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

工资个人所得税扣除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个人所得税扣除公式如下:1、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分级计算税率);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3、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扣除方法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所得五险一金扣除额)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为: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按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代缴的税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对于代扣代缴的税金纳税人,公司是扣缴义务人,公司替纳税人代为缴纳,并不是本公司的税金,因此不可以在公司税前扣除。

服务业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法律主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针对 企业所得税 的一项优惠政策。企业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时应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申报通过率。 注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扩大。2013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 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五类费用。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 费、 基本医疗保险 费、 失业保险 费、 工伤 保险费、 生育保险 费和 住房公积金 。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归集时,应将上述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增加企业的 纳税 调减额度,充分享受 税收优惠 。 企业还要关注不得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费用项目,包括以下几类。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 五险一金 等费用,不得记入加计扣除范围,但全年累计工作满183天的外聘人员的上述费用支出,允许记入“研发费用”科目。 企业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 医疗保险 费用。根据财税〔2013〕70号文件的规定,允许纳入加计扣除范围的五险一金不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研发活动所用房屋的租赁费和折旧费。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外,其他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和折旧费均不允许纳入加计扣除范围。 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通讯费、 专利申请 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从政府或母 公司 取得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拨款。 非专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费用,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强调与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注重专用性。若企业的上述仪器、设备、等除用于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外,还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费用就不能纳入加计扣除范围。 注意研发费用账务管理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进行专账管理。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规定,企业必须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对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2013年12月31日, 北京 市国税局下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第27号)进一步明确,企业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是企业享受高新优惠的基本条件。虽然文件未将研发费用辅助账作为享受加计扣除的必要条件,但研发费用辅助账将是企业2014年申报加计扣除和应对税务检查的关键。 因此,企业应按照《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第四条第(二)项的标准和口径,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专账管理。 研发费用应按项目归集。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强调直接相关性、专门性、准确性,企业只有按项目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才能保证研发项目与研发费用之间的关联性。 能够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必须是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1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支出。因此,企业在进行研发项目立项时,应选择符合要求的领域进行研发项目立项,才能顺利通过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5方面调整: 一是放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原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两个目录。这次政策调整,不是采取正列举,而是反列举,参照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除了规定那些不宜计入的研发活动之外,其他的都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纳入到优惠范围里。这就是说,从操作上包括政策的清晰度方面,由原来的正列举变成了反列举,一些新兴业态只要不在排除范围之内,都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二是扩大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费用范围。原来享受优惠的研发费用只是限于专职研发人员的费用,以及专门用于研发的材料费用、仪器设备折旧费、无形资产的摊销等,不包括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等。这导致了一些研发活动包括企业共同承担的一些研发活动,不能完整地计入到研发费用的范围之内。这次政策调整,在原来允许扣除费用的范围基础上,又将外聘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也纳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三是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原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必须单独设置研发费用专账,但很多企业可能没有单独设立专账核算,申报的时候就不符合条件。这次调整,只是要求是在现有会计科目基础上,按照研发科目设置辅助账,辅助账比专用账简化得多,这样企业核算管理更为简化。 四是明确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追溯享受政策。可能有一些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原来符合条件但是没有申报,今年在进行核算时,发现这些活动是可以列入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只要符合当时的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向前追溯3年。 五是减少审核程序。原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必须在年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部有效证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有异议时,需要企业提供科技部门的鉴定书。调整后的程序是,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有关的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不需要拿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要查证时再提供。如果对研发项目有异议,税务机关直接跟科技部门协商,由科技部门提供鉴定。企业在享受政策通道方面更便捷、更直接、效率更高。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职工福利费扣除比例

职工福利费扣除比例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如下: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如下: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2023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 费、 住房公积金 、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 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 探亲假 路费等。

福利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福利费扣除标准是百分之十四。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红字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职工的福利费怎么进行扣除

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包括有哪些?扣除标准是什么?

在企业中,其实职工福利费包括这方方面面,很财会人并不清楚职工福利费具体是包括了哪些的支出,下面深空网就跟大家一一进行详解。职工福利费包括有哪些?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其中: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以后年度准予结转。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红字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职工福利费扣除比例

【法律分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超过的部分,不能扣除,根据法律规定,超过的部分,也不得在下一年度进行扣除。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困难所支出的补助费、职工个人的福利补贴、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等。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标准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相关,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税金,即销售税金及附加(二)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三)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四)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五)其他支出,是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包括:(一)职工困难补助费;(二)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三)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四)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五)职工个人福利补贴;(六)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七)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职工福利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以后年度准予结转。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包括:1、职工困难补助费;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综上所述,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红字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职工福利费怎么扣除

法律主观:职工福利费和工资能扣除。对于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而对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也准予扣除。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扩展资料: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关于职工福利费的相关知识内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了,如果大家看完这些内容还有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不了解的知识点,欢迎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内容,并且咨询我们右方在线客服能够领取更多免费试听课程,全面提高自己会计实操能力,从此升职加薪不是梦。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一、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1、要区分情况,有些是不计入工资薪金的,有些是要合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由公司统一支出的,有合法票据的福利费、例如:探亲路费、食堂购入食品的发票等等,这个是不计入个人工资的;(2)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除了独生子女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免税的;(3)其他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例如:中秋节发的月饼,都是要并入工资薪金交税的。防止单位通过少计工资,多计福利费帮助个人避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标准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相关,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税金,即销售税金及附加;(二)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三)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四)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五)其他支出,是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二、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是怎样的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包括:1、职工困难补助费;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员工福利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有以下几点:1、职工福利费支出中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给予职工福利待遇如下:(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百分之10到20;(2)住房津贴;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3)交通费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4)工作午餐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5)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2、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的部分,应当扣减;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中不超过百分之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百分之2.5的部分可以累计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居间费所得税扣除比例规定

百分之20,百分之30,百分之40。根据查询顺企网显示,居间费用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纳税比例:不超过20000元的按照百分之20的税率征收。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30的税率征收。超过5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40的税率征收。

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规定

法律分析:1.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2.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3.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开(筹)办费,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第九条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工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一、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什么1、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如下:(1)年度不超过三万六千元的税率为3%;(2)超过三万六千到十四万四千元的部分税率为10%;(3)超过十四万四千到三十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4)超过三十万到四十二万的部分税率为25%;(5)超过四十二万到六十六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6)超过六十六万到九十六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7)超过九十六万元的税率为45%。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扣除当月绩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绩效工资是奖金的另一种称呼,是指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额外支付的工资,所以扣除当月绩效是指扣除除了基本工资以外的工资,即只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一般是按照工作的要求和制定的标准进行相应的扣除,公司有权扣除但是不能随意扣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怎么申报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流程如下:1、打开个税APP,并登录成功;2、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3、点击专项扣除申报;4、选择年度和扣除项;5、填写本人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扣除年度,选择类型,填写好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6、选择申报方式,申报方式有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专项扣除房贷和房租选哪一个

1、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更加划算的情况纳税人本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租房,扣除标准不是每月1500就是每月1000,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要多。2、选择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更加划算的情况纳税人本人在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租房,扣除标准每月只有800,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会更多一些。注意:如果纳税人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有申请贷款购买个人名下首套住房,婚后在经夫妻双方约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那每月就只扣除500。此种情况自然是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更划算一些。提示: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个税专项扣除房租和房贷哪个更划算无法单一确定,要考虑城市地域、市辖区人口数、纳税人与配偶选择的房贷抵扣个税的扣除比例等因素。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三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

个税扣除房贷和房租可以同时扣吗

个税扣除房贷和房租不可以同时扣。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税扣除中的房贷和房租不可以同时分别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但夫妻双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APP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同时填写,如果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扣除:1、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2、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4、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综上:如果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且在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比较合适,否则选住房租金扣除较为合适。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是什么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租金合同到期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住房租金扣除个税要有租房合同。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是指什么?

个人所得税中减除费用是指每个月5000起征点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扣除以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下:1、子女教育,有子女并且在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每年可以有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2、继续教育,纳税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那么每一年会有4800元的专项扣除额度;3、大病医疗,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若有支出大病医疗费用的,可有1.5-8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贷款购买了房屋的,可以有每年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5、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额度各地区不同,北京、上海的专项扣除额度为每年1.8万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的,每年可以有2.4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由于现在的房价非常的高,因此还是有很多人需要靠租房来生活,然而国家减轻这些租房人员的负担,施行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个税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详解吧! 一、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住租房的详细地址以及出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出租人的单位名称及纳税人的识别号、租赁时间等信息。若纳税人有配偶的,还需填写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二、个税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详解 1、政策适用条件 ⑴缴纳个税者与配偶都应在生活的城市无住房。 ⑵缴纳个税者与配偶的个税未扣除住房贷款的利息与支出。 ⑶缴纳个税者与配偶在同一座城市工作,配偶在未享受年度租房租金支出扣除的情况下即可扣除。 2、扣除标准 ⑴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城市,每月的扣除标准为1500元。 ⑵除了一线城市之外,市级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的扣除标准为1100元;人口在100万内城市的,每月应扣除的标准为800元。 3、 起止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至结束租赁的当月,应以实际的租赁终止月份为准。 4、备查资料 缴纳个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备查。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以及个税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详解,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一个月可以扣多少

法律分析:不同发展水平的城市,扣除标准不同:1.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可以同时扣除吗?

是的,二者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住房贷款与住房租金不得同时享受,只能二选一。选择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就不能再扣除住房租金;反之亦然。拓展资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有关部门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为原则起草的办法。《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办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专项扣除租房可以扣除多少

【法律分析】:专项扣除租房可以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因城市不同有所不同,分别是:1、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扣除标准是1500元/月;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扣除标准是1100元/月;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扣除标准是800元/月。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住房租金按每月多少的标准扣除

个税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分三个档次:每月1500元、每月1100元、每月800元。省会城市,按照每月1500元来,像北上广这些都是省会城市,当然就是按照每月1500元来扣。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市辖区城市,按照每月1100元来扣除。户籍人口低于100万的城市,按照每月800元来扣除。如果要享受住房租金扣除,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自己及配偶在其工作的地方没有住房,同时没有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个税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个税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分三个档次:每月1500元、每月1100元、每月800元。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市辖区城市,按照每月1100元来扣除。;户籍人口低于100万的城市,按照每月800元来扣除。法律客观:《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好处

减少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经查询紫牛网,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可以填报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了,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相当于少交了一笔税,到手多拿一笔钱,住房租金扣除对于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也十分受用。住房租金扣除即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通俗来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先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标准定额作为税前扣除项扣除,再对综合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租房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法律分析: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租房子租金能抵扣个税吗。我每个月租房费6500元,能在个税前扣除吗?

租房子租金能可以抵扣个税,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简称《扣除信息表》,见附件)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范围是什么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范围,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请注意,国家在民生层面针对纳税人的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给出的特殊扣除支持。名义上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是五项。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二者仅有其一,不可重复扣除。——扣租不扣贷、扣贷不扣租。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附则第三十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请注意:当期不用,过期作废。比如,纳税人当年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0万元,减除年度费用六万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2万元,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是3万元,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专项附加扣除无法全部扣除的问题,此时无法将不足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结转到下一个年度。实施经过2018年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优化:如果2019年填报过的扣除信息在2020年没有变化则不再需要纳税人进行修改,之前已经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延长至2020年。以上为[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的所有答案,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环球青藤教育官网!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运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运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房屋贷款扣除标准是1000元/月,可选择自己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和配偶各扣50%。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可按主贷人100%比例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半扣除,每人扣5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附加专项扣除标准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产生的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000元/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被赡养人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需要设置扣除比例; 2、准备好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等; 3、准备好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信息; 4、准备被赡养人信息,非独生子女还需填写分摊方式; 5、填报继续教育前,需准备继续教育信息;6、填报大病医疗前,需准备患者信息和医疗信息。交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有如下: 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 2、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 3、缴纳税款。 总之,个税专项扣除标准根据其项目各有不同。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在名目繁多的税种中,个人所得税是公民接触的最多的一个。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申报扣除方式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每月代为扣除,或者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何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如下: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会收到专项扣缴的提示信息,来确定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个税申报住房租金信息验证不通过,则需要检查在填写住房租金附加专项扣除时是否将所有信息都填写正确。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住房租赁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在住房租赁信息中需要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起始时间,出租房类型,租赁合同编号。因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扣除住房贷款和租房只能享受一项吗

专项扣除住房贷款和租房只能享受一项。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房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规定:1、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3、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4、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1、子女教育;2、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贷款利息;5、住房租金;6、赡养老人。综上所述,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应缴所得额的,也就是抵消计税金额的。例如工资6000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了1000,应交所得额变成了5000,就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了。1、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2、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3、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4、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5、专项附加扣除总共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下列关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

法律主观: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租赁合同存续的时间,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自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有几项

一、专项附加扣除有几项1、专项附加扣除有七项具体如下:(1)赡养老人的支出;(2)成人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租金;(5)子女教育;(6)住房贷款利息;(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

纳税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纳税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个税住房租金扣除申报方式有几种?

个税住房租金扣除申报方式有两个,自己看着选吧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种指的是向单位申报个人信息,每个月税务机关会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可以从代扣缴软件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从中计算出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最后从工资中减去应缴的税款,剩下的就是你的到手工资了。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种指的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即每个月单位发放工资时正常扣税,然后由纳税人自己在第二年去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让税务部门其办理退税。总而言之,个人所得税扣除申报方式选哪个主要还是看你个人意愿吧,建议如果是单位职工的话最好选择第一种申报方式,就不用再请假去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了。而若是自由职业者或者个体户的话,可以选择第二种申报方式。

租房扣除标准

个税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政实施,住房租金可在税前扣除了。根据租房城市不同,扣除标准分为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2、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则每月扣除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则每月扣除800元。3、1.个税租房怎么抵扣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租金抵扣。2.其中,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000元;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200元;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3.也就是按主要工作城市分三类可以分别抵扣1500元每月、1100元每月和800元每月。4.相对于征求意见稿,个税租房抵扣的抵扣标准提高了。5.主要是前两类城市的标准,从之前的1200元每月和1000元每月,分别提高到了1500元每月和1100元每月。6.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个税抵扣租房租金,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个税抵扣住房贷款利息和租房租金。个税抵扣标准和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新规指出,将根据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拓展资料:个税租房扣除需要什么证明?一、婚姻证明首先就是要证明你是单身还是结婚的。结婚的好证明,拿个结婚证就可以了。二、没有住房证明没有住房,是指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这个可以去工作的城市房管局开个证明,盖个章即可。三、城市类别不同大小的城市,申请的额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有三个梯度,每月800-1200以200元递增。因此需要清楚自己城市属于哪个类别,到时候统一归类就可以了。四、工作证明工作证明,这点对单身好点。因为扣税由单位执行,单位就是工作证明;而对于已婚的双方,因为居住同一城市,只能一方申请,所以应该需要把配偶的工作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提供给抵扣的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时间怎么填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时间是把租房时间内的租房信息补充完整,步骤如下: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2、选择个人中心,点击上方的登录/注册,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3、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4、选择扣除年度。5、选择住房租金。6、选择准备完毕,进入填报。7、确认本人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8、输入租房具体信息。9、选择申报方式,若就职于某公司,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若是自由职业者,可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然后点击提交。10、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要查询的年份,点开之后若有填报记录,即填写成功。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和租金能同时扣除吗

法律分析:个税扣除租金和房贷时不能同时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贷和租房不可以同时抵扣个税,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可以同时享受。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此,夫妻双方不能一方既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又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自行决定是选择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还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1、如果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并且该纳税人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2、如果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由于是双方婚后购买,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运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运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

个人住房租金怎么填写专项扣除

方法如下:1. 首先在手机上打开个人所得税APP。2. 进入到个人所得税APP主页,里面有很多的选项。注意到“我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一栏,然后在下方点击“住房租金”的选项。3. 进入后,页面会告知我们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比如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以及扣缴义务人的信息等。准备完毕后,我们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按钮,进入到下一步。4. 接下来需要填写住房租金的基本信息。首先是个人基本信息的填写,我们需要填写个人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及联系地址。然后检查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后进入到下一步。5. 下面开始填写租房信息。需要填写自己的扣除年度,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时间的起止,以及工作城市的信息。6. 下面开始填写配偶信息。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是否有配偶。如果有配偶的话,需要填写配偶的基本信息。7. 下面开始填写申报方式。申报方式有2种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如果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需要在下面选择正确的扣缴义务人。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房租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如下: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现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总共有三档:直辖市或者是省会城市,一般扣除标准,每个月大概是1500块钱;大城市,这种城市扣除的标准每个月应该是1100块钱左右;城市的扣除标准每个月只有800块钱。城市的类型一般都是按照城市的实际居住人口来进行区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住房租金按每月多少的标准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扣除中关于住房租金中明确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担人扣除,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关于住房贷款利息的一些问题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租房信息怎么填写呢?

在填报中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例如上次填报的租赁期是2018年1月21日至6月20日,接着换租另外一处住房,租房期是从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那么今年第二次填报住房信息,开始时间就应填写7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扩展资料:注意事项:直辖市、省会城市的专项抵扣额度为1500元/月。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市辖区租房可抵扣的额度为1100元/月。人口一百万以下的市辖区租房专项抵扣额度为800元/月,需要说明的是,房屋租赁专项抵扣的方式可与五险一金扣除方式相同,在员工发放工资时进行直接抵扣。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如夫妻双方在同一主要工作城市租房居住,那么只能从夫妻中一方扣除住房租房专项额度,如在不同城市居住,则双方都可以享受住房租房专项扣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住房租金 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有3档。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和租金

法律主观: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按照定额扣除的方式来扣的。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住房租金支出则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定额扣除。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住房租金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2、纳税人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3、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也没有自有住房。4、纳税人及其配偶未选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选择了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相应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住房租金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住房租金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在主要工作地没有住房: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扣除起止时间: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个税抵扣如何自己申报在单位领取,或在国税总局官网、省、市税务机关官网自行下载《扣除信息表》并打印,填写好之后交给单位,之后让单位代缴个税。个人自行申报专项扣除时,可以依旧选择纸质版《扣除信息表》,之后交给个税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能需要签字确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租房专项扣除怎么操作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2、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之后选择“住房租金”。3、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4、“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5、填写“住房租金支出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后,点击“下一步”。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租房流程是什么?1、在房源网上,按你的需要寻找合适的房源。2、找到基本符合要求的房源后,你可以通过电话、QQ、E-mail等联系方式向发布房源的经纪人详细了解情况。3、对了解到的情况基本满意后,你可向经纪人提出代为联系出租方,约定时间亲临现场察看。4、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出租房地产实地考察。5、在陪同看房过程中或看完房以后,你可以就出租房地产的具体细节问题(含租金、付款方式、押金数额、合同期限等),当面或通过经纪人向出租方提出合理的要求,由经纪人协助双方平衡解决。6、一切租赁细节问题谈妥后,即可由经纪人出面约请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签约前,双方应备齐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文件。7、按已签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当事双方应对水、电、气等计量度数抄录于《合同》上,并查验设施、设备、装修等情况。完毕,租赁方正式从出租方手中接受出租的房地产。租房子一般在哪里找?1、租房子并非的房东都有时间上网发布帖子,也并非的房东都有时间去布告栏贴租房信息,有的房东则会简单直接的将自己的租房信息告诉物业,让他们帮忙留意,所以找物业,绝对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2、租房子信息可以去小区布告栏往往是租房、工作佳的发布点,不少房东也会将自己的个人租房信息帖在这里,如果您看中了哪个小区的房子,不妨不定时的到小区转悠转悠,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当然,如果想争取主动权的话,您可以直接印一些求租信息张贴上去,这样效果则会更好。3、工作可以在网上找,房子自然也是可以在网上找的!不管是的房源平台也好,同城网也好,去找找,一定会找到很多的房源。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一、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的标准是什么1、现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总共有三档:(1)直辖市或者是省会城市,一般扣除标准,每个月大概是1500块钱;(2)大城市,这种城市扣除的标准每个月应该是1100块钱左右;(3)城市的扣除标准每个月只有800块钱。城市的类型一般都是按照城市的实际居住人口来进行区分。2、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游纤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盯磨毕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凯芹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如下: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会收到专项扣缴的提示信息,来确定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个税申报住房租金信息验证不通过,则需要检查在填写住房租金附加专项扣除时是否将所有信息都填写正确。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住房租赁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在住房租赁信息中需要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起始时间,出租房类型,租赁合同编号。因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1、扣除标准(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2、扣除范围(1)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2)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3、扣除起止时间(1)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2)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4、扣除方式(1)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2)纳税人已婚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个税租房附加扣除标准

个税租房扣除标准是:1、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家确定的其它城市,租房每月扣除标准为1500元。2、城市市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每月扣除标准是1100元。3、城市市区户籍人口低于100万的,每月扣除标准是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上述内容就是关于个税租房附加扣除标准及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什么意思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是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根据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什么意思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租房扣除

法律分析:1、子女教育:子女的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每个子女的标准是按12000元/年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的学历继续教育,按4800元/年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按3600元/年扣除。3、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医疗负担超过15000元的,按60000元/年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还贷期间,按12000元/年扣除,租房的按9600元—14400元/年的标准扣除。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或法定赡养人等,按12000元—24000元的标准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运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运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了解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最新标准 一、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定义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支付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等费用,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二、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1.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2.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还款人,且每年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得低于每年的住房贷款本金支出;3.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担保人,且担保的住房贷款本金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总价值的70%;4.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受益人,且购买的住房必须是个人住宅,不得是商业用房。 三、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1.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限额为15万元;2. 住房租金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租金支出限额为12万元;3. 住房公积金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限额为12万元;4. 住房装修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装修支出限额为20万元。 四、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从而节省个人的税费,提高个人的财务状况。此外,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还可以激励个人购买住房,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五、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1.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2.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3.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4.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5.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6.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 六、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总结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支付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等费用,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从而节省个人的税费,提高个人的财务状况,同时也可以激励个人购买住房,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是,个人在申请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之一。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如何计算?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会涉及到住房租金这一项内容,然而很多人不清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怎么计算的问题,对此,深空网今天为大家一一详解。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住房租金扣除即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通俗来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先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标准定额作为税前扣除项扣除,再对综合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何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举个例子小王在省会城市工作,一直没有购买住房,租房生活,月薪8000元,可享受到新规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那么她每月需纳税部分为:5000+1500=6500(元);8000-6500=1500(元)。

义马工行扣除多少贴现息

义马工行扣除千分之4.2。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360×贴现天数。贴现率=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期即20/200*1=0.1 所以他这次变现的贴现率,就是10%。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贴现率,英文名称为Discount Rate,具体是指用户将未来支付改变为现有价值的所使用的特殊的一种比值,其计算公式为贴现率=贴现利息/票据面额*100%。需要注意的是,贴现率也常出现在用户向银行兑换未到期支票的时候,银行会先按照一定的比率将利息进行扣除。贴现率的意义:1.对于持票人而言,贴现是一种出让票据的行为,这种方式有利于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的时候就可以提前收回用于垫付商业信用的资金。而贴现率就是持票人在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银行扣除利息的比例。一般贴现率同净现值呈现出反比的关系,即贴现率越高,往往意味着现值越小。2.对于贴现公司或是商业银行而言,贴现意味着向持票人提供一定的银行信用。贴现公司或是商业银行会按照市场经济情况以及票据信用程度提供特定的贴现利率,因此,贴现率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银行货币政策。拓展资料: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2005年10月28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7日,成功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日挂牌上市。经过持续努力和稳健发展,已经迈入世界领先大银行之列,拥有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服务作为立行之本,坚持以服务创造价值,向全球超860万公司客户和6.8亿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创新求进,持续深化重点发展战略,积极发展金融科技,加快数字化转型;始终坚持专业专注,开拓专业化经营模式,锻造“大行工匠”。

3岁以下的小孩子怎么进行税前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在抵扣时,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时注意事项:【1】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3】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举个例子,一方可选择每月1000元标准抵扣,另一方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抵扣。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 :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你好,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的问题,且听我来跟你详细介绍: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以上就是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的内容介绍,如果觉得有用的话欢迎转发分享。

新乡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啊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不满三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拓展资料: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岁以前个税扣除

一、正面回答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每个家庭中一个孩子扣除标准只能是1000元,如果是父母一方扣除的话可以足额按照100%比例1000元扣除;如果是父母双方都要扣除的话,那么则是分别扣除50%,也就是父母每人扣除500元。二、分析详情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个税减税政策,通过给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增加相应的个税扣除额度来减少个税税基,从而减轻个税负担。这是一项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适用面为所有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无论是家有一孩、二孩或是三孩,都可以享受。三、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1、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而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2、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指在扣除5000元的起征点和三险一金后,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以及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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