟等其他WTO成员国可能会效仿美国,重新修订反补贴法,使之适用于中国出口的产品。扩展资料:中国案例2004年4月,加拿大对中国烧烤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该案在世界范围内首开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先例。随后,加拿大又对中国紧固件、复合木地板、铜制管件和无缝石油套管等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2006年11月,美国首次对中国出口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是美国第一次使用此类贸易保护措施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反补贴调查。反倾销是美国惯用的贸易壁垒,如今美国又将反补贴与之捆绑,反补贴和反倾销同时适用,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2007年6月27日,美国12家钢管企业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递交申诉书,要求对中国、墨西哥、韩国和土耳其输美薄壁矩形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湖北省一家企业涉案。这是该省首次遭遇外国反补贴调查。2008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薄壁矩形钢管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案做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中国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7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本案做出肯定性终裁,裁定美国产业受到实质损害。8月5日,美商务部发布对中国输美薄壁矩形钢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税率为2.17%-200.58%,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2009年9月13日,商务部依照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启动了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肉鸡产品启动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参考资料:反补贴_百度百科反倾销_百度百科

国际贸易中,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什么意思?

第一,概念不同:反倾销针对的是倾销,倾销是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反倾销针对的是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存在倾销行为产品进行对抗措施;反补贴针对补贴行为,是针对某种由一成员方境内政府或任一公共机构给予的财政支持的产品;而保障措施仅针对特定产品,而不针对具体国家、地区和公司;向左转|向右转第二,适用条件不同: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条件:以低价倾销,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个月。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条件:因政府补贴而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损害。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不能延长)。保障措施实施的条件:进口产品的数量激增而挤占进口国的市场份额,并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危害。适用对象:公平条件下数量猛增。具体实施形式:加征关税、实施配额数量限制或者最终征收关税或实行关税配额。实施期限:临时保障措施不超过200天,一般不超过4年,最长可延至10年。向左转|向右转第三,依据的国际规则不同:反倾销制度:1994GATT第6条WTlO《反倾销协议》;反补贴制度:1994GATT第6条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保障措施制度:1994GATT第19条WTO《保障措施协议》;第四,实施范围不同:反倾销制度:属于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反倾销;反补贴制度:发球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反补贴;保障措施制度:属于非歧视性的,应对所有国家出口的同一种产品都实施保障;第五,发起调查不同:反倾销制度:必须有国内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的;反补贴制度:申请必须有国内企业和企业联合体的;保障措施制度:申请可以有企事业申请,也可以在没有企业申请时由政府直接进行调查;

国际金融与国际贸易的区别是什么?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的区别如下:1、不同的概念国际经济是指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家间为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平衡全球利益而通过商品、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动而形成的经济关系。贸易融资是银行在贸易双方债权债务基础上,通过贸易活动的全价值链,为国内或跨国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包括贸易结算、贸易融资等基础服务,以及信用担保、套期保值、财务管理等增值服务。2、不同的课程国际经济主要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管理学等。一般来说,这些是一些基础课程。金融与国际经济贸易是以经济学为基础的分支学科,是解决某一专业领域问题的经济学的一门附属课程。财政主要是资金的筹措。主要研究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证券学、投资学、保险学等基本理论和知识。经过相关业务培训,具备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国际经贸主要研究国际和地区的经贸往来。主要学习以下课程: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投资与信用、国际营销、国际贸易实务等。三、操作和工作内容不同贸易是金钱和商品。它是货币和商品交易的运作。金融主要是对货币的管理,是对货币的操作和管理。国际贸易主要是从事商业活动,这是一个传统的买卖过程。金融主要在幕后运作。货币的观察和操作往往更具理论性。

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的联系与区别,具体谈一下

基本也就是贸易与金融的区别了,如果具体分的话,贸易涉及商业经济、经营等,一般会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范围比较广;金融主要涉及融资等,工作一般有银行、证券、保险方面;但是,专业对就业的影响不是很大,金融和贸易都属于经济大类...金融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简介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具有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基本技能。学生毕业后可在外向型企业、外贸公司、政府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WTO方向)本科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较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中国对外贸易和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惯例与WTO规则,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对外贸易状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和科研院所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业务、管理、调研与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 2. 掌握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3. 能运用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4. 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 5. 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动态; 6. 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能利用计算机从事涉外经济工作。[编辑本段]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统计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专业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相近专业: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 金融学 国民经济管理 贸易经济 保险 金融工程 信用管理 网络经济学 体育经济 投资学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房地产经营与估计 统计学 国际文化贸易 税务 税收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相近专业: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 金融学 国民经济管理 贸易经济 保险 金融工程 信用管理 网络经济学 体育经济 投资学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房地产经营与估计 统计学 国际文化贸易 税务 税收

国际金融与贸易专业都要学什么啊?

国际经济与贸易主干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 财政学。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含社会调查、实习等)、科研和论文写作(含毕业论文、学年 论文、科研实践等)。主要专业实验:国际商务实践模拟、证券交易实务模拟、国际商务谈判模拟、统计分析软件 应用。扩展资料:国际经济与贸易专科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了解国际贸易法 规,熟悉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外语语言表达、 信息收集与处理、进出口贸易操作和自学能力,从事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结算、报关报检、 外贸跟单、外贸单证、外贸文秘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国际金融跟国际贸易有什么区别?

国际金融指国际间资本的流动,国际贸易指国际间货物的流动。(当然货物流动要靠银行结算,这部分也属于资本流动的一部分)

国际贸易和金融有什么区别

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国际贸易专业属于经济学学科范畴,主要以经济学理论为依托,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学概论、政治经济学等。2、国际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就是国家和地区之间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等联系而产生的货币资金的周转和运动。 国际金融由国际收支、国际汇兑、国际结算、国际信用、国际投资和国际货币体系构成,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譬如,国际收支必然产生国际汇兑和国际结算;国际汇兑中的货币汇率对国际收支又有重大影响;国际收支的许多重要项目同国际信用和国际投资直接相关等。应答时间:2021-03-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国际经济贸易与国际金融有什么区别?

国贸侧重实际贸易的往来,国际金融侧重国际资本的融通,在大学里这是不同的专业,但学的内容也有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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