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

2021年河北承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河北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科目指南适时调整。   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一)面授教育   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需求,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组织面授教育的单位于继续教育开始前20日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p://rygl.hebcz.cn/jxjy/)填报计划,并告知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人员、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网络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三)其他形式   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   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网络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教育。各单位确需通过面授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员健康安全。    五、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 2022年6月底前完成 。    六、其他事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要做好对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关单位和行业会计学会继续教育质量的指导,并对各单位申报的面授教育学分和个人申请其他形式学分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2021年河北承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河北省财政厅

2021年河北沧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河北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科目指南适时调整。   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一)面授教育   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需求,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组织面授教育的单位于继续教育开始前20日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p://rygl.hebcz.cn/jxjy/)填报计划,并告知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人员、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网络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三)其他形式   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   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网络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教育。各单位确需通过面授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员健康安全。    五、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 2022年6月底前完成 。    六、其他事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要做好对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关单位和行业会计学会继续教育质量的指导,并对各单位申报的面授教育学分和个人申请其他形式学分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2021年河北沧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一、继续教育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河北省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特点,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金融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大型企业集团、较大规模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学会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各培训单位”),要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以及和培训对象相关的准则、制度等作为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选择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类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讲解和解释(1-8)、《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18)、《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   (二)行政事业类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等。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   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办法规定。

2021年河北廊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河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河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会计人员可登陆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科目指南适时调整。   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一)面授教育   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需求,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组织面授教育的单位于继续教育开始前20日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p://rygl.hebcz.cn/jxjy/)填报计划,并告知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人员、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网络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三)其他形式   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   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网络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教育。各单位确需通过面授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员健康安全。    五、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 2022年6月底前完成 。    六、其他事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要做好对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关单位和行业会计学会继续教育质量的指导,并对各单位申报的面授教育学分和个人申请其他形式学分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2021年河北廊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河北省财政厅

2015年浙江宁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确保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增强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现对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方式   继续分层分类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双轨运行。市财政局统一负责高级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高级会计师必须参加市局组织或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另行制订下达。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当地一般会计人员(含具有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以及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对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含金融企业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分类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应根据不同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以便各行业会计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增强培训实效。   二、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   2015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1月30日。在此时间段之外,继续教育停止举办。   三、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内容   2015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采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管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管理专题——成本形态及量本利分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管理会计基础知识、预算法相关知识。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不少于12学时。   2015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会计人员登陆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的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培训。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应当在选择培训课程后采用网上支付形式支付培训费;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的,在选择确定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及培训课程后,在培训开始前,到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指定的场所支付培训费。   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企业相关网上培训或社会培训机构(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以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行政事业相关网上培训或由属地财政部门组织、委托的面授培训。   参加2015年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培训机构面授教育的一般会计人员,其必修课程的考核实行考培分离,考试方式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考点进行集中机考,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集中机考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   集中机考的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宁波市财政局编写的《2015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考试题库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   集中机考由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委托当地会计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组织工作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点或属地财政局指定的考点承担。会计学会应当与各社会培训机构签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协议以明确职责。未设考点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其他县区考点进行集中机考。   内部会计人员较多、具备组织集中统一培训的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可以向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提出自行办班要求,在正式办班一个月前应当先行备案。备案时必须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其培训内容可以根据部门(单位)、企业集团实际确定,不受必修课程的限制。   非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内的会计人员不得参加该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的自行培训,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单位)、企业集团下一年度的自行培训资格;受托的社会培训机构相应取消下一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和学分。   四、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有关规定   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确定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运行模式、管理规程和培训课程,负责全市网上培训课程的需求调研、课程开发的研讨论证、课件审核、课件上线,并商定全市网上培训统一收费标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做好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宣传、业务咨询、日常管理、培训情况的后台监控管理以及培训信息数据的交换、传送等管理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增大继续教育集中机考容量,逐年提高网上培训人员集中机考的抽考比例。   五、面授培训的有关规定   各社会培训机构应于2015年3月1日前向管理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以确认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格。宁波市财政局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告2015年度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培训。一般企业会计人员报名参加证书管理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认可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学满规定学时的必修课程和其他课程后方可参加考核。面授继续教育学员参加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方可确认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各社会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教学管理、严格培训签到考勤制度和课堂纪律,提高学员到课率,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社会培训机构要为学员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与集中机考合作方的联系,及时预约集中机考时间,保证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就能获知准确的考试时间,努力使学员在必修课程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由于实行考培分离,学员面授培训时间减至21小时,其余3小时为集中机考复习和考试时间。各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额外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   六、继续教育培训与从业资格管理   1.为强化会计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意识,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将会计人员每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记载登记。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确认通过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信息将在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数据库中保存和处理,会计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打印继续教育信息。   2.要求调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应当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在10月1日以前调转的,当年度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在10月1日以后调转的,应当在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后再办理相关调转手续。会计人员开始继续教育培训(以完成缴费为准)至完成培训考核、确认继续教育学时期间,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   3.会计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内容、课时一律以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库登记的信息为准,并以统一格式出具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4.会计人员(不含高级会计人员)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一律参加网上补培训。2012年至2014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在网上补培训并参加必修课程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才可确认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高级会计师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必须参加宁波市财政局组织或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一年内可累计参加,直至补齐继续教育学时为止。   七、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要求   1.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加强财政管理、税收征管、会计改革等财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财税中心工作作为继续教育工作的立足点,不断增强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2.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管力度,强化对社会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评估,督促其端正办学态度,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要严格规范部门(单位)、企业集团自行培训的管理,杜绝系统外会计人员参加系统内的集中培训。   3.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有效利用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统筹做好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工作,把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和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及时掌握会计人员从业信息,提高会计管理服务水平。 宁波市财政局 2015年1月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注册

搜 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或者是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服务平台 都可以找到,然后 点击 注册 如 下图:注册 登录 选择继续教育课程 就可以学了。华美会计网校-分享

2022年新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22年新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整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一般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具体步骤大致如下:   1、我们打开百度网址搜索:“新疆会计继续教育”,点击进去,找到新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网站。   2、在页面左侧找到登录入口,注册账号,填入相应个人真实信息;账户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登录后可以看到左侧所有的项目   3、选择好所在地区之后,进入到“修改个人信息”的页面,填好基本的身份信息。   4、点开界面的左侧,看到培训日期,一定要在培训日期内参加培训。   5、所有信息完善之后,就可以进入课程了。注意,在“不计时”的状态下观看视频,是不计入得分的。   6、想要学习得分,需要先提前选课。在想看的视频列表后面打上“√”,再点击“确定”保存课程。   7、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点击“进入学习”,随后点击“在线听课”即可。   一般大部分课程也支持手机观看,如果您时间不方便不可以使用手机端,随时随地都可以打开手机学习课程,一般听完所选择的课程后,开始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完成继续教育了。    会计继续教育是什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经济发展“两个转变”的客观要求;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要求现代会计必须随之转轨变型,由报账型向管理型、决策性转变;由事后型向事前型、事中、事后全过程转变;由被动型向能动型、自主型转变;由传统手工方法向现代高科技、网络化、规范化转变。适应形势,更新知识,不断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是科教兴国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改革、会计主体变化对提高会计人员基本素质的必然要求。   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其基本思路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形式多样化,会计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错综复杂、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时局变化的高度敏锐性,感悟时局变化对企业财会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及程序,要加强学习,坚持方向,提高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②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市场经济综尚超前和创机关报、竞争和法制,更体现了风险与效益对等的根本法则,归根到底市场竞争是产品的竞争,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而这一些均有赖于国民教育和不断学习。   ③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要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新技术知识,较娴熟的业务操作能力,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   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廉洁奉公,团结协作。   3.扭转我国会计队伍落后状况的现实要求。   财政部长指出,当前会计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   二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三是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实行强制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4.深化会计教育改革,与国际会计教育接轨的时代要求。利用现代科技的远程继续教育形式,能扩大教育规模,甚至形成教育产业,减少国家投资,解决工学矛盾;实现的人智能化,使高科技技术手段成为学习的催化剂,是学生的自我奋斗提供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手段,使学习成为不断探索的动力源泉。更利于教育普遍化,如持续教育、终身教育、持续专业教育、教育深化、非传统教育、成人教育等,有利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以教育为基础,扩大人才培训的贡献率,实现劳动者知识化和学习终身化。    会计继续教育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是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文)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第四章 继续教育的内容与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三)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财政会计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一)参加在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二)参加财政会计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三)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四)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五)财政会计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在职自学。在职自学形式包括:(一)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二)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三)系统地接受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四)其他在职自学形式。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会计人员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设施;(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三)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一)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须向属地财政会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对培训单位的办学资格、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认是否符合继续教育机构条件。继续教育机构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并自觉接受财政会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二)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三)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继续教育机构是否按统一规划进行培训。(四)各设区市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定期汇总,于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师资,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一)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二)承担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三)承担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自愿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培训教材。

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进不去

平台维护。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部分时间可能在维护,可以选择另外一个时间再登。也可能是电脑浏览器版本较低,可以更换一个浏览器尝试。

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学分审核要多久

7天。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学分审核要7天。初级会计信息采集审核在一周之内就会有结果,审核成功之后考生即可缴费。

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学分申报怎么取消

1、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2、找到想要取消的学分申报记录,可以通过搜索、筛选或浏览已提交的申报记录来找到目标记录。3、在目标学分申报记录的操作选项中,寻找取消、删除或撤销等相关选项,系统会要求进行确认,以确保真正想要取消该学分申报。

2018年福建南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入口:www.kjjxjy.com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属驻延各单位: 根据《会计法》和《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南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属驻延各单位:   根据《会计法》和《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南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市从事会计工作的各类会计人员。   二、学习方式及内容   (一)面授继续教育   2018年市本级面授继续教育工作由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平分校负责。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30日 ,计划于12月初开班。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延单位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财会人员,请在面授报名期间到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平分校(延平区鼓楼街49号)办理报名手续。   在南平市已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需参加面授继续教育培训的,按规定由设区市财政部门安排实施,报名工作由所在地财政局办理。   2018年初级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学习内容为《政府会计制度解读》;初级企业类会计人员学习内容为《企业会计准则》9至12号等。   (二)网络继续教育   学员需自行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www.kjjxjy.com/accountant),在培训平台可直接报名学习。完成学习的学员,培训学习记录信息会自动同步到“管理平台”中。   2013—2017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一律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培训。   会计人员参加面授和网络继续教育完成学习任务并考试合格后,学习记录将定期导入“福建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存入个人档案,财会人员可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上自行打印继续教育记录单。   (三)视同申报   除网络继续教育和财政部门组织的面授继续教育外,会计人员在2018年通过参加《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关证明的,可以抵当年的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应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先进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登录“管理平台”进行视同申报,并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或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平分校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确认登记。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布置落实到各下属单位、各财会人员,做到及时报名培训。各单位应当依法保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为避免浪费宝贵的教学资源,凡已经报名的人员必须按期准时参加培训班学习。对报名但未参加学习、考试的人员不予确认学时。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提前一周向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平分校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请假条,并将培训时间调整到以后批次参加培训学习。   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  南平市财政局   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   2018年10月23日    2018年福建南平会计继续教育入口:http://www.kjjxjy.com/accountant

上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不能提交

你好,你想问的是上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不能提交怎么办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指的是,主管机关采集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学历、职称、工种、就业、行业、单位、部门、年龄、性别、照片等基本信息。一般是自行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会计信息采集提交不了的,建议电话咨询当地财政主管部门处理。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属于采集对象的,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原有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上传身份证和工作证明后按流程提交即可;原有信息中无电子照片的,还应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原有信息发生变更的,还应补充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不属于采集对象的,也可以自愿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主管财政部门的审核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并以短信方式反馈审核结果。为确保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请务必准确填报手机信息。会计人员也可登录上海财政网“个人中心、我的办事”查询审核结果。

2021年上海青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上海市财政局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上海市财政局,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青浦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上海长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上海市财政局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上海市财政局,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长宁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上海徐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徐汇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答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上海市财政局对该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进行解答,请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县的相关人员仔细阅读,以下为详情:   1.问:本市哪些人员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答: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因此,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包括两类:一类是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另一类是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本市人员(以下统称为“采集对象”)。   既不从事会计工作,也不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非采集对象”),无需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问:已在本市成功报考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非采集对象,是否需要进行信息采集?不采集是否会影响后续的资质审验?   答:已在本市成功报考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非采集对象,建议在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否则,将影响成绩合格后的资质审验。   3.问:退休人员是否需要信息采集?   答:退休人员不需要信息采集。但、在退休后仍从事会计工作的,属于采集对象,应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4.问: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需重新采集信息?   答: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属于采集对象的,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原有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上传身份证和工作证明后按流程提交即可;原有信息中无电子照片的,还应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原有信息发生变更的,还应补充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不属于采集对象的,也可以自愿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5.问: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能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影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记录确认?   答:原则上,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信息采集,再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首次在本市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他采集对象若在采集前已报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且缴费完成,应先完成学习和考核,待主管财政部门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后(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再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6.问:采集对象的工作单位发生跨省变动,是否需要办理调转?如何办理调转?   答:采集对象因工作单位变动,主管财政部门发生跨省变化的,应当办理信息调转。   由于目前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平台尚未开通,会计人员信息暂时无法调出或调入本市,敬请谅解。   7.问:会计人员通过信息采集系统提交信息后,主管财政部门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审核完成?审核结果以什么方式反馈?   答:主管财政部门的审核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并以短信方式反馈审核结果。为确保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请务必准确填报手机信息。会计人员也可登录上海财政网“个人中心-我的办事”查询审核结果。   由于近期信息采集人员比较集中,部分审核结果可能无法及时反馈,敬请谅解。   8.问: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后,还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制,上传证明材料后无需再到现场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其他途径证实或社会举报查实,会计人员存在违反、提交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的,则按照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9.问: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否有截止日?不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什么后果?   答: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一项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截止日期。   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将按国家及本市规定使用,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   10.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高中及以下”学历是否必须上传学历证书?如果该学历证书遗失或毁损,可用其他材料代替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学历”信息为必填项目,须根据所填学历上传相应的学历证书。如果学历证书遗失或毁损,应到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学历,并上传补办件。确无法补办的,应上传相关情况说明。   11.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是否在岗”如何填写?是否有工作单位就是“在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是否在岗”,是指当前是否处在会计岗位实际从事会计工作。“在岗”从事会计工作一定有工作单位,但有工作单位却不一定“在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工作”具体包括: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   (十)其他会计工作。   如果有工作单位并从事会计工作的,“是否在岗”应填“是”,同时需在“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中选择相应的会计岗位;如果不从事会计工作,“是否在岗”则填“否”。此次信息采集后,“在岗”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否则将影响会计工作年限的累加计算。   12.问:“工作证明”是否必须上传?是否必须按模板填写?   答:有工作单位的采集对象,必须在附件类型“工作证明或学生证明”中上传“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原则上按统一的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   属于采集对象的本市在校学生,须上传“学生证明”;在本市没有工作单位也不是本市在校学生的采集对象,可以用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代替“工作证明”。   13.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怎么填?需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指的是衡量会计人员业务技能技术等级的会计专业职务,从高到低依次分为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在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中,应上传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   14.问:什么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项目需上传哪些材料?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和正高级资格。初级、中级会计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会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会计从业资格”,是指2017年11月5日前根据《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资格。   在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批文”中,应上传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初、中级资格证书,或经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证书或批文。

2021年上海嘉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嘉定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上海市财政局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上海市财政局,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我国会计专业机构? 我国监督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的组织机构?

会计专业机构有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所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会计师协会,财政局,税务局等。监管机构:财政局,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务局等。都能起监管作用,那当然他们的专业水平也是有的,所以属于专业机构。

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什么

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指山东省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实质上是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以后对会计人员的建档入库,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不再依据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是依据是否纳入了全省会计人员信息库。其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虽然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未进行采集的人员将不能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流程:1、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官网,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进入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页面;2、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根据说明和提示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会计人员进行信息填报后,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人员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端,根据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可以去会计证发证机关进行信息更新,能查到信息就是采集过,查不到就是没采集。如果没采集可以去会计证发证机关进行信息更新。为确保每个会计人员信息准确无误,省厅工作人员每五个工作日后都要将外网采集数据导入到内网办证系统。在五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财政局的内网系统无法看到提交的信息。当然也不排除真的未采集信息,过几天再查一查,还是没有的话打当地财政局的电话咨询。扩展资料:《会计职业证书》信息收集的受理号忘记了处理方法可以重新输入记帐凭证号ID号,会提示收集信息,接受号是多少。输入信息收集页面中有四个条目,最后一个条目可以检索信息收集的接受号。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信息收集方法,以上海为例:办理流程登录珠海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填写并打印《上海会计专业人员信息收集表》,填写时预约现场处理日期;请于预约日期带齐以下第2点所列所需材料,当场递交申请。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流程是什么

1.会计人员登录当地会计服务网址,点击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2.阅读操作说明。3.进行账号注册。会计人员首次登录系统,需要先进行账号注册,点击注册功能进入注册页面填写相应的注册信息。证件号码是会计人员系统登录和档案管理的唯一号码,请会计人员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并按要求设置,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证件类型主要包括: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护照,军官证。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将是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登记、办理调转等业务的用户名和密码。持有我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已经进入原系统管理的会计人员,可使用有效证件号直接登录系统,初始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按要求修改密码,更新完善个人信息。请如实填写邮箱地址,会计人员后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直接通过邮箱找回密码。4.进入信息采集并填写承诺书。采集的内容主要包含:人员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高端人才信息、照片、证明材料。会计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在职会计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行政区划内同时设有市级以及区级的,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自愿选择在市级或区级进行采集,建议同一单位的会计人员在统一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以便单位后续集中申办业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5.审核。会计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并提交后,由属地财政局进行审核。6.查看。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可查看本人资料信息,审核不通过,资料信息予以退回。、资料准备会计人员在采集个人信息前应当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尺寸像素114*156,大于10KB,小于20KB);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可以是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或任命文件等);在校学生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学生证等);其他附件扫描件或照片。以上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png/gif,除证件照外,其他上传附件大小应当小于200KB。其他说明(一)在原全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人员,按提示要求进行密码修改、个人信息更新完善、上传证明材料、确认提交等操作。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信息更新完善的人员,将被视为非会计人员,系统中原有的信息将做删除处理。符合信息采集要求的会计人员务必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和更新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

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怎么注册

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注册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1、打开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xjhrss.gov.cn/),在主页上选择“会计从业人员”选项。2、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会计从业人员在线办事”选项,进入到登录页面。3、点击页面下方的“注册”按钮,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并设置账号密码和安全问题。4、填写完毕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如果信息填写正确,您将会收到一条注册成功的信息提示。

2022年青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22年青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整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   青海会计继续教育一般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具体步骤大致如下:   1、我们打开百度网址搜索:“青海会计继续教育”,点击进去,找到青海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网站。   2、在页面左侧找到登录入口,注册账号,填入相应个人真实信息;账户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登录后可以看到左侧所有的项目   3、选择好所在地区之后,进入到“修改个人信息”的页面,填好基本的身份信息。   4、点开界面的左侧,看到培训日期,一定要在培训日期内参加培训。   5、所有信息完善之后,就可以进入课程了。注意,在“不计时”的状态下观看视频,是不计入得分的。   6、想要学习得分,需要先提前选课。在想看的视频列表后面打上“√”,再点击“确定”保存课程。   7、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点击“进入学习”,随后点击“在线听课”即可。   一般大部分课程也支持手机观看,如果您时间不方便不可以使用手机端,随时随地都可以打开手机学习课程,一般听完所选择的课程后,开始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完成继续教育了。    会计继续教育是什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经济发展“两个转变”的客观要求;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要求现代会计必须随之转轨变型,由报账型向管理型、决策性转变;由事后型向事前型、事中、事后全过程转变;由被动型向能动型、自主型转变;由传统手工方法向现代高科技、网络化、规范化转变。适应形势,更新知识,不断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是科教兴国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改革、会计主体变化对提高会计人员基本素质的必然要求。   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其基本思路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形式多样化,会计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错综复杂、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时局变化的高度敏锐性,感悟时局变化对企业财会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及程序,要加强学习,坚持方向,提高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②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市场经济综尚超前和创机关报、竞争和法制,更体现了风险与效益对等的根本法则,归根到底市场竞争是产品的竞争,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而这一些均有赖于国民教育和不断学习。   ③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要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新技术知识,较娴熟的业务操作能力,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   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廉洁奉公,团结协作。   3.扭转我国会计队伍落后状况的现实要求。   财政部长指出,当前会计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   二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三是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实行强制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4.深化会计教育改革,与国际会计教育接轨的时代要求。利用现代科技的远程继续教育形式,能扩大教育规模,甚至形成教育产业,减少国家投资,解决工学矛盾;实现的人智能化,使高科技技术手段成为学习的催化剂,是学生的自我奋斗提供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手段,使学习成为不断探索的动力源泉。更利于教育普遍化,如持续教育、终身教育、持续专业教育、教育深化、非传统教育、成人教育等,有利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以教育为基础,扩大人才培训的贡献率,实现劳动者知识化和学习终身化。    会计继续教育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是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文)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

2021年青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是2015年建立的统一的会计信息化管理平台,旨在为青海省的会计从业人员提供统一的信息服务和管理。该平台为青海会计人员提供在线学习、信息查询、考试管理等一系列功能,也是2021年青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登录入口。青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的步骤如下:1. 打开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 https://www.qhkg.net/。2.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个人中心”按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登录”。3.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4. 进入个人中心后,可以看到“继续教育”选项,在该选项下可以进行在线学习、考试等操作。需要注意的是,青海会计人员在登录前需要先进行注册,注册时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如果忘记了密码,也可以在登录页面中找到“找回密码”的链接进行找回。

2020年青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各地区财政部门、省直各部门要按照《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青财会字[2020]1001号)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和督促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并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文件精神,我省将《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纳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请各地区财政部门、省直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亦须将《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纳入到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内。   三、我省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2020年度的培训课程已开通,课程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60学分,全年完成继续教育所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登录“网络培训平台”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一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2020年青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官方入口(http://114.116.9.227:8088/index),大家需要完成,会计信息采集之后才能参加今年及19年的补学课程。   四、今年,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开展,我厅已发布公告,要求省内所有会计人员进行重新采集信息。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人员,将无法登录“网络培训平台”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也无法办理其他继续教育事项的登记。请各地区财政部门、省直各部门单位督促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 2020年青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会计人员培训内容

已经买了房了,还能提取公积金吗?针对于名下有房产,又想提取公积金的话,可以提供自己房屋的所有产权证,证明自己需要翻建或者是需要大修,都可以依法提取公积金,也可以通过用来还房贷,提供自己的贷款证明,到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请即可。还有其他情况可以用来提取公积金,一般在支付房租或者是出国定居以及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都可以凭借着相关的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作为我国政府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员工给予的一项购房福利,再进行购买自有住房或者是进行租房的时候,都可以凭借相关的合同以及购房协议用于申请公积金,除此之外也可以考虑用公积金进行贷款。现在利用公积金贷款,不仅能够享受到比较优惠的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会更低,贷款利息也会更低。现在提取公积金也比较方便,凭借着本人的相关信息到公积金中心填写申请表,通过审批之后即可提取。2022注会综合阶段的考试科目有哪些?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试有六门科目,考生需要在五年内考完才能进入综合阶段的考试,那么综合阶段的考试科目有哪些?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的考试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分成试卷一和试卷二(试卷一和试卷二各50分),考试题型为综合案例分析。试卷一设置5分的英文作答附加分题,鼓励考生使用英文作答。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的考试内容试卷一以鉴证业务为重点,内容主要涉及会计、审计和税法等专业领域;试卷二以管理咨询和业务分析为重点,内容主要涉及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和经济法等专业领域。考试涉及的相关法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济法相关法规截至2022年1月21日)。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的考试时间综合阶段考试:2022年8月27日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试卷一和试卷二考试时间均为3.5小时。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的考试目标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设置专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只有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所有科目,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测试考生是否有能力在专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坚持正确的职业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要求,保持正确的职业态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鉴于综合阶段考试的目标,积累实践经验非常重要。建议考生通过培训、实习、工作等方式或手段,在实践中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获取和积累与注册会计师职业相关的经验和经验。

会计人员培训内容

会计实操培训要学习以下几点内容:1、账套设置(建账)。2、原始单据处理。3、账务处理。4、会计报表的编制。5、财务分析。6、税务业务处理。会计实操:指的是会计人员的实操操作能力。1、账套设置(建账)。结合不同的业务特点和要求进行账套的设置。在建账过程中,要考虑公司管理的需要和税务申报的要求。一般要针对常用的财务软件进行讲解和示范。2、原始单据处理。包括原始单据的范围,哪些可以入账,哪些不能入账;如何识别真的原始单据;原始单据的业务内容;原始单据的格式要求;报销单据的规范要求等等。3、账务处理。结合具体的原始单据和会计业务编写会计分录,考虑不同会计业务之间的业务逻辑联系,选择正确的账务处理方式。要清楚不同的原始单据需要编写什么样的会计分录,而什么样的会计分录又需要哪些原始单据支撑。以及账务处理的规范,比如摘要的书写要求、借贷方科目的使用等等。4、会计报表的编制。包括手工编制三大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通过财务软件公式取数生成三大报表。

会计人员培训需求

会计人员培训需求如下:第一:入职培训。顾名思义,刚进入企业的财务新人需要在第一个月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文化和企业发展战略,并通过一段时间的培训,能够快速融入日常工作中。第二:职业培训。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企业的不同要求进行上岗培训。主要目的是加强自身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管理技能和创新技能。第三:资格和职称证书教育培训。主要是为财务人员通过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而组织的培训,目的是获得相应的证书。第四: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是国家规定的,主要是帮助大家跟上国家最新的法规和要求,避免落后。拓展资料:财务部门是指组织领导,具体从事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企业财务部门是企业管理机构中的专业管理单位,其职能主要包括: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资金;参与业务预测和决策,合理分配企业货币收入,监督检查企业各项财务活动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等。通过履行这些职能,可以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正确处理企业与各方面经济关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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